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潮魯彥讀後感(一)
今天,我看了《小學語文閱讀》這本書裡《聽潮》,它講了岩石漸漸起了戰慄,發現了抵抗的叫聲打原單位了海的外鱗片。
海受了創傷憤怒了。
它叫吼著猛地往岩邊襲擊了過來。沖進了岩石的每一個空隙裡,擾亂岩石的後方,接著又來了下面的攻擊,刺打著岩石的壁壘。
聲音越來越大了,戰鼓聲,金鑼聲,槍炮聲,呐喊聲,叫號聲,哭泣聲,馬蹄聲,車輪聲都摻雜在一起,千軍萬馬混戰了起來。
銀光消失了,海水瘋狂地洶湧著吞沒了遠近的島嶼。它從我們的腳下浮了起來,雷似的怒吼著,一陣陣的浪花潑濺在我們身上。
這篇文章讓我明白了作者熱愛大海。本文描寫的正是與他妻子一起聽潮的情意。
聽潮魯彥讀後感(二)
《聽潮》魯彥30年代的作品,是《聽潮的故事》的前半部分,是一篇借景抒情的優美散文。描述了作者與妻子在海邊“佛國”聽潮的一段經歷。通過描寫大海的變化,海潮漲落的情景,謳歌大海的雄壯美和它的偉大力量。作者抓住大海落潮、漲潮初起和漲潮達到高峰時,聲音、情態的不同,感受的不同,運用擬人、比喻等修辭手法,以“聽”為中心,用細膩的筆觸,從聽覺、視覺、觸覺、嗅覺等多角度,依次描繪出海睡圖、海醒圖、海怒圖,具有音樂美,意境美,突出了“海的美,海的偉大”這一中心。
全文22個自然段,從第1段到第4段是本文的第一部分,
文章借景抒情,作者通過表達潮漲潮落“一樣的美”的見解,表明了對大海富於變化的理解,抒發了對大自然的熱愛;通過“怕什麼,這是偉大的樂章”,“我喜歡海,溺愛著海,尤其是潮來的時候”的言語,鮮明地表達了作者對大自然偉力的歌頌。
標題一個“聽”字,意境全出,“潮”本來是一種視覺形象,用聽覺來寫,別有一番韻味。魯彥在文中著重從聽覺的角度,用文字來塑造聲音的形象,表現了大海落潮時靜態的“柔美”和漲潮時動態的“壯美”,謳歌了大海的偉大力量。表達了熱愛大海、熱愛生活的積極向上的人生態度。()
本文無論是其結構設計,還是語言表達,無論是其題材的選取,還是其主題的開掘,都可謂是匠心獨具。以抒情散文的語言,景語亦為情語,景中寓情,情融于景。從描寫大海的角度看,人物的心情感受起了襯托作用;從表達人的心情角度看,描寫大海正是表達對大海的溺愛之情。
看今日說法讀後感(一)
最近看了《今日說法》中的“奶奶為耳聾孫女踏上維權之路”,二十分鐘的節目很快就看完了,看後感慨頗多,有可惜,有欽佩,有憤怒。為一個祖國的花朵以後漫長的時間要在無聲世界裡度過而可惜,為奶奶對孫女的愛心和執著的行為而欽佩,為醫務人員的一個不應有的過錯而憤怒。
這個不應發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為醫務人員的過錯而造成的,拋開疫苗接種制度和機制的問題不談,作為一名基層醫院的管理者,
首先是一個制度的完善和落實的問題。醫療服務工作是一項嚴謹的工作,應該有嚴格的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像疫苗注射問題,相關管理人員應該制定相應的工作流程,注射前詳細介紹,注射後及時觀察是否有問題等等。這些制度應該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員的身心,體現在每一個工作細節中。要通過各種措施來加強工作人員對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並認真督導檢查,保證落實到位。
再次是一個責任心和工作負責的問題。
片中的工作人員在對疫苗的應用時間、應用人群等關鍵問題不清楚的情況下就盲目進行了注射免疫,其工作責任感可見幾乎沒有。
這樣,在開展每項工作時就不會那麼盲目、那麼草率,許多悲劇可能就可以避免了,本案例就是明證。
最後是一個提高工作能力的問題。該案例中的工作人員對注射疫苗的相關知識一問三不知,可見其專業知識是多麼的匱乏。我們從事的醫療工作是一項知識密集型工作,知識量大、更新快,沒有深厚的知識功底,高品質的完成工作是不可能的。
因此,我們在日常就應該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可以集中學習培訓,可以利用閒置時間自學,總之要結合工作實際,根據工作需要不斷學習各種知識,利用學習到的知識不斷指導日常實踐,學以致用,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準和綜合素質,為開展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最後,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話:我想如果我們每一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能夠再認真一點,再有責任一點,知識再豐富一點,也許這樣的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看今日說法讀後感(二)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說法》。大概的內容:一個應該判處死刑的犯人,家裡積極籌款賠了受害人3萬元。罪犯改判了死緩。我關心的是請的嘉賓的說法。
老百姓認為是 3萬=減刑 ,拿錢可以買命。報紙、媒體熱議。覺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負責案件的法官 、 《今日說法》的嘉賓認為:可以 ,無可厚非。
心中頗為感慨,一吐為快。
夠判死刑的罪,不會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強好勝、不知小心,釀成大禍。若犯人是故意而為 。說明犯人的心業已大大的壞了。《今日說法》的嘉賓說法:犯人的權益也是要考慮的。確定有罪的人是要剝奪權利的。受害人的權利你又是怎麼考慮的呢?
