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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蘭:為什麼要結婚

羅蘭:為什麼要結婚

一位職業婦女問我:“為什麼要結婚?”

我說,這問題範圍很廣。因為單看字面,它已包括了:

一、“人”為什麼要結婚?

二、“女人”為什麼要結婚?

三、“為了什麼”要去結婚?

四、何必結婚?

種種現實與抽象的問題。

她沒想到我如此的小題大作,倒把急於獲得答案的心情暫時擱了下來,想安心和我就這個問題聊聊天了。

首先是,“人”為什麼要結婚?

這問題很簡單。因為如果泛指“人類”,那就是站在生物的立場。結婚,是為了傳宗接代。

雖然說,不結婚而同居,或只發生性的關係,照樣可以傳宗接代。但那樣實在對所要傳的後代很不方便。

因為數千年來,人類根據經驗,已經得到證明,要安全地撫養後代,實在不是單單的男方或女方獨自的力量所可做得好,而必須雙方分工合作;有人在家照顧哺育,有人出外打食謀生,才不會顧此失彼,疲於奔命。所以雙方要建立一個固定的居所,有個固定的名分,負起人倫、社會與法律上的責任,使這關係鞏固而公開,以免中途發生動搖或受到外力的侵害。這樣才可以有效地保護及教養子女,使他們成為人類所希求的、良好的後代。所以,“人”需要結婚。

其次是“女人”為什麼要結婚?

範圍由全人類縮小到單單是女性。這出發點和頭一個問題有點兩樣。頭一個問題是為什麼男女雙方要結婚,這個問題是為什麼女人要嫁?女人如果嫁了,

就不那麼獨立了,就要放棄一部分或全部的事業了,生活方式和內容就會大大地改變了。究竟這種付出對女人有什麼好處?如果不嫁,會不會有什麼不良後果?是不是因為這些不良後果,才迫不得已而去結婚?

這個問題是站在“不願順其自然”的出發點而發的。

如果順其自然,以人類的天性來說,人類久已發現男女應該結婚。所以女人應該結婚,這是最簡單的邏輯。但站在現代婦女的立場,女人有了創事業的欲望與能力,就不情願再被關回家庭去撫育子女,覺得那是一種大大的犧牲。

事實也未嘗不是如此。婦女有職業和家庭不能兩全的問題,從這世紀的開始已經吵到了現在。問題就出在婦女想要有自己的事業,

而大自然又希望婦女能回去撫育孩子,所以矛盾不已。這問題簡化來說,其實也就是孩子和事業在衝突。如果只是找個人結婚,而不生孩子,女人仍然可出去創事業,不會有“離不開家”的困擾。

這也就是說,女人不願滿足造物者讓人類傳宗接代的要求,所以才打算站在另一個角度去問:“既然不想生孩子,為什麼要結婚?除了生兒育女的理由之外,還有什麼理由要建立一個家?”

這是人類後天的欲望戰勝了天然的要求而才產生的問題。排除了生兒育女的天然要求之後,女人在考慮結婚的時候,往往只是想到“社會習俗對不結婚的女人怎樣看法”這個末節上。她們所要知道的,就只是“是不是女人不結婚會被人加以異樣的眼光?”、“是不是自己會有心理變態”、“會不會將來年紀大了,

缺少安全感?”

換言之,這是只考慮到自身的損益而發生的問題。

至於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什麼?當然可以看看許多不結婚者的實際情況,作為參考_一般的經驗似乎是,如果你不結婚,你就必須有個令你感到“值得”的事業。這事業可以提供你精神的寄託和生活的保障。要注意的是,它既要提供你“生活的保障”,還得提供你“精神的寄託”。而這兩者時常並不一定是攜手並肩而來的,但你所需要的卻是兩者兼備,才可彌補空虛及維持獨立。

於是,就轉到了另一個問題:“如果要結婚,那麼,為了什麼才去下這個決定?”這個“為了什麼”是“對方要有什麼條件”的意思。

要為了“財富”?要為了“名望”?是為了“愛情”?還是為了“出國”之類的某些方便?

