汪汪先生讀後感(一)
我想大家一定讀過很多書吧,這幾天我讀了一本書,名叫《汪汪先生》,我簡單的講一下。
瑪克斯家有一隻狗叫汪汪先生,它喝下一種東西後變成了一位男人,可他的一舉一動還是狗。
瑪克斯就讓汪汪先生跟他學做人。馮。阿爾騰斯茵夫人也是一隻狗也喝了那種東西變成了女人。
讀完這本書我覺得瑪克絲非常地喜歡這只狗,這只狗也是拼命的學做人。瑪克絲先生教汪汪學走路、跑步和做飯握手,吃飯,去商場,說話等等教了很多。我知道學每一件事都很難,值得慶倖的是不論他是狗還是人,
通過這篇文章可以看出動物和人的生活是不一樣的,人能說話,會做飯,有自由,而動物不會說話,是不會用語言表達出來的,感受不了正常人生活的樂趣,這就是人與動物的區別。
汪汪先生讀後感(二)
書的內容主要是講汪汪的主人叫瑪克斯,是一名學生。他的爸爸是藥劑師,發現了一種藍色液體,能使植物變性,生長變快。可有一天汪汪舔了這種藥品,竟然一下子變成了一個高大的男人。可仍舊很難改掉原先的習慣,半夜喜歡與街街上的狗一起狂叫。他的主人瑪克斯非常瘦小,經常被羅伯特欺負,可自從瑪克斯的大狗把同學嚇得魂不附體。羅伯特恨不得與大狗隔上一堵牆。
汪汪先生當人也學會了許多東西,解大小便會乖乖的蹲在馬桶上,解完了還會沖掉。睡覺會自動睡到床上,跟真的人沒什麼區別的。
汪汪先生的經歷故事給我們很深的印象,來路不明的東西千萬不能吃,說不定哪一天也會倒大黴的。也懂得了一些道理,無論這個人他是好是壞,長的醜是美,你一定要善待,決不能輕視他。我們不能隨意的輕視別人,輕視別人就等於輕視自己!
汪汪先生讀後感(三)
瑪克斯和他爸爸施泰倫海姆收養了一隻卷毛流浪狗,
一旦別人不相信我說的話,我就要去像施泰倫海姆父子一樣證明給他看,讓他相信我。只要是好朋友就要互相幫助,就像書中的汪汪先生,幫助了瑪克斯一家很多次。一些美好的東西是要靠自己努力去追求的,書中的施泰倫海姆跟麗希布魯夫人一次次的約會以失敗告終,但是施泰倫海姆一直努力,不放棄,最後他們終於過上了幸福的日子。想獲得成功就得經受住考驗和挫折。只要你幫助了他人就會有回報。
萬水千山走遍讀後感(一)
看了《萬水千山走遍》,不得不承認三毛是個曠世的奇女子,
一直覺得三毛最懂旅行的真諦:一個人,默默走過陌生的土地,邊走邊思考。直到自己被思維填滿,在旅途中發現了一個未知的自我。
《萬水千山走遍》一書中,有對旅途中所見所聞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寫、敘述以及抒情,也有自己對美好事物的想像描寫,故事發展不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見聞而展開,還穿插有借歷史故事而展開的聯想敘述,如《藥師的孫女——前世》一文。
作者對故事材料的處理絲毫不矯揉造作:一是把自己親身經歷一一展現,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風土人情、社會風貌及生活水準。
讀完《萬水千山走遍》印象最深刻的,還是秘魯的瑪丘比丘。那個荒廢了幾百年的只剩下斷垣的印加城市,在三毛的筆下,顯得那麼迷幻。過了這麼多年,讀來仍讓人心馳神往。其實三毛對這失落的城市並無太多具體描寫,或許是三毛只是在用她的通靈在感受像迷宮一樣的廢墟帶來的寂寞。那些過往的情愫,就像黏稠的南方的春雨,那一片芳草,濕濕的沾住了她旅行的褲管。
三毛曾通靈地認為自己的前世是藥師的孫女,一個平凡的在十九歲就離世的印第安女子。相比這荒涼的廢城,她更加嚮往的是澄淨的藍天下那一片明澈的心湖。當厄瓜多爾那片神秘草原和水湖出現在她的面前時,她看了只是覺得歸鄉。我想,三毛坐在瑪丘比丘的大石上時,腦子裡看到的不是城市的空茫,而是那些需要禱告的輕如歎息的魂靈,安靜的心湖和村落。唯有通靈能解釋她感覺到得,召喚她抽身離去,逃離了瑪丘比丘那一日突發的大水。
