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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讀後感

匆匆那年讀後感

“你有深潭的眼眸,

你有固執的臂彎,

你曾是少年。”

在聽好妹妹樂隊的《你曾是少年》。

總覺得“少年”是很美很美的一個名詞,就如同我們的青春年華,有著任何人生階段都無以倫比的美好。陳尋與方茴的遇見,便是在彼此人生最美好,最純粹的年華。

果說相遇是偶然,相識是偶然中的偶然,那麼相戀應該說是宿命,那相離呢?

這是我第一次對一個故事這麼難以釋懷。看完以後,我上豆瓣一篇篇的看別人的評論,每一個人都說很真實,都可以從他們的身上找到自己的青春的影子,方茴過,

陳尋過,喬燃過,趙燁過,林嘉茉過,沈曉棠過····

九夜茴的《匆匆那年》,其實從文筆和勾勒方面來說,都很平淡,但是刻畫的是那麼的真實與細緻。這也讓我明白了,最打動人的文字,不是要文筆有多優美,故事情節有多曲折離奇,而是要真情實感,可以讓讀者把自己的經歷往上套,那便是一種成功。

敏感,脆弱,憂鬱的方茴,遇見優秀,扎眼,陽光的陳尋。陳尋被方茴身上別致的氣質吸引,而方茴在最開始,是遠遠的在陳尋的世界之外的,她說,有那麼一種人,身上會散發光芒,在這種光芒下面會感覺溫暖而舒適,但距離太近的話,就會有些刺目了。耀眼的陳尋,只會讓方茴覺得自己更黑暗。

也許是性格使然吧,所以喬燃錯過方茴,陳尋得到方茴,

而方茴最後失去陳尋······

陳尋與方茴在一起了,從他在黑板上偷偷寫下“方茴喜歡陳尋”開始的“籌謀”,從電話那頭傳來“是”開始。方茴是逃不掉陳尋的追逐的,因為那個少年,是那麼的美好。

方茴說,在一開始的時候,比起耀眼的陳尋,其實她更可能會喜歡安靜的喬燃,但是陳尋長驅直入她的心,並佔據的滿滿的,她就不能再貪心了。所以在高中畢業宴會上,喬燃要出國了,她連一個擁抱都吝于給喬燃,因為她怕這個擁抱會玷污了他與陳尋之間愛情。方茴在得知喬燃已經在國外之後,對喬燃深感愧疚,最終在空氣中擁抱了他。那個時候的她,以極度虔誠的態度深愛著陳尋。

然而,流年輾轉,只因年少。

我們終究輸給的不是任何,

而是時光。

大學後,安靜,敏感的方茴終究失去了陳尋。高中局限的生活模式,再明耀的陳尋,也被掩蓋於書堆中,所以陳尋與方茴始終可以在同一個世界裡平行前進。但是到了大學以後,一切都變了,陳尋身上扎眼的光芒,註定了他大學生活的豐富多彩,他平凡不了的。而方茴呢,依舊沉溺於兩個人的世界,細心灌溉著他們的愛情。

想起了阿桑的《一直很安靜》裡的一句歌詞:

我們的愛情

像你路過的風景

一直在前行

腳步卻從來不會為我停

方茴的敏感、脆弱、哀愁無疑是讓陳尋離開的主要原因,但是我們似乎忘了,這也是陳尋一開始被方茴吸引的地方。

當初怎麼贏得的他,最後也怎麼的失去了他。

很多人說,方茴怎麼就不與時俱進呢?但如果改變了,

她就不是方茴了,就不是當初陳尋喜歡的那個樣子了啊。她的懦弱,膽怯,猜疑使陳尋慢慢地走向了沈曉棠。

方茴對陳尋說過:“如果那天我們分開了,你也不會後悔曾經和我好過,這就夠了。”

但是她做不到說的那麼灑脫——正如阿桑唱的那樣“以為自己要的是曾經,卻發現愛一定要有回應。”

陳尋愛上了另一個女孩,那個女孩笑靨如花,明媚動人,她擁有開朗的性格,爽朗的笑容,使得陳尋一步步的淪陷。她帶給陳尋的快樂是方茴從未帶給過的,他們有一樣的興趣愛好,所以聊起喜歡的搖滾樂時,陳尋眼裡滿是傾慕;她開心時不加掩飾的笑,比起方茴安靜地低眉淺笑,似乎更打動他。拿吳婷婷的話來說,

沈曉棠“應該沒有那一個男生不喜歡吧”.