這問題,看似複雜,實()則簡單,因為很顯然,這是現實的現代人既不想傳宗接代,也忘記了什麼叫“愛情”,或根本否定了世上有“愛情”這回事,才產生了是為財富,是為名望,有為某項利益等等旁枝末節的問題。如果人們重視傳宗接代或相信愛情,其他的問題都將不難定下取捨。相反地,如果不在意後代,也不相信愛情,其他一切問題都將使男女雙方結合的意義變得相當地可悲或可鄙,別人也就沒什麼可提供建議的了。

由於現代人既不熱衷生育,又不相信愛情,所以才發生了最後一個“何必結婚?”的問題。

我也覺得,既然沒有順從自然的打算,又沒有尊重愛情的心情,

也就難怪現代男女有時像表演給別人看一樣,聚聚散散,自己覺得好玩,別人看了也可以解悶。如果抱了這個目的,為製造“知名度”而結婚,倒不失為商業社會的一個最佳選擇。找那最有名的去表演結婚,再表演離婚,在這兩個項目中間,還可以表演種種插曲,“見報率”一定很高,達到廣告宣傳的效果將是毫無疑問。至少對你所要從事的“事業”,以商業社會的標準來說,是會由於引人矚目而“暢銷”不已的。精神上既可得到極大的滿足,物質上亦可招財進寶,何樂而不為呢?

至於說,假如人類都不為愛情,也不為傳宗接代而結婚,好不好呢?

我覺得,反正地球已經被污染損毀到這個樣子,人類的品質也不易維持水準,後代不後代,倒也真是不必認真了。說不定,不讓他們出生,正是避免了他們可能遭受的浩劫呢?

羅蘭:錢的代溝

如果你問,年輕一代和上一代的生活態度有什麼最大的不同,我會回答你說:

“年輕一代相信開源,上一代的相信節流。”

相信開源的年輕一代,花錢很勇敢,因為他們知道,唯有花錢才可以賺錢。

年長的一代花錢很小心,因為他們總記得“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

年輕一代把買東西的包裝紙、塑膠袋立刻扔掉,免得給蟑螂老鼠做窩。

年長一代把每一個紙袋都折好存著,連繩子和橡皮筋都一條一條存放整齊,以備小時之需。

年輕一代打開冰箱,如有果汁就決不喝白開水。

年長一代把果汁存在冰箱,存到罐於都生銹了,還捨不得喝,說是“留著招待客人”。

年輕一代如果手上有3萬塊錢,他會再去東找西湊,湊成10萬塊,買部車子來開,因為他們相信車子可以幫他們縮短本錢與盈利之間的距離,把錢留在手上只會貶值。

年長一代如果手上有3萬塊錢,他會把它存在銀行去生息,或買些金條來保值。因為他們還是相信,現款和黃金比較真實。

年輕一代把買來的東西立刻用掉,因為他們相信以後還會有更好的產品應市。

年長一代把買來的東西存在壁櫥裡,因為他們相信家裡東西存得越多,才越是“富裕”。

年輕一代喜歡買新產品,因為他們相信科技是一天比一天在進步,今年的一定比去年的多些優點。

年長一代喜歡老牌子,因為他們覺得老牌子才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貨真價實。

年輕一代把能用的趕快用掉,把不用的趕快扔掉,好使家裡寬敞清爽。

年長一代把能用的省著用,把不用的存著,以為可以留給子孫用。

年輕一代不怕借錢,因為他們知道貨幣不斷地在貶值,借錢無論做什麼生意都合算,越有錢的人越懂得借債。

年長一代就怕負債,因為他們總覺得唯有窮人才去找人家借錢。

於是,常見一家中的年輕人,一有機會就往外扔東西,老人家一看見,就往回撿。

年輕人把老人家買回來的東西賣掉,因為“這東西已經增值。趁著它還沒被新產品所取代,賣了以後,可以用這錢再去買更可增值的東西”。

老人家把10年前的電視機還當寶貝的愛惜,眼看著年輕人把他從國外帶回來而老捨不得用的彩色Zenith賣掉,把Nikon也賣掉,去買錄影機。而這錄影機買回來之後,也不會長久存留,不久還是會趁著有好價錢的時候賣掉,去買另外的什麼新產品。