最愛的便是三毛遇見安妮一段:兩個來自不同國家的女孩偶遇在南美高原,互相連名字都不清楚時便已註定兩人是浪跡天涯是的靈魂伴侶。彼此是那樣驚人的相似:“衣著打扮,談吐禮貌,生病的狂烈,甚至藏東西的地方,都差不多一個樣子”“安妮,難道我們以前真真認識過,為什麼彼此那麼熟悉呢?”說是不可信的緣分也罷,前世今生也罷,就在某時某刻地球某個角落,她們奇跡般地遇見。一直幻想自己能有一個如此的旅行夥伴,無需過多言語,便能讀出內心的想法。忽然的相見,不需儀式的告別。能夠相伴的時光,開心地認真走過;到了某個岔路口,微笑著轉身離開,並不刻意挽留。這便是真正的友誼吧,不要永遠粘在一起消磨時間,只要足夠美麗的瞬間。
在《萬水千山走遍》裡感受到了三毛對自然,對大地,對泥土,對人性與靈魂的深深迷戀與熱情的沉醉。三毛對於自然的熱愛,源自她對人性的仰求。她對人性,那種深掩在靈魂深處的生命,懷有崇敬的渴望,她把它定格在茫然深刻的難民的臉上,在彩霞滿天的蒼穹的深處,在魂牽夢縈的故鄉的路上……三毛把“人性”刻畫得美得像一個被上帝遺落的夢。
三毛用琉璃般質樸且華美的文字,敘寫著萬水千山的旅途乃心靈上的征程,譜寫了一個平凡女子用生命寫出的綺麗詩篇。她冷冷地看著這個老城般的世界中如逝如流的哀樂人間,眉目間流露出了紅塵女子的自然之美。
萬水千山走遍讀後感(二)
《萬水千山走遍》的作者是三毛,原名叫陳平,十三歲就蹺家去小琉球玩,初中時翹課去墓堆讀閒書。旅行和讀書時她生命中的兩顆一級星,最快樂與最疼痛都夾雜其中。她沒有數字概念,不肯為金錢工作,寫作之初純粹是為了讓父母開心。她看到一張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應到前世的鄉愁,於是決定搬去處,苦戀她的荷西也二話不說的跟著去了。然後她和荷西在沙漠結婚了,從此寫出了一系列風靡無數讀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和溫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盡致的展現在大家面前,“三毛熱”迅速的從台港橫掃整個華文世界,而“流浪文學”更成為了一種文化現象。
接著,安定的歸屬卻突然急轉直下,與摯愛的荷西錐心的死別,讓她差點放棄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遊,才終於提筆寫作,接著她嘗試寫劇本、填歌詞,每次出手必定感人。最終,她又像兒時那樣不按常理出牌,逃離到沒有人直到地方,繼續以自由不羈的靈魂浪跡天涯。
其實靜靜的思考一下,我們完全能慢慢理解做出不顧一切決心走遍萬水千山的“瘋女孩”,可能還會對這個女孩產生一份很縹緲的敬佩,一份來自心靈的默默的贊許。對自由的嚮往是人與生俱來的一種願望,看完整篇文章,我輕輕問問自己,你想放下一切去追求自由嗎?追求那像風一般的感覺,還是像鳥兒一起在天空翱翔。
此時我已經沉浸在蔚藍的天空裡。我理解她們,認為她們只是把我們願望放大了,實現了。 穿梭於城市中的人,用做工精細的衣服裝扮自己,用昂貴的化妝品保養自己,用精緻的餐廳消遣自己,我不羡慕她們,因為我不知道他們有多幸福;可是當作者三毛拋下所有物質,去追求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時候,我卻陶醉其中,因為我感受到了她們的幸福。在她們的路途中,她們感受了我們未曾感受過的,也許是艱辛的,也許是愉悅的,但始終是我們沒感受過的。我並不認同她們的做法,但卻始終有一份贊許之情,她們的遊記是煽情的,會讓人衝動,然而關鍵還是看你懷著怎樣的心情去感受,敲敲每個人的思路,做一次心靈的旅行。