方茴就像是一首安靜憂傷的曲子,陳尋靜靜的聽了三年,但是他是一個搖滾迷啊!

他們分手了。一句以“是”開始的愛戀,在365天后,也以一句“是”結束。陳尋曾信誓旦旦的對著方茴說,《匆匆那年》是為你寫的,我只唱給你一個人聽。然而,流年輾轉後,陳尋已經忘記了那個誓言,也忘記了婆娑月光下,回望時,那個穿著白裙子的女孩。

只為你浮生的一笑誤我的匆匆那年。

方茴說,他曾經那麼那麼的愛過她,她那麼的默默無聞,可是陳尋依舊喜歡她;每天給她打電話;送她毛絨河馬和寫著他名字的石頭;為了跟她考上同一個大學,物理最後的13分大題,硬生生的沒有做。

陳尋曾經也以那麼真摯的方式愛過方茴,

那個時候的他所說的所做的一切,都是真心實意的,他也真的覺得可以跟方茴永永遠遠的走下去。

太美的承認因為太年青。

一切都在那個炎熱的盛夏後改變了。

沈曉棠問陳尋,有多喜歡她,他說,喜歡得變成了現在的樣子——眾叛親離。但即便如此,他也還是做了那樣選擇。

他對方茴說,你是我這輩子都忘不了的人。

但是方茴不想要當他一輩子都忘不了的人,她想當一輩子被他愛著,一輩子都陪在他身邊的人!

方茴自虐般的愛著,分手後,她每天站在樓頂窗口望著那倆人出雙入對,看那熟悉又陌生的笑容綻放在別人面前,那寵溺的笑容曾經完完全全的屬於她的啊!

在得知沈曉棠與陳尋同居以後,方茴一個人在他們住的租房下待了一個晚上,看到燈滅的時候,她對陳尋所有的愛也隨之熄滅了吧。

她絕然的離去,瘦削的背影預示的是一個讓他們再也回不去的悲劇的上演。

她懷了別人的孩子,只是因為她想知道,到底是什麼滋味,為什麼陳尋可以跟沈曉棠做,而不能跟她做?她只是不明白,怎麼她就凜然的被排除在陳尋的世界之外了。

方茴問他:如果我們曾經做是不是就不會分手了,如果我們現在再做,是不是來不及了?這一刻,方茴終於知道這個人是不再愛自己了,他們已經徹徹底底的回不去了。

方茴墮胎的那天,陽光明媚。器械的冰冷同鑽心的疼痛,使得眼淚模糊她的視線,在短暫的眩暈中她說她好像看見了F中的那棵樹,樹下幾個少年笑鬧著環繞在一起,其中一個笑著走向她說:“先別走啊,一會我騎車送你回家!”

但是再也回不去了。

方茴說,如果這個孩子是你的就好了。

陳尋答,除了孩子我們什麼都有了。

那是陳尋最後一次見到方茴。

2002年非典來臨,每個人驚恐不已,聞風喪膽。然而當非典的勢頭終於被控制住的時候,方茴離開了,絕然而去了。她曾靜悄悄的出現在他們四個人的生命裡,一起走過一段最美的時光,最後卻乾淨決絕的離開了,她沒有給別人留下任何感傷的機會,把所以的美好與疼痛,都帶到了陳尋不知道的地方。

“最愛你的人是我,你怎麼捨得我難過”.電影裡的片尾曲曾是他們最快樂時光的見證。

在方茴和林嘉茉抱頭痛哭說再見後,卻是再也不見。

後來,陳尋說,以前曾經天天呆在一塊的同學,做同一道題,走同一段路,遇見同一個場景,但是後來大家就只剩下聽說了,聽說他怎麼怎麼樣了,她又怎麼怎麼樣了。然而方茴卻再也沒有出現在他的人生中。看到這裡,猛然地想起了劉若英的《聽說》,哀傷的旋律,惆悵的歌詞,劉若英完美地吟唱了愛情與光陰的無奈。

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情感這東西也許會憑空而來,卻不會憑空消失。如果找不到出路,也許就會困死在心底裡,永世不得平靜。