老人家珍藏東西是為了省錢。年輕人不珍藏東西是為了貨暢其流,可以賺錢。

老人家不捨得買東西是為了省錢。

年輕人捨得買東西是為了可以賺錢。

東西在年輕人()心中既沒有保存價值,也沒有感情價值,它只有錢的價值。

東西在老人家心中既有保存價值,也有感情價值,他們不大想把有感情的東西拿去換錢。

於是,老一代的生活過得形同一潭止水,一切雜物都聚在那裡而缺少流通。

年輕一代的生活過得如同下山的急流,響亮奔騰,卻一切都是過眼雲煙。有時候,我會發現,年輕人為了太會運用金錢,而需要更多的金錢去運用。總免不了要向上一代商量借貸。又因為他們太會借貸,而總是背著一大堆債務和利息,不斷地要四下張羅軋頭寸,好到處去償還。

老一代,1萬塊錢可以過兩個月。如有急需,銀行總還有點存款,手上的金鐲子也可以換錢。家裡有的是日積月累存下來的肥皂、牙膏、洗潔劑、被套與床單,還有世代相傳的丸散膏丹等等成藥來為自己保健。使那些如同熱鍋螞蟻般不斷地用錢買東西,再不斷地把東西變錢,不斷地借錢,又不斷地賺錢還債的子孫們覺得奇怪,怎麼人的生活可以那樣的簡單?

羅蘭:離婚——感情的處決

在報上看到秦漢與邵喬茵終於離婚了。

我不是個影迷,秦漢的電影我一次也沒看過,但這並不妨礙我對他們這場婚姻悲劇的關切。因為他們正是現代社會形態下,婚姻觸礁的一個典型。

他們離婚的消息正式公開的那天,我看了兩家報紙的報導。這兩家報導恰好有一家是完全站在秦漢這方面,另一家完全站在邵喬茵那方面的。

看站在秦漢這方面的報導,你會覺得邵喬茵過分能幹跋扈,而且著眼點全在錢財,使秦漢不能忍受。站在邵喬茵那方面的報導卻又使你覺得,既然最後房子也歸了秦漢,兒子也歸了秦漢,又未曾見到有關什麼贍養費的約定,似乎邵喬茵做了很大的犧牲,何況他們當初醞釀分手的導火線還有一個第三者在內。

我相信,對這樣一對知名度很高的夫婦的離異,社會上一定充滿著見仁見智的看法,大家站在自己同情的一方衡量這件事的是非曲直。但可悲的是,婚姻上的問題,幾乎全不是“是非曲直”所可以衡量。它所賴以維繫的只是那點極抽象,卻又極重要的“感情”。

夫婦二人沒有先天的血緣親情,全屬後天的“兩情相悅”。所以你不能希望婚姻關係的任何一方保證當初的海誓山盟永遠不變。

先天的感情可以不變,因為它與生俱來,後天的感情沒有任何條例可以約束,使它不變。這也就是說,當雙方中任何一方“變了”,那就是“變了”。責備、懇求、限制……最多都只能收效一時和表面,而很難徹底改善。

這是婚姻悲劇之所以令人悲哀。

常見一些已經離心離德的夫妻在彼此爭吵的時候,會高聲責問對方“你當初如何如何,現在怎能翻臉無情……”這話用來發洩一時忿怒則可,對於事實,則並無補益。而且在面紅耳赤大吵特吵之後,傷感情的心底話一經出籠,再想收回,萬分困難,只有增加了雙方的惡感,而不能因為你這一爭吵就喚回了對方的“良心”。