在忙碌的時間裡,我們無暇感受生活,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感受,流浪不是追求自由的唯一方法,繁忙的工作也不是禁錮,多去感受周圍,就像這篇遊記,觸動了內心,引起了我們的共鳴。何嘗不是踏遍了萬水千山,開拓了自己的視野呢。
作者把自己的親身經歷一一展現,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風土人情、社會風貌及生活水準。也有對這些民族或熱情或樸實、或純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寫,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難的一面;作者抒發自己內心的世界:喪夫的苦悶、對人類苦難的悲痛、對故鄉命運多舛的無奈和對前世今生的種種猜透,涉及跨越了愛情、生活及命運的範疇。將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內涵和情感抒發透徹內心,令讀者回味無窮。讓讀者感受到不同國度不同人情風貌的同時,又深感于作者內心深處的無限憂思。
《萬水千山走遍》的成書,實際上作者三毛內心苦悶緩解的產物。她,一個平凡而深有憂思的女子,將萬種心情寄託於萬千山水之中,寄託於一人一事中,或化為風,化為雨,為霧……三毛是個鍾情于自然百態的人,因此將自己的內心亦給了自然,一切隨緣般對待生活,卻終究掩抑不了內心的坎坷。
“大地啊,我來到你岸上時原是一個陌生人,住在你房子裡時原是一個旅客,而今我離開你的門時卻是一個朋友了。”這是《萬水千山走遍》中開頭的一段話,第一次看沒有什麼感覺,只是覺得說法比喻得很經典。讀完書之後,再回過頭來看這段文字,便不只是經典了。三毛的感情也被體會出來。這樣簡單而平實的語言,是三毛一貫的風格,卻真摯而震撼了讀者的內心。這句話似描述又似抒情,似記事描寫又似心理描寫。三毛那種對中美洲居民樸實而真摯的熱愛,甚至是對普天之下所有的人類一種深沉的眷戀,確是熾熱如火,如癡如醉。事實上,對待生命又怎麼不是同樣的道理呢?來到這個世界上,原本什麼也不懂得的我們,不正像一個陌生人嗎;而隨著時間的流動,我們卻越來越眷戀活著的意義,於生命,我們不正成了不舍離開的朋友嗎?這是不是三毛留給我們的思考呢?我們不得而知,只是從內心裡,從三毛作品的字裡行間,我們是不是能讀懂一點什麼?譬如對生命的思考。
萬水千山走遍讀後感(三)
初讀三毛的書時,()第一感覺就是,世界上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完全是靠心靈兒存在的人,不在乎現實的世界,完全存活於精神的世界。於我,內心衝擊很大,一直在給自己說要出去旅遊,結果,只是嘴上說說,沒有說走就走的勇氣,一直在估計很多東西。讀到這本《萬水千山走遍》,南美洲的旅行以及三毛的所見所聞,將我也帶入了另外一個世界,瞭解了世界上許多我不知道的國家的風俗和習慣。
讀這本書是在回家的火車上進行的,讀一會睡一會的悠閒,與我前些日子慌忙的生活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返程的火車上,這點更加明顯。忽然覺得哪天自己可以帶上一本書,泡上一杯茶,聽著輕音樂,買上長途普通軟座火車票,開始自己單獨的旅行,然後到達這個城市,呆上兩三天,靜靜的品味當地的風俗習慣,是一件多麼美妙的事情。