不悔夢歸處,只恨太匆匆。

即使在愛情裡,傷痕累累,遍體鱗傷,但是方茴不曾後悔,即使重來一遍,她說她也是做出那樣的選擇。近10年過去了,她一直活在回憶裡,我總覺得不是她不能走出那段傷害,而是她不願意,她願意帶著那段刻骨銘心的愛與痛一直走下去。

記得在微信看一篇短文的時候看到過一句話“走不出來就走不出來吧,因為我就喜歡那樣。”

其實在這個故事裡,誰也不能怪,因為說不上誰對誰錯,但是我們就是會心疼方茴,那個傻傻地認真地愛著的女孩。

走出那個故事,似乎我們不再只是一個看客的身份,愛情裡,誰對誰錯,似乎真的不那麼重要了。所以最後方茴和陳尋能不能夠繼續在一起也不是那麼重要的事了。能遇見那個讓你的青春閃閃發光的人,就已經是一個奇跡降臨在你的身上了。起碼對於我來說,方茴的青春,真的是美不勝收。()

愛過一個人和與她過一輩子,是兩回事。終於我明白了,為什麼會有人說,跟你結婚的那個人,未必是你最愛的人。但你最愛的那個人肯定是一個,不管經歷多少個匆匆那年,依舊在你回憶裡,閃閃發光的人。

不悔當初,不枉此生。

音樂調轉到林宥嘉的《心酸》——

十六歲的夕陽

美得像一個遺憾

青春兵荒馬亂

我們曾相愛

我曾擁有你

真叫我心酸

方茴說她做了一個夢,夢見他們在F中的操場跑步,她對張楠說,真希望就那麼一圈一圈的跑下去。

我真的想過和你一起到老的,你也想過的,對不對?

心酸過後,就大步大步往前走吧,在下一個匆匆那年裡,遇見那個陪你看細水長流的人。

孩子,你慢慢來讀後感

讀了龍應台寫的《孩子,你慢慢來》以後,浮現在我眼前的,是一個細膩如水的女子。這本《孩子你慢慢來》,語言帶有異域特點,短句較多,段落簡潔,讀來別有一番感受。書的封面是作者和兒子的照片,孩子睜大一雙純淨的眼睛,小臉朝上,母親面帶微笑看著遠處。背景是純黑色的,突出了人物形象的潔淨。

書中的文字不是很多,其間夾雜一些彩頁,很是浪漫。如第一個彩頁就是一道長長的鐵軌中的一段,鋪了一地金黃,孩子在慢慢踱步,神情是那樣的專注。文字說明是“長長的路,慢慢地(書中是‘的’)走”.畫面上沒有我們想像中的一望無際的長路,只有腳下這一片小小的空間,似乎在告訴我們:不要注視那麼遠,我們不需要拼命趕路,只須看著腳下的一點路。

除了開篇《孩子你慢慢來》有點沉重外,整本書寫的只是一位母親,陪伴著孩子一起成長,為童言稚語中的真理與美好而感恩,為造物的神奇而感悟,也為自己所給孩子教育的不完美而惶恐。給我感覺最強烈的還是第一篇《孩子你慢慢來》,街頭賣花的老婦人,大聲呵斥著自己的小孫兒,為他努力地想把紮花的草繩打成一個蝴蝶結而耽誤了時間。做了母親後,發現自己的心會為所有的小孩子變得柔軟,也許書中的“我”也是這樣,小心翼翼的尊重孩子的每一個要求,認真地陪伴著他傾聽他的每一句話,不願幼小的心受到任何傷害,就像書中作者在心中對那個賣花的小男孩說的:我可以用一輩子的時間等待,孩子,你慢慢來。

在向孩子介紹這個世界的過程中,做母親的龍應台發現了許多自己以前沒有看到過的事情:在母親的眼裡,“龍”就是古人視作圖騰的那個四不像的東西,那個很神聖卻誰也沒有見過的東西。而在孩子的眼裡,一條彩帶,許多玩具汽車排列起來,也是龍。在做母親以前,她喜歡的歌曲可能是憂傷的,比如“滴不盡相思血淚……”而有了孩子以後,她卻會不由自主地哼起“咕呱呱呱,就是母鴨帶小鴨”.這種變化,是自然而然的,也許是被孩子帶動了,也許是被孩子喚醒了。

這本書的字數不多,我用了兩天的業餘時間,就翻閱了兩遍。但是書中所蘊含的愛的氣息,仿佛在這炎炎夏日裡吹來的春天的氣息,就那樣慢慢飄到我的心房,我的心界也好像變得靜謐美好,不再那樣焦慮功利。()我不再要求自己的孩子像別人那樣奔跑,我不再強求自己的學生非得優秀,不再強求自己的學生非得做任何事情都要快、快、快!我在等待著他們。我想對他們說:孩子,你慢慢來到這個世界上,你要慢慢地走。所有真正愛你的人,都會耐心等你!

