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與和平》讀後感(一)
如果說當我手捧《戰爭與和平》這本書時,是懷著崇敬的心情的話,那麼,當我讀完《戰爭與和平》這本書時,我的心卻久久不能平靜。因為,在此之前,關於俄羅斯大作家列夫?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我已經聽說不少,今天,當我完整地學習了《戰爭與和平》這部小說後,對小說及其作者有了更深的認識。
《戰爭與和平》以保爾康斯基、別祖霍夫、羅斯托夫、華西裡四大貴族家庭在戰爭與和平年代裡的生活為情節線索,生動地展現了1805年至1820年間,俄奧聯軍同法軍在奧斯特裡茨的會戰、法軍入侵俄國、莫斯科大火、拿破崙軍隊潰退等一系列重大歷史事件,
我覺得,《戰爭與和平》這樣的小說,對我來說,雖然有點深奧而新鮮,但通過這次學習,我對這樣的世界名著有了初步的認識和學習欲望。
《戰爭與和平》讀後感(二)
最近我看了一本書,書中講的是十九世紀初,歷史在俄羅斯掀起了滔天巨浪;在歐洲所向無敵的拿破倫,開始把他征服的目標指向這裡,於是一場殘酷的戰爭爆發了。
這個時代,俄國還在沙皇主政的社會,雖然整個國家並沒有太大的自然災害,但是拿破崙的入侵使得這塊美麗得土地到處佈滿戰火。
我讀的這本書就是列夫·托爾斯泰利用這樣的歷史背景些出的最偉大的作品-《戰爭與和平》。這本書全書內容浩大,
這本書拿破崙的戰爭是全書的中心。但是托爾斯泰想寫的並不是戰爭本身,而是戰爭給災民帶來的苦難。
雖然在書裡有拿破崙、亞歷山大等許多歷史人物,但他們並不是主人公;那些年輕人如娜塔紗、尼古拉、安德列等人才是主角。
這些年輕人都還很年輕但他們為祖國挺身而出,在十幾年的戰爭中慢慢成長,成為知識豐富的大人這是書中最令我最感動的。
從這本書讓我學到了許多東西,
《戰爭與和平》讀後感(三)
如果說當我手捧《戰爭與和平》這本書時,是懷著崇敬的心情的話,那麼,當我讀完《戰爭與和平》這本書時,我的心卻久久不能平靜。因為,在此之前,關於俄羅斯大作家列夫?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我已經聽說不少,今天,當我完整地學習了《戰爭與和平》這部小說後,對小說及其作者有了更深的認識。
《戰爭與和平》以保爾康斯基、別祖霍夫、羅斯托夫、華西裡四大貴族家庭在戰爭與和平年代裡的生活為情節線索,生動地展現了1805年至1820年間,俄奧聯軍同法軍在奧斯特裡茨的會戰、法軍入侵俄國、莫斯科大火、拿破崙軍隊潰退等一系列重大歷史事件,
我覺得,《戰爭與和平》這樣的小說,對我來說,雖然有點深奧而新鮮,但通過這次學習,我對這樣的世界名著有了初步的認識和學習欲望。
《物種起源》讀後感(一)
今天,我讀了《物種起源》,這本書是達爾文寫的。是達爾文論述生物進化的重要著作。《物種起源》大概是19世紀最具爭議的作品,達爾文用其仔細的觀察及豐富的想像力,在這本書中詳細描寫了生物物種由簡單到複雜,由單一到繁多這樣的一個演變過程。《物種起源》就像是一棵樹不斷能長出新的枝條,在生物的演變過程中,新的物種分枝會在原有的基礎上產生出來。但畢竟整本書也就是在探討物種的問題,這是假設有了生命以後的事情。