世上最悲哀也最愚策的事,是向一個已經收回了感情的物件去“索要感情”。一切都可以要,唯獨感情,它不是說給就可以給。偏偏感情破裂的夫妻們總要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扮演這種愚不可及的角色,以為憑“道理”、憑“懇求”或“威脅”可以要來感情。

我提秦漢與邵喬茵這對銀壇夫婦為例,是因為他們的離婚是現代社會典型的離婚,夫婦雙方各執一詞的“詞”,也是現代面臨離婚的夫婦們典型的“詞”。丈夫太風流,妻子太能幹,是表面上的原因。其實兩者是長時間的互為因果。孰後孰先,可能很難判斷,也不必去判斷。妻子太能幹,容易導致丈夫向外“發展”,去尋求安慰與對自己的肯定。丈夫有向外發展的可能性的時候,也會加強妻子傾向事業,在事業上去尋求自我肯定與安全感。(否則,丈夫變心的話,自己如何為生呢?)

現代婦女時常缺少這樣一份安全感。因為女性們先天“自相殘殺”的特性,使大多數的家庭婦女處於一種“隨時自危”的境地。於是,稍微有點辦法的,最低限度也給自己弄個“生活圈子”和使自己略感放心的“收入”。婚姻專家們不是也常勸那些缺少安全感的家庭婦女們“出來參加一點活動”和“給自己建立一點謀生能力”嗎?其實,等這些婦女有了家庭之外的生活天地和自己的收入之後,副作用也就快要發生了——先生該產生“自卑感”啦!該覺得“家中清鍋冷灶,沒有溫暖”啦!本來有外遇還只能怪自己見異思遷,現在,可是有理由了——是你不顧家,處處表現比我強,逼我如此的呀!

做女人也真難!做現代女人更難。

古代女人沒有選擇,只能三從四德地聽天由命,隨丈夫納三妻四妾,還可傳名千古,落個“賢婦”之名,也令人羡慕做丈夫的名士風流。但也就閑為她“沒有選擇”,所以不必三心二意,這“太太”是當定了,古時叫“元配夫人”,多少比那些後來的還算是“居上”一點。她所生的孩子也享有光明正大的嫡子的權利,和庶出者不必相提並論。名分上落得個“正室”之名,也就罷了。現在不行,因為法律不准重婚,卻准許離異,所以一旦丈夫發生“二心”,最佳的成全自己和新歡之法,就是逼你“離婚”。而妻子這方面也正因為有離婚的最後一條路,在“被精神虐待得忍無可忍”的時候,也就不知不覺地加強了這樣的選擇。

既然夫妻感情不是先天的,那麼就“合則留,不合則去”吧!

家庭於是變成非常脆弱。

隨著家庭的脆弱而脆弱的是對愛情二字的信心。

什麼是“海誓山盟”。永恆不變的“愛情”呢?

每一對夫妻都曾海誓山盟過,但這並不能保證他們日後不會勞燕分飛。

愛清脆弱不要緊,承認這個事實也就罷了。要緊的是從開始醞釀要分手到真正分手這一個過程。局外人可以像看電影或看花邊新聞一樣地“欣賞”當事者悲歡離合的懸疑與曲折。當事者卻是必須“一寸傷心一寸血”(套句電影片名的格律)的從爭吵到傷心,從傷心到爭吵;從決絕到妥協,從妥協到決絕的折騰無數遍,直到“傷心淚盡”,徹底把多年來的恩恩怨怨都窒息掉,使它們死滅無遺,這才完成了屬於感情的“殺害”。這殺害不同於殺人逞兇,它是一種淩遲處死的殘忍,比陌路人更不容情。這過程才是真正可怕的,局外人不可全無同情心地只看熱鬧。當他們雙方把心中殘餘的最後一點點感情也“處死”了以後,新聞的讀者們才可以看到“大結局”。誰還忍心去評判他們誰是誰非?