別惹螞蟻讀後感(一)

電影《別惹螞蟻》講述了一位個子矮小的男孩在受到同伴們的欺負後,將怒火灑向小螞蟻,結果自己卻被微縮成螞蟻般的大小。在螞蟻王國,被罰做苦工的小男孩通過與螞蟻們的共同生活,最終領悟到了人生的真諦。

螞蟻在人類的面前,顯得多麼的渺小,人類的一根小指頭就能將其置於死地。但是弱小的螞蟻卻給了我們人類最理性的思考,讓人類懂得了如何團結,如何尊重生命,如何學會包容。

一根筷子易折斷,十根筷子抱一團!

當小盧卡斯被同伴們欺負的時候,便將怒火灑向小螞蟻,他用火力強勁的水槍射擊蟻穴,讓螞蟻們無家可歸。面對盧卡斯這樣強大的敵人,嬌小的螞蟻並沒有畏懼,而是在蟻后的有力組織下,螞蟻們聽從指揮,團結一致,迅速解決水患,並嚴厲懲處水患製造者——盧卡斯。這可以看出在一個集體中,如果大家都“個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那麼螞蟻王國是很難戰勝敵人,更別說守住自己的家園。

尊重生命,也是尊重自己!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大自然賦予人類強大的力量,並不是要我們去欺壓弱小,以強淩弱,而是要我們懂得珍惜,學會尊重他人,尊重生命。盧卡斯因為比其他同伴個小,所以經常遭到欺負,同伴在每次欺負盧卡斯之後還說:我個大,你個小,言外之意就是個大的可以欺負個小的。受氣的盧卡斯於是將怒火灑向比自己更加個小的螞蟻王國,因為他認為自己個比螞蟻個大,可以欺負它們。但沒想到的是,螞蟻們——人心齊,泰山移,遇到危險不害怕,派法力壯大的螞蟻巫師佐克親自出馬,將人類小孩盧卡斯變更成螞蟻一般的大小,最終戰勝敵人。盧卡斯正是不尊重生命,不尊重他人,將大自然賦予人類的強大力量用來欺壓其他的弱小生命,使得自己也變成螞蟻,還被罰到螞蟻世界做苦工。

學會包容與接納!

盧卡斯摧毀了螞蟻王國,當他被帶回螞蟻王國時,螞蟻們並沒有立即將他處死,而是在蟻后的命令下,小盧卡斯被罰做了螞蟻世界的苦工。但更多的是,在螞蟻們的包容、理解、關心下,小盧卡斯學會了和螞蟻一起生活,一起工作,並相互團結,相互幫助,彼此之間還成了要好的朋友。螞蟻們的包容、接納和理解,也讓盧卡斯明白了更多的人生道理。

再回到現實中,面對著競爭激烈的社會,面對著強大的競爭對手,面對著全球變暖、自然災害的頻發,面對著曾經我們久久不能釋懷的事、不能容納的人,我們是否也該思索下?在一個集體中,或許我們缺乏的不是智慧不是勾心鬥角,更不是爾虞我詐,而是團結的力量、尊重的美德!而在人生的旅途中,我們缺乏的不是功名利祿,不是以強淩弱,而是一顆包容的心,一種積極向上、不畏艱難險阻的精神!