在這本書中達爾文的觀點是遺傳變異過度繁殖生存鬥爭適者生存,這點我非常同意他的想法。生物有進化,物種也有變化,本不是達爾文首先發現的;進化學說,也不是達爾文創建的,在他以前已有著漫長的歷史。不過達爾文加上他觀察所得的新材料,總結和發展了進化學說,提高了它的科學性,徹底擊毀了科學思想界中的宗教統治,建立了生物學的真正基礎。在解釋萬物及生命起源的時候,所有的理論都是要靠信心來接受的,也既是說,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應該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礙,因為這些信仰裡實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
我認為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很適合我們中小學生閱讀,我們還應該學習達爾文那種堅持不懈的精神。
《物種起源》讀後感(二)
我買了一本由達爾文著、舒德乾等人譯的《物種起源》,這是一部影響人類科學發展進程的絕世經典,我一直希望能一睹這本百年巨著的風采,終於有閒暇靜下心來仔細閱讀一番。
在《物種起源》中,達爾文以豐富的研究資料,嚴謹的科學論述,大無畏的英雄氣概,引人入勝的文筆,向全人類莊嚴宣告了物種發展的偉大理論——進化論。在此之前,人類有關物種發展的認識一直籠罩在唯心主義宗教統治的陰霾中。人們認為人類以及地球上的各種生命都是至高無上的神明所創造的,神主導一切!各個物種都是孤立的,其間沒有任何親緣關係。在那個年代,違背教會之難,難於上青天。但烏雲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無法阻攔人類追求真理的腳步。總有那麼一批堅持真理的人,不畏教會等反對組織的壓迫,堅持真理,經過幾個世紀,幾代人艱苦卓絕的奮鬥,真理終於戰勝謬誤,人類終於見到了科學的曙光。達爾文就是這樣一個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書中主要探討了一個問題——什麼是生命的起源?達爾文用其仔細的觀察及豐富的想像力,在該書中描寫了生物物種由簡單到複雜,由單一到繁多這樣的一個演變過程。就像是一棵樹不斷能長出新的枝條,在生物的演變過程中,新的物種分枝會在原有的基礎上產生出來。達爾文相信所有的物種都是由簡單的生命單位演變而來,但最初的生命是怎麼來的呢?一個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實是達爾文認為它們是被創造的。
達爾文在《物種起源》中所體現的認真精神非常值得欽佩。當他談論到一些問題時,由於版面的限制,無法進行再多的論述,雖然書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證實他的觀點,但他仍告訴讀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將有對此問題更深入的論證。我想,對這種問題,能夠不敷衍,充分體現了達爾文對科學認真、嚴謹的態度。
書中的很多內容值得我們去思考及爭論,也有更多地方值得我們去敬佩和學習,其中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這樣一句話:“作為一個科學工作者,我的成功取決於我複雜的心理素質。其中最重要的是:熱愛科學、善於思索、勤於觀察和搜集資料、具有相當的發現能力和廣博的常識。”我將以這句話為目標,將結合自己的教學,更進一步地深讀此書,為自己充電。
《物種起源》讀後感(三)
我們在探討信仰問題的時候,經常會聽到一些有關對進化論的爭論,有些人把之當作不爭的事實,而有些人則認為其一文不值,有時雙方各執己見,爭論得不可開交。但是,大多數參與這一爭論的雙方都沒有讀過進化論的經典著作——達爾文的《物種起源》。我在嘗試著讀這一本書,那些有意無意的爭論我能從這裡明白許多!