3萬=減刑,法官和嘉賓予以否認。還是報紙故意熱炒讓他們很不自在。筆者覺得就是:3萬=減刑。交了3萬,改判死緩了啊,事情就是這樣做的啊,怎可抵賴。說這是拿錢買命,你們有什麼好抵賴的啊。犯人的母親說:不該判,我是不會賠的。這不是明擺著的錢與法的交易嗎?犯人的家人都這樣想了,百姓怎麼不能這麼想,又怎麼錯了呢?
法官和嘉賓認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協商解決。很多的時候,犯人是強勢的,比受害人強勢的多。協商的結果會讓受害人受到的傷害更多、更大。 對立的兩方面協商,一定是有利強勢的。
《今日說法》的嘉賓還說:協商賠償不可漫天要價。筆者不知道什麼是漫天要價。人家被你砍了一隻手是賠5萬 、還是10萬,還是20萬?你的心大大的壞了且不談,你就要賠上一隻手一輩子能掙來的錢,還要陪上精神損失費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隻手試試?法律自有公正的處理辦法,何以讓人協商解決?
親愛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隻手,要你協商解決,只能跟四處借錢給你5萬,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責任了吧?筆者覺得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
換位思考解決問題很重要。社會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責任的,那些舉刀向著孩子的人啊,你們錯了,看看那些政府機關幼稚園的孩子吧,他們是多麼的可愛!!
民事可以協商。刑事怎可協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否則,公平何在、正義何在。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懲罰為戒除啊,是不要考慮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動傷害他人的,要讓其付出慘痛的代價。讓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麼何來懲戒啊。作奸犯科者輕鬆過關,無關痛癢,還會來犯的,習以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為著,期待: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期待,期待。
看今日說法讀後感(三)
睡覺前,看了一集《今日說法》,今天講的是關於農民工患了職業病,卻找不到訴理的地方。
不知道從什麼時間開始,就有很多關於農民工維權的報導,這次講的是關於農民工在外地一家工廠,得了矽肺,要原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但單位由於種種原因不出具,最後在新聞單位的説明下才得到了解決。
我看著這個案例,不由得為這些農民工兄弟感到惋惜,他們用自己的辛苦工作換來了城市的繁榮,換來了老闆鼓鼓的錢包,但是一旦自己的權益被老闆侵犯的時候,卻不知道找誰評理去。
我記得在今天的嘉賓說了一句話:“感謝這位農民工兄弟,他用自己的身體換來了社會大眾對這件事情的關注,從而讓我們的政策更加完善。”我不是說這位嘉賓說得不對,我只是想說:
為什麼要等到有了生命的代價的時候才能喚起人們對一件事情的關注呢?想想現在的一些事情,我覺得這已經是一種人們常用的一種思維模式,有的人們已經看出不好的苗頭了,但是由於還沒有引起大家足夠的重視,因此是不會有人說的,大概人們想的是說了也不會有人管的,於是社會上就有了諸如某人出來身張正義的時候,被人們接受了,人們會讚揚他;而更多的是有人想管這種看似不大的事情的時候會遭來人們的非議。
我看了這期節目後,心中就在想:什麼時候我們國民才能有一個危機觀念,當人們發現有不良現象的時候,都能夠勇敢的站起來揭露他,並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別事事都用這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姿態,社會要想和諧,只有靠大家都有正義感,人人都不去做虧心事。
可以集中學習培訓,可以利用閒置時間自學,總之要結合工作實際,根據工作需要不斷學習各種知識,利用學習到的知識不斷指導日常實踐,學以致用,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準和綜合素質,為開展工作打下堅實基礎。最後,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話:我想如果我們每一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能夠再認真一點,再有責任一點,知識再豐富一點,也許這樣的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看今日說法讀後感(二)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說法》。大概的內容:一個應該判處死刑的犯人,家裡積極籌款賠了受害人3萬元。罪犯改判了死緩。我關心的是請的嘉賓的說法。
老百姓認為是 3萬=減刑 ,拿錢可以買命。報紙、媒體熱議。覺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負責案件的法官 、 《今日說法》的嘉賓認為:可以 ,無可厚非。
心中頗為感慨,一吐為快。
夠判死刑的罪,不會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強好勝、不知小心,釀成大禍。若犯人是故意而為 。說明犯人的心業已大大的壞了。《今日說法》的嘉賓說法:犯人的權益也是要考慮的。確定有罪的人是要剝奪權利的。受害人的權利你又是怎麼考慮的呢?