別惹螞蟻讀後感(二)

這是美國華納兄弟電影公司出品的一部三維動畫電影。講述了一個叫盧卡斯的小朋友,他感受了一種神奇的魔藥後,他的身體變得和螞蟻一樣大小,他於是進入了螞蟻的神秘世界的奇遇之旅。

在我的眼裡,螞蟻是那麼的微不足道,我也從來沒有想像過螞蟻世界的情形。這部電影真是讓我大開了眼界。熱情好客的荷花,紀律嚴明,團結一致的蟻群,和空中的巨無霸——瓢蟲的激烈戰鬥……這些精彩的鏡頭都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盧卡斯本來和我一樣,對這些小小的生命是那麼地輕視,他用水槍,用他的腳給那群螞蟻帶來了差點滅頂的災難。()就是進入了蟻群,他還是那麼地傲慢,說他們是那麼愚蠢的螞蟻群,他覺得作為人類,時時想著自己是天經地義的。可在經歷了幾次危難,如在瓢蟲的攻擊,被青蛙吞入肚子時,那些螞蟻還在捨身地幫助他,他逐漸改變了自己的看法。他還和螞蟻們齊心協力使殺蟲人取消了殺蟲行動,他贏得了螞蟻的尊重。

螞蟻雖然那麼渺小,但他們每一個都是真實的生命,我們要善待它們,尊重它們,這才是一個和諧的大自然。

螞蟻雖然那麼渺小,但他們有極強的團結精神,奉獻精神,那也是我要學習的。


別惹螞蟻讀後感(三)

昨天,媽媽帶我去了電影院,看《別惹螞蟻》。我和媽媽買好票,進了數碼影廳。我找了個座位坐下,看這還未開始的銀幕提了個問題:螞蟻是害蟲呀,怎麼不能惹呢?

電影開始了,它主要講的是:一個小男孩非常頑皮,有一天,他的媽媽出差了,他拿著一支水槍對準螞蟻洞把水打了進去。螞蟻們非常生氣,夜裡用一種神奇的藥水把他變小了,抬進了螞蟻洞。螞蟻官讓他做一隻螞蟻(這個螞蟻不是肉體上的螞蟻,而是心理上的)。要讓他心理上是螞蟻必須有一個老師來教他,一支母螞蟻走上台說:“我願意當他的老師!”這支母螞蟻教著他怎麼做一隻螞蟻。就這樣一天天過去了,直到有一天,一個男人拿著消滅蟲子的藥來打他們,螞蟻們團結起來打敗了那個男人。這場戰爭中,小男孩非常勇敢,螞蟻王獎給他一瓶神奇的藥水。他高興地跑出了螞蟻洞喝下了藥水,立刻長高長大了。正是因為他在螞蟻群中學會了互相關心、團結友愛的精神,所以他給剛剛出差回來的媽媽說“對不起,您出門的時候我忘記給您說再見了!”媽媽高興的笑了。他在和小朋友玩之前,也不忘給他的螞蟻朋友帶一些糖果呢!

看完了電影我解決了一個問題:雖然螞蟻是害蟲,但他們很團結。可是問題又來了:難道人還不如螞蟻嗎?不?是的?這兩個答案在我腦子裡徘徊。“是的”是因為很多人的素質比他們差。例:螞蟻在同伴遇到危險的時候,會不顧自己的生命去救同伴;而有些人卻只顧自己的利益不管別人。“不是”是因為人類的科技比螞蟻發達。

我有一個願望:希望全人類不要自私自利、口吐髒話,這樣才是一個幸福美滿的大家庭。

看到燈滅的時候,她對陳尋所有的愛也隨之熄滅了吧。

她絕然的離去,瘦削的背影預示的是一個讓他們再也回不去的悲劇的上演。

她懷了別人的孩子,只是因為她想知道,到底是什麼滋味,為什麼陳尋可以跟沈曉棠做,而不能跟她做?她只是不明白,怎麼她就凜然的被排除在陳尋的世界之外了。

方茴問他:如果我們曾經做是不是就不會分手了,如果我們現在再做,是不是來不及了?這一刻,方茴終於知道這個人是不再愛自己了,他們已經徹徹底底的回不去了。

方茴墮胎的那天,陽光明媚。器械的冰冷同鑽心的疼痛,使得眼淚模糊她的視線,在短暫的眩暈中她說她好像看見了F中的那棵樹,樹下幾個少年笑鬧著環繞在一起,其中一個笑著走向她說:“先別走啊,一會我騎車送你回家!”