首先:什麼是生命的起源?這是這本書最為基礎的一個問題。
達爾文用其仔細的觀察及豐富的想像力,在該書中描寫了生物物種由簡單到複雜,由單一到繁多這樣的一個演變過程。就像是一棵樹不斷能長出新的枝條,在生物的演變過程中,新的物種分枝會在原有的基礎上產生出來。但畢竟整本書也就是在探討物種的問題,這是假設有了生命以後的事情。但不幸的是,有許多的人有意或者無意地把它當作生命起源的權威,實在是有點勉為其難。
達爾文相信所有的物種都是由簡單的生命單位演變而來,但最初的生命是怎麼來的呢?一個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實是達爾文認為它們是被創造的。在這本書裡,我發現這樣一個結論,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經過類比以後得出結論,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機生物都是起源於一個共同的原始生命,而這個原始生命則是"被吹了一口氣"而來的。這與聖經裡創世記裡講到人是因上帝吹了一口氣而得到生命的寫法有點相似。
相信上帝是違背科學和理性嗎?()
達爾文得出了上帝是生命起源的結論,這是發自內心的信仰,還是一個不得已的結論,我們不得而知。我們常聽說諸如"相信上帝是不科學的"或"科學已經否定了上帝"之類的話,但這些話本身不一定就是科學的,至少是值得我們進一步商酌的。正如達爾文一樣,我們會思索、探討最初的起源的問題,但如果不承認有上帝的話,將會遇到一個很大的難題,人們往往會不得不以很不科學的方法來解決。
在解釋生命起源的時候,所有的理論都是要靠信心來接受的,也既是說,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應該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礙,因為這些信仰裡實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這也許是為什麼許多現代科學的奠基人,諸如牛頓、伽利略、法拉第、愛因斯坦、及達爾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
每個人都有不相信上帝的自由,但要用科學和理性來作為這些事的依據這裡有似乎有些牽強吧!
《哈克貝利·芬歷險記》讀後感(一)
寒假裡媽媽給我買了一本叫《哈克貝利·芬歷險記》的書,讓我愛不釋手。
這本書主要寫了:機智、勇敢、喜愛冒險的哈克貝利·芬,從父親的魔掌中逃出來。他到傑克遜島遇見了心地善良、忠實的黑奴傑姆,決定和他去冒險。為了各自的自由便向開羅進發。一路上他們經歷了一場場驚心動魄的經歷,遇到了一個個形態各異的人。歡樂與經險如影相伴,直到在薩莉阿姨家與湯姆相遇……,最後,湯姆·索亞、傑姆和哈克貝利·芬決定再次冒險。
主人公哈克貝利將事情化險為夷讓我深受啟發:在學習生活中遇到了困難,要自己動腦筋解決。
看了這本書我想去“百幕大死亡三角”,探索它們為什麼“殺人不眨眼”。我要去神秘島,看看它為什麼能長,也能沉。我要去浩瀚的宇宙看看它有沒有邊緣,是否外面還有一個更大的世界。我要去其它星球,探索宇宙裡是否還有一些形態各異的外星人,如果有,看看它們的土地發達不發達……
這本書給我的印象十分深刻,我非常喜愛這本書。
《哈克貝利·芬歷險記》讀後感(二)
在暑假,我讀了一本叫《哈克貝利·芬歷險記》的好書。它讓我受益無窮,感慨萬分。
這裡面,講述了一個叫哈克貝利。芬的十二歲男孩。住在一個平凡的家庭裡,過著不平凡的生活。他有一個脾氣不好的父親,他的母親從小就離開了他,所以他決定要逃走。就開始了他的歷險記。在歷險途中,每當遇到壞人時,他都會用自己聰明的頭腦想出一些鬼主意,逃離危險。到了最後,他獲得了成功。
這本書讓我懂得兩個道理,第一個是:這本書中的那脾氣不好的父親,也給各位父母一個教育。不要對孩子過於暴燥,要批評時就要批評,但絕不是罵。當孩子值得表揚時,就得表揚,才能使孩子下次做得更好。第二個是: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困難,理當用自己聰明的大腦想出一些好主意。
這讓我想到在暑假時的一件事。當時,我們去順德玩。對當地還不熟悉,我們就住在賓館裡。那時,我很悶,待不住,就到樓下的遊戲場所玩了一會兒,然後,再跟樓下認識的小孩玩了一下。天色不早了,我們頓時找不到賓館了。大家都很著急,突然,我鎮定下來,絞盡腦子地想,終於想出了一個辦法。啊!對呀!這附近,不是有一個保安亭嗎?我們可以找保安叔叔幫忙呀!大家狂喜萬分,馬上跑向保安亭,經過保安叔叔的指點,我們找到了賓館。事後,大家誇我“小精靈”,我高興極了!
