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相愛的戀人,面對分手,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而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朋友,豈不是把過去的一切又帶回自己的生活中?何苦呢?當然,
我也不贊成分手之後,變成了敵人、仇家,互相中傷對方,恨不得把對方至於死地。看到以前的戀人,生活比你幸福,你會不會嫉妒?當以前的戀人,興奮的帶著新戀人做介紹時,即便你裝做滿不在乎,但心裡的滋味......你又何苦自己找黃蓮來嚼呢?如果以前的戀人生活的不幸福,你的舊情加上同情心,一定會想很多......畢竟,你們以前是相愛的戀人,你們也曾經擁有過美好的愛情生活,面對以前的戀人失意迷茫,你會伸出援助之手嗎?你會不會又落進那感情的旋渦呢? 最後,大家都有了新的一半,你繼續和以前的舊愛做朋友,新情人心裡會怎麼想,藕斷絲連?新歡肯定心中不滿,更可怕得是,在猜疑與辯解中,生成幾何關係來.當然,也有一些成功的,但是聽起來,總是有絲絲的尷尬. 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後做朋友又談何容易?看著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肯定會有.....何必自己做戲給自己和他們看呢?已經分手了,為什麼還要刻意的去維護一種近似超越友誼的關係呢?不如把它封在心裡,懷念,或者扔掉它,迎接新的一段生活.分手了,何必再要做朋友? 否則,何言分手?說實話,
這個問題我很難回答。我覺得要看情況了,不能一刀去切。⑴如果因為某種很無奈的原因導致分手的,而且在心裡能肯定對方,做個朋友未嘗不可。
⑵要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分手時雙方或單方飲恨,並且一想到對方,心裡就刺痛,那就不要做朋友也罷。⑶如果因為誤會,等到很久對方又找到另一半了才醒悟這個誤會,儘管當時分手時很不快,仍然可以做朋友的。⑷如果是覺得對方很差勁,很失望時分的手,也還是不要做朋友的好。⑸感情變談了,自然分手的,分手時也沒痛苦,也還可以繼續做朋友。
總體上一個大原則,不做心裡不想做的事,不做讓自己感覺很不舒服的事,要盡可能的照顧對方的想法。其實道理都很容易想通,主要是個人怎樣去控制自己的感情。分手了,不做朋友是為了不再給對方希望,不給任何機會,這個人沒愛過你或者已經不再愛你,再抱著希望簡直是一種酷刑,放手,反而是大家解脫的最好辦法,而做為任何一方,既然沒有了愛,也就沒有必要苦戀不舍了。所以,既然沒有緣分一路同行的走下去,那就徹底分開吧,默默的祝福你,但是我的生活中,已經沒有你。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朋友,豈不是把過去的一切又帶回自己的生活中?何苦呢?
歌裡就這樣唱到:“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淡忘了原初的傷疤,只是一回想起來,還是有一絲隱隱的酸楚在腦海裡殘留著,久久不能散去。曾經摯愛的人轉眼間已成陌路,那份愛也已經隨風而逝,說是可以忘記,可生活就象表演,不經意間的相遇,看著她遠去的背影往昔一樣在腦海間漂動,
那種傷是難以語表的。慢慢發現,激情與浪漫已漸漸遠去,難以再愛。”人這一輩子記得最多的應該是最快樂的那段日子,即使有傷害和痛苦,也不會為此後悔過,人不能後悔,後悔就代表否定自己,否定自己那就不可能快樂。也許你的收穫僅僅是一些支離破碎的記憶,並不如你想像的那麼美好,有一個美滿快樂的結局,但起碼自己曾經那麼的珍惜和努力過,足矣。分手後....不可以做朋友....因為彼此傷害過..不可以做敵人...因為彼此深愛過..所以只能做熟悉的陌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