但是再也回不去了。

方茴說,如果這個孩子是你的就好了。

陳尋答,除了孩子我們什麼都有了。

那是陳尋最後一次見到方茴。

2002年非典來臨,每個人驚恐不已,聞風喪膽。然而當非典的勢頭終於被控制住的時候,方茴離開了,絕然而去了。她曾靜悄悄的出現在他們四個人的生命裡,一起走過一段最美的時光,最後卻乾淨決絕的離開了,她沒有給別人留下任何感傷的機會,把所以的美好與疼痛,都帶到了陳尋不知道的地方。

“最愛你的人是我,你怎麼捨得我難過”.電影裡的片尾曲曾是他們最快樂時光的見證。

在方茴和林嘉茉抱頭痛哭說再見後,卻是再也不見。

後來,陳尋說,以前曾經天天呆在一塊的同學,做同一道題,走同一段路,遇見同一個場景,但是後來大家就只剩下聽說了,聽說他怎麼怎麼樣了,她又怎麼怎麼樣了。然而方茴卻再也沒有出現在他的人生中。看到這裡,猛然地想起了劉若英的《聽說》,哀傷的旋律,惆悵的歌詞,劉若英完美地吟唱了愛情與光陰的無奈。

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情感這東西也許會憑空而來,卻不會憑空消失。如果找不到出路,也許就會困死在心底裡,永世不得平靜。

不悔夢歸處,只恨太匆匆。

即使在愛情裡,傷痕累累,遍體鱗傷,但是方茴不曾後悔,即使重來一遍,她說她也是做出那樣的選擇。近10年過去了,她一直活在回憶裡,我總覺得不是她不能走出那段傷害,而是她不願意,她願意帶著那段刻骨銘心的愛與痛一直走下去。

記得在微信看一篇短文的時候看到過一句話“走不出來就走不出來吧,因為我就喜歡那樣。”

其實在這個故事裡,誰也不能怪,因為說不上誰對誰錯,但是我們就是會心疼方茴,那個傻傻地認真地愛著的女孩。

走出那個故事,似乎我們不再只是一個看客的身份,愛情裡,誰對誰錯,似乎真的不那麼重要了。所以最後方茴和陳尋能不能夠繼續在一起也不是那麼重要的事了。能遇見那個讓你的青春閃閃發光的人,就已經是一個奇跡降臨在你的身上了。起碼對於我來說,方茴的青春,真的是美不勝收。()

愛過一個人和與她過一輩子,是兩回事。終於我明白了,為什麼會有人說,跟你結婚的那個人,未必是你最愛的人。但你最愛的那個人肯定是一個,不管經歷多少個匆匆那年,依舊在你回憶裡,閃閃發光的人。

不悔當初,不枉此生。

音樂調轉到林宥嘉的《心酸》——

十六歲的夕陽

美得像一個遺憾

青春兵荒馬亂

我們曾相愛

我曾擁有你

真叫我心酸

方茴說她做了一個夢,夢見他們在F中的操場跑步,她對張楠說,真希望就那麼一圈一圈的跑下去。

我真的想過和你一起到老的,你也想過的,對不對?

心酸過後,就大步大步往前走吧,在下一個匆匆那年裡,遇見那個陪你看細水長流的人。

孩子,你慢慢來讀後感

讀了龍應台寫的《孩子,你慢慢來》以後,浮現在我眼前的,是一個細膩如水的女子。這本《孩子你慢慢來》,語言帶有異域特點,短句較多,段落簡潔,讀來別有一番感受。書的封面是作者和兒子的照片,孩子睜大一雙純淨的眼睛,小臉朝上,母親面帶微笑看著遠處。背景是純黑色的,突出了人物形象的潔淨。

書中的文字不是很多,其間夾雜一些彩頁,很是浪漫。如第一個彩頁就是一道長長的鐵軌中的一段,鋪了一地金黃,孩子在慢慢踱步,神情是那樣的專注。文字說明是“長長的路,慢慢地(書中是‘的’)走”.畫面上沒有我們想像中的一望無際的長路,只有腳下這一片小小的空間,似乎在告訴我們:不要注視那麼遠,我們不需要拼命趕路,只須看著腳下的一點路。