三毛的書,對我的內心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人生只有短短幾十年,並且在這幾十年當中,會不會發生什麼樣的意外是我們人人無法避及的,所以過好每一天,才是對自己對生活對生命的負責。
讀完這本書後,我對男友說,我想單獨去旅行,他說以後禁止你看三毛的書。呵呵三毛啊,三毛,真不知道你是一個怎麼樣的人,作為女性,對於你這種性格,很是敬佩。對於我而言,影響是巨大的,一句話,充實自己,享受人生。
王爾德童話讀後感(一)
放寒假的時候,我讀了《王爾德童話》這本書,很令人感動,很有教育意義。
這本書裡包含四個童話故事,分別是《快樂王子》、《夜鶯和玫瑰》、《自私的巨人》和《小國王》。這些故事都是用純真善良的人性變化悖謬的世界、美麗黑暗的心靈。王爾德童話中微妙的哲思,不管是成人還是小孩讀起來都會有深刻的感動。
故事中,王子用自己的東西換來了別人的幸福。夜鶯用生命換來了一朵紅色的玫瑰。小男孩使自私的巨人擁有了寬闊的胸懷。小國王因為夢見很多人在受苦,而不穿豪華的衣服,卻去穿粗皮外套。他們善良樸實的心靈,追求美好事物的願望,令我們敬慕,是我們學習的榜樣。我們要向故事裡的這些好人學習,做一個勤勞、善良、胸懷寬廣、擁有愛心的人。
星期六,我隨手從書架上挑了一本書,題目是《王爾德童話》。
我原以為這本書只不過跟《安徒生童話》一樣,沒什麼意思。可是和我想像的不一樣。這是一本存有寓意的書。其中一篇《快樂王子》讓我深受感觸。快樂王子為了幫助國民,竟然不惜一切代價。把什麼紅寶石呀藍寶石呀金片呀等各種貴重物品都捐給了他們,使他們過上了較好的生活。自己卻變成了一個廢雕。而另一篇《自私的巨人》和《快樂王子》恰恰相反。巨人不懂春天為什麼總是不來,並且還把正在花園裡玩耍的孩子們趕出來。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經過一位小男孩的舉動,他才懂得了:“原來沒有孩子的地方就沒有春天。”
我繼續入神的看著,那篇《夜鶯與玫瑰》讓我有所感動。夜鶯為了幫助一位學生,犧牲了自己。用針刺進了胸膛,還要唱歌,把白玫瑰染紅。最後死了。
其實,我最大的感觸就是:幫助別人的同時,也要保護自己。
王爾德童話讀後感(二)
我讀了《王爾德童話》,很喜歡裡面的《快樂王子》這篇童話故事。
快樂王子死去後,人們在城市的中央給他豎立了一座雕像。他的雙眼是稀有的藍寶石,他的劍柄上鑲嵌有一顆碩大的紅寶石,他的全身覆蓋著黃金葉片。他日夜注視著城市的各個角落。
一個秋末冬初的日子,一隻小燕子因貪玩,沒來得及和同伴們一起飛往南方。夜裡,它飛到快樂王子的腳邊準備在此過夜。突然,一滴水珠落在它的身上,它發現那居然是快樂王子的淚水。
快樂王子懇求小燕子做他的信使。他讓小燕子取下他劍柄上的紅寶石,送給了一位躺在病床上因無錢醫治快要死去的孩子,使他恢復了健康;他讓小燕子摘去他的一顆藍寶石眼珠,送給了一位饑寒交加的年輕作家,使他恢復了自信;他讓小燕子摘去他的另一顆藍寶石眼珠,送給了一位賣火柴的小女孩,使她獲得了幸福;他讓小燕子摘下他身上的黃金葉片,送給了那些窮苦的孩子們
天越來越冷,小燕子幫快樂王子完成了最後的心願,自己卻耽誤了飛往南方的時間,倒在了快樂王子的腳邊,快樂地死去。而快樂王子因失去了最耀眼的裝飾物,也變得奇醜無比。
一位天使把快樂王子和小燕子帶到了天堂,讓他們過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這篇淒美動人的童話故事,深深打動了我的心。快樂王子和小燕子為了給那些窮困的人們送去健康、快樂和幸福,獻出了自己最寶貴的東西,表現出了一種很高的精神境界。它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給予永遠是快樂的!