3萬=減刑,法官和嘉賓予以否認。還是報紙故意熱炒讓他們很不自在。筆者覺得就是:3萬=減刑。交了3萬,改判死緩了啊,事情就是這樣做的啊,怎可抵賴。說這是拿錢買命,你們有什麼好抵賴的啊。犯人的母親說:不該判,我是不會賠的。這不是明擺著的錢與法的交易嗎?犯人的家人都這樣想了,百姓怎麼不能這麼想,又怎麼錯了呢?
法官和嘉賓認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協商解決。很多的時候,犯人是強勢的,比受害人強勢的多。協商的結果會讓受害人受到的傷害更多、更大。 對立的兩方面協商,一定是有利強勢的。
《今日說法》的嘉賓還說:協商賠償不可漫天要價。筆者不知道什麼是漫天要價。人家被你砍了一隻手是賠5萬 、還是10萬,還是20萬?你的心大大的壞了且不談,你就要賠上一隻手一輩子能掙來的錢,還要陪上精神損失費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隻手試試?法律自有公正的處理辦法,何以讓人協商解決?
親愛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隻手,要你協商解決,只能跟四處借錢給你5萬,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責任了吧?筆者覺得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
換位思考解決問題很重要。社會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責任的,那些舉刀向著孩子的人啊,你們錯了,看看那些政府機關幼稚園的孩子吧,他們是多麼的可愛!!
民事可以協商。刑事怎可協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否則,公平何在、正義何在。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懲罰為戒除啊,是不要考慮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動傷害他人的,要讓其付出慘痛的代價。讓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麼何來懲戒啊。作奸犯科者輕鬆過關,無關痛癢,還會來犯的,習以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為著,期待: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期待,期待。
看今日說法讀後感(三)
睡覺前,看了一集《今日說法》,今天講的是關於農民工患了職業病,卻找不到訴理的地方。
不知道從什麼時間開始,就有很多關於農民工維權的報導,這次講的是關於農民工在外地一家工廠,得了矽肺,要原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但單位由於種種原因不出具,最後在新聞單位的説明下才得到了解決。
我看著這個案例,不由得為這些農民工兄弟感到惋惜,他們用自己的辛苦工作換來了城市的繁榮,換來了老闆鼓鼓的錢包,但是一旦自己的權益被老闆侵犯的時候,卻不知道找誰評理去。
我記得在今天的嘉賓說了一句話:“感謝這位農民工兄弟,他用自己的身體換來了社會大眾對這件事情的關注,從而讓我們的政策更加完善。”我不是說這位嘉賓說得不對,我只是想說:
為什麼要等到有了生命的代價的時候才能喚起人們對一件事情的關注呢?想想現在的一些事情,我覺得這已經是一種人們常用的一種思維模式,有的人們已經看出不好的苗頭了,但是由於還沒有引起大家足夠的重視,因此是不會有人說的,大概人們想的是說了也不會有人管的,於是社會上就有了諸如某人出來身張正義的時候,被人們接受了,人們會讚揚他;而更多的是有人想管這種看似不大的事情的時候會遭來人們的非議。
我看了這期節目後,心中就在想:什麼時候我們國民才能有一個危機觀念,當人們發現有不良現象的時候,都能夠勇敢的站起來揭露他,並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別事事都用這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姿態,社會要想和諧,只有靠大家都有正義感,人人都不去做虧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