除了開篇《孩子你慢慢來》有點沉重外,整本書寫的只是一位母親,陪伴著孩子一起成長,為童言稚語中的真理與美好而感恩,為造物的神奇而感悟,也為自己所給孩子教育的不完美而惶恐。給我感覺最強烈的還是第一篇《孩子你慢慢來》,街頭賣花的老婦人,大聲呵斥著自己的小孫兒,為他努力地想把紮花的草繩打成一個蝴蝶結而耽誤了時間。做了母親後,發現自己的心會為所有的小孩子變得柔軟,也許書中的“我”也是這樣,小心翼翼的尊重孩子的每一個要求,認真地陪伴著他傾聽他的每一句話,不願幼小的心受到任何傷害,就像書中作者在心中對那個賣花的小男孩說的:我可以用一輩子的時間等待,孩子,你慢慢來。

在向孩子介紹這個世界的過程中,做母親的龍應台發現了許多自己以前沒有看到過的事情:在母親的眼裡,“龍”就是古人視作圖騰的那個四不像的東西,那個很神聖卻誰也沒有見過的東西。而在孩子的眼裡,一條彩帶,許多玩具汽車排列起來,也是龍。在做母親以前,她喜歡的歌曲可能是憂傷的,比如“滴不盡相思血淚……”而有了孩子以後,她卻會不由自主地哼起“咕呱呱呱,就是母鴨帶小鴨”.這種變化,是自然而然的,也許是被孩子帶動了,也許是被孩子喚醒了。

這本書的字數不多,我用了兩天的業餘時間,就翻閱了兩遍。但是書中所蘊含的愛的氣息,仿佛在這炎炎夏日裡吹來的春天的氣息,就那樣慢慢飄到我的心房,我的心界也好像變得靜謐美好,不再那樣焦慮功利。()我不再要求自己的孩子像別人那樣奔跑,我不再強求自己的學生非得優秀,不再強求自己的學生非得做任何事情都要快、快、快!我在等待著他們。我想對他們說:孩子,你慢慢來到這個世界上,你要慢慢地走。所有真正愛你的人,都會耐心等你!

別惹螞蟻讀後感(一)

電影《別惹螞蟻》講述了一位個子矮小的男孩在受到同伴們的欺負後,將怒火灑向小螞蟻,結果自己卻被微縮成螞蟻般的大小。在螞蟻王國,被罰做苦工的小男孩通過與螞蟻們的共同生活,最終領悟到了人生的真諦。

螞蟻在人類的面前,顯得多麼的渺小,人類的一根小指頭就能將其置於死地。但是弱小的螞蟻卻給了我們人類最理性的思考,讓人類懂得了如何團結,如何尊重生命,如何學會包容。

一根筷子易折斷,十根筷子抱一團!

當小盧卡斯被同伴們欺負的時候,便將怒火灑向小螞蟻,他用火力強勁的水槍射擊蟻穴,讓螞蟻們無家可歸。面對盧卡斯這樣強大的敵人,嬌小的螞蟻並沒有畏懼,而是在蟻后的有力組織下,螞蟻們聽從指揮,團結一致,迅速解決水患,並嚴厲懲處水患製造者——盧卡斯。這可以看出在一個集體中,如果大家都“個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那麼螞蟻王國是很難戰勝敵人,更別說守住自己的家園。

尊重生命,也是尊重自己!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大自然賦予人類強大的力量,並不是要我們去欺壓弱小,以強淩弱,而是要我們懂得珍惜,學會尊重他人,尊重生命。盧卡斯因為比其他同伴個小,所以經常遭到欺負,同伴在每次欺負盧卡斯之後還說:我個大,你個小,言外之意就是個大的可以欺負個小的。受氣的盧卡斯於是將怒火灑向比自己更加個小的螞蟻王國,因為他認為自己個比螞蟻個大,可以欺負它們。但沒想到的是,螞蟻們——人心齊,泰山移,遇到危險不害怕,派法力壯大的螞蟻巫師佐克親自出馬,將人類小孩盧卡斯變更成螞蟻一般的大小,最終戰勝敵人。盧卡斯正是不尊重生命,不尊重他人,將大自然賦予人類的強大力量用來欺壓其他的弱小生命,使得自己也變成螞蟻,還被罰到螞蟻世界做苦工。

學會包容與接納!