離婚者雙方所經的過程大抵如下:

一、開始是向對方要感情——你為什麼變了?為什麼當初那麼愛我?為什麼不念多年夫婦之情?……

二、當明白感情已經要不到的時候,就開始要“公道”——

我為你做了多()少犧牲與奉獻,我掙了多少錢養家,我付出了多少青春年華給孩子,我犧牲了多少可能有的成就……

三、當發現“公道”也不能挽救婚姻的時候,最後只得要“權益”——這是最不得已的時候,也是最不獲大家諒解,對方更不諒解的時候,房子歸誰,存款多少,孩子誰要,明爭暗搶一番,以便分道揚鑣罷了。

以這第三階段來批評兩方中任何一方“貪婪”、“只認金錢,本認感情”,都只是皮相之談,是不曾徹底瞭解這雖非先天、卻極密切的夫妻之情如何才能了斷的真實過程所致。

對無論誰是誰非的離婚夫妻,我都覺得非常、非常地悲憫。而曾經同甘共苦的夫妻,彼此之間互相仇恨與折磨,有時反不如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之間可以發揮幾分人性與同情。人生不過數十寒暑,為什麼和這最親近的人互相折磨仇恨起來,卻是這樣地殘忍與冷酷啊!

後代不後代,倒也真是不必認真了。說不定,不讓他們出生,正是避免了他們可能遭受的浩劫呢?

羅蘭:錢的代溝

如果你問,年輕一代和上一代的生活態度有什麼最大的不同,我會回答你說:

“年輕一代相信開源,上一代的相信節流。”

相信開源的年輕一代,花錢很勇敢,因為他們知道,唯有花錢才可以賺錢。

年長的一代花錢很小心,因為他們總記得“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

年輕一代把買東西的包裝紙、塑膠袋立刻扔掉,免得給蟑螂老鼠做窩。

年長一代把每一個紙袋都折好存著,連繩子和橡皮筋都一條一條存放整齊,以備小時之需。

年輕一代打開冰箱,如有果汁就決不喝白開水。

年長一代把果汁存在冰箱,存到罐於都生銹了,還捨不得喝,說是“留著招待客人”。

年輕一代如果手上有3萬塊錢,他會再去東找西湊,湊成10萬塊,買部車子來開,因為他們相信車子可以幫他們縮短本錢與盈利之間的距離,把錢留在手上只會貶值。

年長一代如果手上有3萬塊錢,他會把它存在銀行去生息,或買些金條來保值。因為他們還是相信,現款和黃金比較真實。

年輕一代把買來的東西立刻用掉,因為他們相信以後還會有更好的產品應市。

年長一代把買來的東西存在壁櫥裡,因為他們相信家裡東西存得越多,才越是“富裕”。

年輕一代喜歡買新產品,因為他們相信科技是一天比一天在進步,今年的一定比去年的多些優點。

年長一代喜歡老牌子,因為他們覺得老牌子才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貨真價實。

年輕一代把能用的趕快用掉,把不用的趕快扔掉,好使家裡寬敞清爽。

年長一代把能用的省著用,把不用的存著,以為可以留給子孫用。

年輕一代不怕借錢,因為他們知道貨幣不斷地在貶值,借錢無論做什麼生意都合算,越有錢的人越懂得借債。

年長一代就怕負債,因為他們總覺得唯有窮人才去找人家借錢。

於是,常見一家中的年輕人,一有機會就往外扔東西,老人家一看見,就往回撿。

年輕人把老人家買回來的東西賣掉,因為“這東西已經增值。趁著它還沒被新產品所取代,賣了以後,可以用這錢再去買更可增值的東西”。

老人家把10年前的電視機還當寶貝的愛惜,眼看著年輕人把他從國外帶回來而老捨不得用的彩色Zenith賣掉,把Nikon也賣掉,去買錄影機。而這錄影機買回來之後,也不會長久存留,不久還是會趁著有好價錢的時候賣掉,去買另外的什麼新產品。