王爾德童話讀後感(三)
王爾德的童話,()營造著唯美和悲傷的氣氛,就如“快樂王子”我看了這篇文章之後,落淚如雨,他的心雖然是鉛做的,幾乎沒有任何感情,但是看見有那麼多悲傷,痛苦的事情,還是忍不住想流淚,所以,他寧肯變得又灰又難看,也要把雕像上的寶石和金箔全部送給受苦受難的窮人,就如美麗的夜鶯,為了幫助戀愛中的大學生找到一朵紅玫瑰,不惜放棄自己寶貴的生命,讓玫瑰樹上刺刺穿自己的心;就如小國王,他寧肯穿上牧羊時穿的粗布衣裳,到教堂去加冕,也不願意穿上以他人的生命為代價而製成的漂亮的衣服。以其單純而強烈的願望來代表對苦難的人們不可遏止的同情與關愛,這就是王爾德畢生所擁有的高貴情感。我們應該向王爾德學習,也成為一個擁有像王爾德一樣有高貴情感的人。
親愛的同學們,努力吧!加油吧!奮鬥吧!從小時起,從現在起,努力學習,報效祖國,因為“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那些過往的情愫,就像黏稠的南方的春雨,那一片芳草,濕濕的沾住了她旅行的褲管。三毛曾通靈地認為自己的前世是藥師的孫女,一個平凡的在十九歲就離世的印第安女子。相比這荒涼的廢城,她更加嚮往的是澄淨的藍天下那一片明澈的心湖。當厄瓜多爾那片神秘草原和水湖出現在她的面前時,她看了只是覺得歸鄉。我想,三毛坐在瑪丘比丘的大石上時,腦子裡看到的不是城市的空茫,而是那些需要禱告的輕如歎息的魂靈,安靜的心湖和村落。唯有通靈能解釋她感覺到得,召喚她抽身離去,逃離了瑪丘比丘那一日突發的大水。
最愛的便是三毛遇見安妮一段:兩個來自不同國家的女孩偶遇在南美高原,互相連名字都不清楚時便已註定兩人是浪跡天涯是的靈魂伴侶。彼此是那樣驚人的相似:“衣著打扮,談吐禮貌,生病的狂烈,甚至藏東西的地方,都差不多一個樣子”“安妮,難道我們以前真真認識過,為什麼彼此那麼熟悉呢?”說是不可信的緣分也罷,前世今生也罷,就在某時某刻地球某個角落,她們奇跡般地遇見。一直幻想自己能有一個如此的旅行夥伴,無需過多言語,便能讀出內心的想法。忽然的相見,不需儀式的告別。能夠相伴的時光,開心地認真走過;到了某個岔路口,微笑著轉身離開,並不刻意挽留。這便是真正的友誼吧,不要永遠粘在一起消磨時間,只要足夠美麗的瞬間。
在《萬水千山走遍》裡感受到了三毛對自然,對大地,對泥土,對人性與靈魂的深深迷戀與熱情的沉醉。三毛對於自然的熱愛,源自她對人性的仰求。她對人性,那種深掩在靈魂深處的生命,懷有崇敬的渴望,她把它定格在茫然深刻的難民的臉上,在彩霞滿天的蒼穹的深處,在魂牽夢縈的故鄉的路上……三毛把“人性”刻畫得美得像一個被上帝遺落的夢。
三毛用琉璃般質樸且華美的文字,敘寫著萬水千山的旅途乃心靈上的征程,譜寫了一個平凡女子用生命寫出的綺麗詩篇。她冷冷地看著這個老城般的世界中如逝如流的哀樂人間,眉目間流露出了紅塵女子的自然之美。
萬水千山走遍讀後感(二)
《萬水千山走遍》的作者是三毛,原名叫陳平,十三歲就蹺家去小琉球玩,初中時翹課去墓堆讀閒書。旅行和讀書時她生命中的兩顆一級星,最快樂與最疼痛都夾雜其中。她沒有數字概念,不肯為金錢工作,寫作之初純粹是為了讓父母開心。她看到一張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應到前世的鄉愁,於是決定搬去處,苦戀她的荷西也二話不說的跟著去了。然後她和荷西在沙漠結婚了,從此寫出了一系列風靡無數讀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和溫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盡致的展現在大家面前,“三毛熱”迅速的從台港橫掃整個華文世界,而“流浪文學”更成為了一種文化現象。