這本好書中的道理讓我一生受用。
《哈克貝利·芬歷險記》讀後感(三)
在這本《哈克貝利·芬歷險記》中,我看到了許多經過馬克·吐溫精心創作的描寫人物外貌、房間、物品、動物、神態……的段落,我把我最喜歡的幾個段落講給你們聽。
一個傢伙有七十來歲,或者年紀更大,禿頭,長著花白的絡腮鬍子。他戴一頂破舊的磨壞了的垂邊帽,穿一件沾滿油漬的藍色羊毛衫,一條破舊的藍色斜紋棉布褲,褲腿塞進靴子筒裡,吊一副手工編織的背帶——不對,他只剩一條背帶了。他帶著一件就燕尾服,藍斜紋布做的,釘著光滑的銅扣子,打在胳膊上。這兩人都帶著又大又髒鼓鼓囊囔的毯制手提旅行包。
另一個傢伙大約三十來歲,穿著也差不多一樣差。早飯過後,我們一起聊天休息,頭一件露地的事兒就是這兩個傢伙相互並不認識。
這兩段詳細描寫了七十來歲的老頭和和三十來歲的男人的外貌。花白的、破舊的、磨壞了的、沾滿油漬的、手工編織的、光滑的、鼓鼓囊囊的,馬克·吐溫用這些形容詞生動的描寫了物品的樣子,讓我們簡單的、輕鬆的瞭解他所要表達的意思。馬克·吐溫寫的真棒!
衣服順牆掛著,前面擋著一層花布簾子,一直垂到地面。有一隻舊箱子放在牆的一角,另一個牆角放著個吉他盒,到處都擺著各式各樣的小玩意兒、小擺設,像女孩子通常裝飾房間那樣。
這一段描寫了瑪麗·簡漂亮的房間。順牆、一層、花布、垂到地面、到處,這些詞自然而又不失可愛,描寫得很詳細。
我要學習馬克·吐溫生動、自然、詳細的寫作方法,寫出更好的文章!()
但畢竟整本書也就是在探討物種的問題,這是假設有了生命以後的事情。在這本書中達爾文的觀點是遺傳變異過度繁殖生存鬥爭適者生存,這點我非常同意他的想法。生物有進化,物種也有變化,本不是達爾文首先發現的;進化學說,也不是達爾文創建的,在他以前已有著漫長的歷史。不過達爾文加上他觀察所得的新材料,總結和發展了進化學說,提高了它的科學性,徹底擊毀了科學思想界中的宗教統治,建立了生物學的真正基礎。在解釋萬物及生命起源的時候,所有的理論都是要靠信心來接受的,也既是說,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應該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礙,因為這些信仰裡實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
我認為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很適合我們中小學生閱讀,我們還應該學習達爾文那種堅持不懈的精神。
《物種起源》讀後感(二)
我買了一本由達爾文著、舒德乾等人譯的《物種起源》,這是一部影響人類科學發展進程的絕世經典,我一直希望能一睹這本百年巨著的風采,終於有閒暇靜下心來仔細閱讀一番。
在《物種起源》中,達爾文以豐富的研究資料,嚴謹的科學論述,大無畏的英雄氣概,引人入勝的文筆,向全人類莊嚴宣告了物種發展的偉大理論——進化論。在此之前,人類有關物種發展的認識一直籠罩在唯心主義宗教統治的陰霾中。人們認為人類以及地球上的各種生命都是至高無上的神明所創造的,神主導一切!各個物種都是孤立的,其間沒有任何親緣關係。在那個年代,違背教會之難,難於上青天。但烏雲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無法阻攔人類追求真理的腳步。總有那麼一批堅持真理的人,不畏教會等反對組織的壓迫,堅持真理,經過幾個世紀,幾代人艱苦卓絕的奮鬥,真理終於戰勝謬誤,人類終於見到了科學的曙光。達爾文就是這樣一個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書中主要探討了一個問題——什麼是生命的起源?達爾文用其仔細的觀察及豐富的想像力,在該書中描寫了生物物種由簡單到複雜,由單一到繁多這樣的一個演變過程。就像是一棵樹不斷能長出新的枝條,在生物的演變過程中,新的物種分枝會在原有的基礎上產生出來。達爾文相信所有的物種都是由簡單的生命單位演變而來,但最初的生命是怎麼來的呢?一個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實是達爾文認為它們是被創造的。