盧卡斯摧毀了螞蟻王國,當他被帶回螞蟻王國時,螞蟻們並沒有立即將他處死,而是在蟻后的命令下,小盧卡斯被罰做了螞蟻世界的苦工。但更多的是,在螞蟻們的包容、理解、關心下,小盧卡斯學會了和螞蟻一起生活,一起工作,並相互團結,相互幫助,彼此之間還成了要好的朋友。螞蟻們的包容、接納和理解,也讓盧卡斯明白了更多的人生道理。

再回到現實中,面對著競爭激烈的社會,面對著強大的競爭對手,面對著全球變暖、自然災害的頻發,面對著曾經我們久久不能釋懷的事、不能容納的人,我們是否也該思索下?在一個集體中,或許我們缺乏的不是智慧不是勾心鬥角,更不是爾虞我詐,而是團結的力量、尊重的美德!而在人生的旅途中,我們缺乏的不是功名利祿,不是以強淩弱,而是一顆包容的心,一種積極向上、不畏艱難險阻的精神!


別惹螞蟻讀後感(二)

這是美國華納兄弟電影公司出品的一部三維動畫電影。講述了一個叫盧卡斯的小朋友,他感受了一種神奇的魔藥後,他的身體變得和螞蟻一樣大小,他於是進入了螞蟻的神秘世界的奇遇之旅。

在我的眼裡,螞蟻是那麼的微不足道,我也從來沒有想像過螞蟻世界的情形。這部電影真是讓我大開了眼界。熱情好客的荷花,紀律嚴明,團結一致的蟻群,和空中的巨無霸——瓢蟲的激烈戰鬥……這些精彩的鏡頭都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盧卡斯本來和我一樣,對這些小小的生命是那麼地輕視,他用水槍,用他的腳給那群螞蟻帶來了差點滅頂的災難。()就是進入了蟻群,他還是那麼地傲慢,說他們是那麼愚蠢的螞蟻群,他覺得作為人類,時時想著自己是天經地義的。可在經歷了幾次危難,如在瓢蟲的攻擊,被青蛙吞入肚子時,那些螞蟻還在捨身地幫助他,他逐漸改變了自己的看法。他還和螞蟻們齊心協力使殺蟲人取消了殺蟲行動,他贏得了螞蟻的尊重。

螞蟻雖然那麼渺小,但他們每一個都是真實的生命,我們要善待它們,尊重它們,這才是一個和諧的大自然。

螞蟻雖然那麼渺小,但他們有極強的團結精神,奉獻精神,那也是我要學習的。


別惹螞蟻讀後感(三)

昨天,媽媽帶我去了電影院,看《別惹螞蟻》。我和媽媽買好票,進了數碼影廳。我找了個座位坐下,看這還未開始的銀幕提了個問題:螞蟻是害蟲呀,怎麼不能惹呢?

電影開始了,它主要講的是:一個小男孩非常頑皮,有一天,他的媽媽出差了,他拿著一支水槍對準螞蟻洞把水打了進去。螞蟻們非常生氣,夜裡用一種神奇的藥水把他變小了,抬進了螞蟻洞。螞蟻官讓他做一隻螞蟻(這個螞蟻不是肉體上的螞蟻,而是心理上的)。要讓他心理上是螞蟻必須有一個老師來教他,一支母螞蟻走上台說:“我願意當他的老師!”這支母螞蟻教著他怎麼做一隻螞蟻。就這樣一天天過去了,直到有一天,一個男人拿著消滅蟲子的藥來打他們,螞蟻們團結起來打敗了那個男人。這場戰爭中,小男孩非常勇敢,螞蟻王獎給他一瓶神奇的藥水。他高興地跑出了螞蟻洞喝下了藥水,立刻長高長大了。正是因為他在螞蟻群中學會了互相關心、團結友愛的精神,所以他給剛剛出差回來的媽媽說“對不起,您出門的時候我忘記給您說再見了!”媽媽高興的笑了。他在和小朋友玩之前,也不忘給他的螞蟻朋友帶一些糖果呢!

看完了電影我解決了一個問題:雖然螞蟻是害蟲,但他們很團結。可是問題又來了:難道人還不如螞蟻嗎?不?是的?這兩個答案在我腦子裡徘徊。“是的”是因為很多人的素質比他們差。例:螞蟻在同伴遇到危險的時候,會不顧自己的生命去救同伴;而有些人卻只顧自己的利益不管別人。“不是”是因為人類的科技比螞蟻發達。

我有一個願望:希望全人類不要自私自利、口吐髒話,這樣才是一個幸福美滿的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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