接著,安定的歸屬卻突然急轉直下,與摯愛的荷西錐心的死別,讓她差點放棄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遊,才終於提筆寫作,接著她嘗試寫劇本、填歌詞,每次出手必定感人。最終,她又像兒時那樣不按常理出牌,逃離到沒有人直到地方,繼續以自由不羈的靈魂浪跡天涯。
其實靜靜的思考一下,我們完全能慢慢理解做出不顧一切決心走遍萬水千山的“瘋女孩”,可能還會對這個女孩產生一份很縹緲的敬佩,一份來自心靈的默默的贊許。對自由的嚮往是人與生俱來的一種願望,看完整篇文章,我輕輕問問自己,你想放下一切去追求自由嗎?追求那像風一般的感覺,還是像鳥兒一起在天空翱翔。
此時我已經沉浸在蔚藍的天空裡。我理解她們,認為她們只是把我們願望放大了,實現了。 穿梭於城市中的人,用做工精細的衣服裝扮自己,用昂貴的化妝品保養自己,用精緻的餐廳消遣自己,我不羡慕她們,因為我不知道他們有多幸福;可是當作者三毛拋下所有物質,去追求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時候,我卻陶醉其中,因為我感受到了她們的幸福。在她們的路途中,她們感受了我們未曾感受過的,也許是艱辛的,也許是愉悅的,但始終是我們沒感受過的。我並不認同她們的做法,但卻始終有一份贊許之情,她們的遊記是煽情的,會讓人衝動,然而關鍵還是看你懷著怎樣的心情去感受,敲敲每個人的思路,做一次心靈的旅行。
在忙碌的時間裡,我們無暇感受生活,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感受,流浪不是追求自由的唯一方法,繁忙的工作也不是禁錮,多去感受周圍,就像這篇遊記,觸動了內心,引起了我們的共鳴。何嘗不是踏遍了萬水千山,開拓了自己的視野呢。
作者把自己的親身經歷一一展現,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風土人情、社會風貌及生活水準。也有對這些民族或熱情或樸實、或純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寫,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難的一面;作者抒發自己內心的世界:喪夫的苦悶、對人類苦難的悲痛、對故鄉命運多舛的無奈和對前世今生的種種猜透,涉及跨越了愛情、生活及命運的範疇。將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內涵和情感抒發透徹內心,令讀者回味無窮。讓讀者感受到不同國度不同人情風貌的同時,又深感于作者內心深處的無限憂思。
《萬水千山走遍》的成書,實際上作者三毛內心苦悶緩解的產物。她,一個平凡而深有憂思的女子,將萬種心情寄託於萬千山水之中,寄託於一人一事中,或化為風,化為雨,為霧……三毛是個鍾情于自然百態的人,因此將自己的內心亦給了自然,一切隨緣般對待生活,卻終究掩抑不了內心的坎坷。