達爾文在《物種起源》中所體現的認真精神非常值得欽佩。當他談論到一些問題時,由於版面的限制,無法進行再多的論述,雖然書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證實他的觀點,但他仍告訴讀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將有對此問題更深入的論證。我想,對這種問題,能夠不敷衍,充分體現了達爾文對科學認真、嚴謹的態度。
書中的很多內容值得我們去思考及爭論,也有更多地方值得我們去敬佩和學習,其中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這樣一句話:“作為一個科學工作者,我的成功取決於我複雜的心理素質。其中最重要的是:熱愛科學、善於思索、勤於觀察和搜集資料、具有相當的發現能力和廣博的常識。”我將以這句話為目標,將結合自己的教學,更進一步地深讀此書,為自己充電。
《物種起源》讀後感(三)
我們在探討信仰問題的時候,經常會聽到一些有關對進化論的爭論,有些人把之當作不爭的事實,而有些人則認為其一文不值,有時雙方各執己見,爭論得不可開交。但是,大多數參與這一爭論的雙方都沒有讀過進化論的經典著作——達爾文的《物種起源》。我在嘗試著讀這一本書,那些有意無意的爭論我能從這裡明白許多!
首先:什麼是生命的起源?這是這本書最為基礎的一個問題。
達爾文用其仔細的觀察及豐富的想像力,在該書中描寫了生物物種由簡單到複雜,由單一到繁多這樣的一個演變過程。就像是一棵樹不斷能長出新的枝條,在生物的演變過程中,新的物種分枝會在原有的基礎上產生出來。但畢竟整本書也就是在探討物種的問題,這是假設有了生命以後的事情。但不幸的是,有許多的人有意或者無意地把它當作生命起源的權威,實在是有點勉為其難。
達爾文相信所有的物種都是由簡單的生命單位演變而來,但最初的生命是怎麼來的呢?一個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實是達爾文認為它們是被創造的。在這本書裡,我發現這樣一個結論,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經過類比以後得出結論,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機生物都是起源於一個共同的原始生命,而這個原始生命則是"被吹了一口氣"而來的。這與聖經裡創世記裡講到人是因上帝吹了一口氣而得到生命的寫法有點相似。
相信上帝是違背科學和理性嗎?()
達爾文得出了上帝是生命起源的結論,這是發自內心的信仰,還是一個不得已的結論,我們不得而知。我們常聽說諸如"相信上帝是不科學的"或"科學已經否定了上帝"之類的話,但這些話本身不一定就是科學的,至少是值得我們進一步商酌的。正如達爾文一樣,我們會思索、探討最初的起源的問題,但如果不承認有上帝的話,將會遇到一個很大的難題,人們往往會不得不以很不科學的方法來解決。
在解釋生命起源的時候,所有的理論都是要靠信心來接受的,也既是說,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應該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礙,因為這些信仰裡實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這也許是為什麼許多現代科學的奠基人,諸如牛頓、伽利略、法拉第、愛因斯坦、及達爾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
每個人都有不相信上帝的自由,但要用科學和理性來作為這些事的依據這裡有似乎有些牽強吧!
