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還有兩個月,我們就要結婚了,而現在的我們也僅僅剛剛訂了婚車和酒店,就這兩樣就花了一萬多了。
我們已經在一起三年了,
後來他父母就走了,馬上下周我們就要領證了,他父母也沒留下一分錢。我雖然不是沖著錢的人,但是同事們都收什麼彩禮呀什麼的,
本來都不想回他們老家了,就在這邊辦事了。可是老公說了,我去你們家那麼多次,你就不去我們家一趟,我知道這對他來說不公平。可是他父母要是連改口錢都沒有給我準備的話,我豈不是更難受。那就不是面子不面子的問題,是我自己都覺得我自己犯賤。說實話,我老公現在事業發展也一般,我一個月工資2000,而他自己做生意,一年下來,手裡也就有兩萬塊錢。所以,我們就只能用這兩萬來置辦婚事,前面說的婚車和酒店就用了一萬多,然後還要買首飾,照婚紗,買衣服,買傢俱什麼的。他家住外地,
我現在真的很苦惱,要是讓我和他父母一起生活,我想我肯定就和老公分手了,但是現在我們還是會因為雙方父母的事情爭吵。人家結婚都是高興的事情,可是我們往往總是因為一千兩千的事情而爭吵,而且人家都是有彩禮有嫁妝,而我們什麼都沒有,全是自己的錢。我很鬱悶,最可氣的老公。一談到他們家,總是不向著我說話。覺得自己好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