“大地啊,我來到你岸上時原是一個陌生人,住在你房子裡時原是一個旅客,而今我離開你的門時卻是一個朋友了。”這是《萬水千山走遍》中開頭的一段話,第一次看沒有什麼感覺,只是覺得說法比喻得很經典。讀完書之後,再回過頭來看這段文字,便不只是經典了。三毛的感情也被體會出來。這樣簡單而平實的語言,是三毛一貫的風格,卻真摯而震撼了讀者的內心。這句話似描述又似抒情,似記事描寫又似心理描寫。三毛那種對中美洲居民樸實而真摯的熱愛,甚至是對普天之下所有的人類一種深沉的眷戀,確是熾熱如火,如癡如醉。事實上,對待生命又怎麼不是同樣的道理呢?來到這個世界上,原本什麼也不懂得的我們,不正像一個陌生人嗎;而隨著時間的流動,我們卻越來越眷戀活著的意義,於生命,我們不正成了不舍離開的朋友嗎?這是不是三毛留給我們的思考呢?我們不得而知,只是從內心裡,從三毛作品的字裡行間,我們是不是能讀懂一點什麼?譬如對生命的思考。
萬水千山走遍讀後感(三)
初讀三毛的書時,()第一感覺就是,世界上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完全是靠心靈兒存在的人,不在乎現實的世界,完全存活於精神的世界。於我,內心衝擊很大,一直在給自己說要出去旅遊,結果,只是嘴上說說,沒有說走就走的勇氣,一直在估計很多東西。讀到這本《萬水千山走遍》,南美洲的旅行以及三毛的所見所聞,將我也帶入了另外一個世界,瞭解了世界上許多我不知道的國家的風俗和習慣。
讀這本書是在回家的火車上進行的,讀一會睡一會的悠閒,與我前些日子慌忙的生活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返程的火車上,這點更加明顯。忽然覺得哪天自己可以帶上一本書,泡上一杯茶,聽著輕音樂,買上長途普通軟座火車票,開始自己單獨的旅行,然後到達這個城市,呆上兩三天,靜靜的品味當地的風俗習慣,是一件多麼美妙的事情。
三毛的書,對我的內心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人生只有短短幾十年,並且在這幾十年當中,會不會發生什麼樣的意外是我們人人無法避及的,所以過好每一天,才是對自己對生活對生命的負責。
讀完這本書後,我對男友說,我想單獨去旅行,他說以後禁止你看三毛的書。呵呵三毛啊,三毛,真不知道你是一個怎麼樣的人,作為女性,對於你這種性格,很是敬佩。對於我而言,影響是巨大的,一句話,充實自己,享受人生。
王爾德童話讀後感(一)
放寒假的時候,我讀了《王爾德童話》這本書,很令人感動,很有教育意義。
這本書裡包含四個童話故事,分別是《快樂王子》、《夜鶯和玫瑰》、《自私的巨人》和《小國王》。這些故事都是用純真善良的人性變化悖謬的世界、美麗黑暗的心靈。王爾德童話中微妙的哲思,不管是成人還是小孩讀起來都會有深刻的感動。
故事中,王子用自己的東西換來了別人的幸福。夜鶯用生命換來了一朵紅色的玫瑰。小男孩使自私的巨人擁有了寬闊的胸懷。小國王因為夢見很多人在受苦,而不穿豪華的衣服,卻去穿粗皮外套。他們善良樸實的心靈,追求美好事物的願望,令我們敬慕,是我們學習的榜樣。我們要向故事裡的這些好人學習,做一個勤勞、善良、胸懷寬廣、擁有愛心的人。
星期六,我隨手從書架上挑了一本書,題目是《王爾德童話》。