《哈克貝利·芬歷險記》讀後感(一)
寒假裡媽媽給我買了一本叫《哈克貝利·芬歷險記》的書,讓我愛不釋手。
這本書主要寫了:機智、勇敢、喜愛冒險的哈克貝利·芬,從父親的魔掌中逃出來。他到傑克遜島遇見了心地善良、忠實的黑奴傑姆,決定和他去冒險。為了各自的自由便向開羅進發。一路上他們經歷了一場場驚心動魄的經歷,遇到了一個個形態各異的人。歡樂與經險如影相伴,直到在薩莉阿姨家與湯姆相遇……,最後,湯姆·索亞、傑姆和哈克貝利·芬決定再次冒險。
主人公哈克貝利將事情化險為夷讓我深受啟發:在學習生活中遇到了困難,要自己動腦筋解決。
看了這本書我想去“百幕大死亡三角”,探索它們為什麼“殺人不眨眼”。我要去神秘島,看看它為什麼能長,也能沉。我要去浩瀚的宇宙看看它有沒有邊緣,是否外面還有一個更大的世界。我要去其它星球,探索宇宙裡是否還有一些形態各異的外星人,如果有,看看它們的土地發達不發達……
這本書給我的印象十分深刻,我非常喜愛這本書。
《哈克貝利·芬歷險記》讀後感(二)
在暑假,我讀了一本叫《哈克貝利·芬歷險記》的好書。它讓我受益無窮,感慨萬分。
這裡面,講述了一個叫哈克貝利。芬的十二歲男孩。住在一個平凡的家庭裡,過著不平凡的生活。他有一個脾氣不好的父親,他的母親從小就離開了他,所以他決定要逃走。就開始了他的歷險記。在歷險途中,每當遇到壞人時,他都會用自己聰明的頭腦想出一些鬼主意,逃離危險。到了最後,他獲得了成功。
這本書讓我懂得兩個道理,第一個是:這本書中的那脾氣不好的父親,也給各位父母一個教育。不要對孩子過於暴燥,要批評時就要批評,但絕不是罵。當孩子值得表揚時,就得表揚,才能使孩子下次做得更好。第二個是: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困難,理當用自己聰明的大腦想出一些好主意。
這讓我想到在暑假時的一件事。當時,我們去順德玩。對當地還不熟悉,我們就住在賓館裡。那時,我很悶,待不住,就到樓下的遊戲場所玩了一會兒,然後,再跟樓下認識的小孩玩了一下。天色不早了,我們頓時找不到賓館了。大家都很著急,突然,我鎮定下來,絞盡腦子地想,終於想出了一個辦法。啊!對呀!這附近,不是有一個保安亭嗎?我們可以找保安叔叔幫忙呀!大家狂喜萬分,馬上跑向保安亭,經過保安叔叔的指點,我們找到了賓館。事後,大家誇我“小精靈”,我高興極了!
這本好書中的道理讓我一生受用。
《哈克貝利·芬歷險記》讀後感(三)
在這本《哈克貝利·芬歷險記》中,我看到了許多經過馬克·吐溫精心創作的描寫人物外貌、房間、物品、動物、神態……的段落,我把我最喜歡的幾個段落講給你們聽。
一個傢伙有七十來歲,或者年紀更大,禿頭,長著花白的絡腮鬍子。他戴一頂破舊的磨壞了的垂邊帽,穿一件沾滿油漬的藍色羊毛衫,一條破舊的藍色斜紋棉布褲,褲腿塞進靴子筒裡,吊一副手工編織的背帶——不對,他只剩一條背帶了。他帶著一件就燕尾服,藍斜紋布做的,釘著光滑的銅扣子,打在胳膊上。這兩人都帶著又大又髒鼓鼓囊囔的毯制手提旅行包。
另一個傢伙大約三十來歲,穿著也差不多一樣差。早飯過後,我們一起聊天休息,頭一件露地的事兒就是這兩個傢伙相互並不認識。
這兩段詳細描寫了七十來歲的老頭和和三十來歲的男人的外貌。花白的、破舊的、磨壞了的、沾滿油漬的、手工編織的、光滑的、鼓鼓囊囊的,馬克·吐溫用這些形容詞生動的描寫了物品的樣子,讓我們簡單的、輕鬆的瞭解他所要表達的意思。馬克·吐溫寫的真棒!
衣服順牆掛著,前面擋著一層花布簾子,一直垂到地面。有一隻舊箱子放在牆的一角,另一個牆角放著個吉他盒,到處都擺著各式各樣的小玩意兒、小擺設,像女孩子通常裝飾房間那樣。
這一段描寫了瑪麗·簡漂亮的房間。順牆、一層、花布、垂到地面、到處,這些詞自然而又不失可愛,描寫得很詳細。
我要學習馬克·吐溫生動、自然、詳細的寫作方法,寫出更好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