我原以為這本書只不過跟《安徒生童話》一樣,沒什麼意思。可是和我想像的不一樣。這是一本存有寓意的書。其中一篇《快樂王子》讓我深受感觸。快樂王子為了幫助國民,竟然不惜一切代價。把什麼紅寶石呀藍寶石呀金片呀等各種貴重物品都捐給了他們,使他們過上了較好的生活。自己卻變成了一個廢雕。而另一篇《自私的巨人》和《快樂王子》恰恰相反。巨人不懂春天為什麼總是不來,並且還把正在花園裡玩耍的孩子們趕出來。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經過一位小男孩的舉動,他才懂得了:“原來沒有孩子的地方就沒有春天。”
我繼續入神的看著,那篇《夜鶯與玫瑰》讓我有所感動。夜鶯為了幫助一位學生,犧牲了自己。用針刺進了胸膛,還要唱歌,把白玫瑰染紅。最後死了。
其實,我最大的感觸就是:幫助別人的同時,也要保護自己。
王爾德童話讀後感(二)
我讀了《王爾德童話》,很喜歡裡面的《快樂王子》這篇童話故事。
快樂王子死去後,人們在城市的中央給他豎立了一座雕像。他的雙眼是稀有的藍寶石,他的劍柄上鑲嵌有一顆碩大的紅寶石,他的全身覆蓋著黃金葉片。他日夜注視著城市的各個角落。
一個秋末冬初的日子,一隻小燕子因貪玩,沒來得及和同伴們一起飛往南方。夜裡,它飛到快樂王子的腳邊準備在此過夜。突然,一滴水珠落在它的身上,它發現那居然是快樂王子的淚水。
快樂王子懇求小燕子做他的信使。他讓小燕子取下他劍柄上的紅寶石,送給了一位躺在病床上因無錢醫治快要死去的孩子,使他恢復了健康;他讓小燕子摘去他的一顆藍寶石眼珠,送給了一位饑寒交加的年輕作家,使他恢復了自信;他讓小燕子摘去他的另一顆藍寶石眼珠,送給了一位賣火柴的小女孩,使她獲得了幸福;他讓小燕子摘下他身上的黃金葉片,送給了那些窮苦的孩子們
天越來越冷,小燕子幫快樂王子完成了最後的心願,自己卻耽誤了飛往南方的時間,倒在了快樂王子的腳邊,快樂地死去。而快樂王子因失去了最耀眼的裝飾物,也變得奇醜無比。
一位天使把快樂王子和小燕子帶到了天堂,讓他們過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這篇淒美動人的童話故事,深深打動了我的心。快樂王子和小燕子為了給那些窮困的人們送去健康、快樂和幸福,獻出了自己最寶貴的東西,表現出了一種很高的精神境界。它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給予永遠是快樂的!
王爾德童話讀後感(三)
王爾德的童話,()營造著唯美和悲傷的氣氛,就如“快樂王子”我看了這篇文章之後,落淚如雨,他的心雖然是鉛做的,幾乎沒有任何感情,但是看見有那麼多悲傷,痛苦的事情,還是忍不住想流淚,所以,他寧肯變得又灰又難看,也要把雕像上的寶石和金箔全部送給受苦受難的窮人,就如美麗的夜鶯,為了幫助戀愛中的大學生找到一朵紅玫瑰,不惜放棄自己寶貴的生命,讓玫瑰樹上刺刺穿自己的心;就如小國王,他寧肯穿上牧羊時穿的粗布衣裳,到教堂去加冕,也不願意穿上以他人的生命為代價而製成的漂亮的衣服。以其單純而強烈的願望來代表對苦難的人們不可遏止的同情與關愛,這就是王爾德畢生所擁有的高貴情感。我們應該向王爾德學習,也成為一個擁有像王爾德一樣有高貴情感的人。
親愛的同學們,努力吧!加油吧!奮鬥吧!從小時起,從現在起,努力學習,報效祖國,因為“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