老人家珍藏東西是為了省錢。年輕人不珍藏東西是為了貨暢其流,可以賺錢。

老人家不捨得買東西是為了省錢。

年輕人捨得買東西是為了可以賺錢。

東西在年輕人()心中既沒有保存價值,也沒有感情價值,它只有錢的價值。

東西在老人家心中既有保存價值,也有感情價值,他們不大想把有感情的東西拿去換錢。

於是,老一代的生活過得形同一潭止水,一切雜物都聚在那裡而缺少流通。

年輕一代的生活過得如同下山的急流,響亮奔騰,卻一切都是過眼雲煙。有時候,我會發現,年輕人為了太會運用金錢,而需要更多的金錢去運用。總免不了要向上一代商量借貸。又因為他們太會借貸,而總是背著一大堆債務和利息,不斷地要四下張羅軋頭寸,好到處去償還。

老一代,1萬塊錢可以過兩個月。如有急需,銀行總還有點存款,手上的金鐲子也可以換錢。家裡有的是日積月累存下來的肥皂、牙膏、洗潔劑、被套與床單,還有世代相傳的丸散膏丹等等成藥來為自己保健。使那些如同熱鍋螞蟻般不斷地用錢買東西,再不斷地把東西變錢,不斷地借錢,又不斷地賺錢還債的子孫們覺得奇怪,怎麼人的生活可以那樣的簡單?

羅蘭:離婚——感情的處決

在報上看到秦漢與邵喬茵終於離婚了。

我不是個影迷,秦漢的電影我一次也沒看過,但這並不妨礙我對他們這場婚姻悲劇的關切。因為他們正是現代社會形態下,婚姻觸礁的一個典型。

他們離婚的消息正式公開的那天,我看了兩家報紙的報導。這兩家報導恰好有一家是完全站在秦漢這方面,另一家完全站在邵喬茵那方面的。

看站在秦漢這方面的報導,你會覺得邵喬茵過分能幹跋扈,而且著眼點全在錢財,使秦漢不能忍受。站在邵喬茵那方面的報導卻又使你覺得,既然最後房子也歸了秦漢,兒子也歸了秦漢,又未曾見到有關什麼贍養費的約定,似乎邵喬茵做了很大的犧牲,何況他們當初醞釀分手的導火線還有一個第三者在內。

我相信,對這樣一對知名度很高的夫婦的離異,社會上一定充滿著見仁見智的看法,大家站在自己同情的一方衡量這件事的是非曲直。但可悲的是,婚姻上的問題,幾乎全不是“是非曲直”所可以衡量。它所賴以維繫的只是那點極抽象,卻又極重要的“感情”。

夫婦二人沒有先天的血緣親情,全屬後天的“兩情相悅”。所以你不能希望婚姻關係的任何一方保證當初的海誓山盟永遠不變。

先天的感情可以不變,因為它與生俱來,後天的感情沒有任何條例可以約束,使它不變。這也就是說,當雙方中任何一方“變了”,那就是“變了”。責備、懇求、限制……最多都只能收效一時和表面,而很難徹底改善。

這是婚姻悲劇之所以令人悲哀。

常見一些已經離心離德的夫妻在彼此爭吵的時候,會高聲責問對方“你當初如何如何,現在怎能翻臉無情……”這話用來發洩一時忿怒則可,對於事實,則並無補益。而且在面紅耳赤大吵特吵之後,傷感情的心底話一經出籠,再想收回,萬分困難,只有增加了雙方的惡感,而不能因為你這一爭吵就喚回了對方的“良心”。

世上最悲哀也最愚策的事,是向一個已經收回了感情的物件去“索要感情”。一切都可以要,唯獨感情,它不是說給就可以給。偏偏感情破裂的夫妻們總要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扮演這種愚不可及的角色,以為憑“道理”、憑“懇求”或“威脅”可以要來感情。

我提秦漢與邵喬茵這對銀壇夫婦為例,是因為他們的離婚是現代社會典型的離婚,夫婦雙方各執一詞的“詞”,也是現代面臨離婚的夫婦們典型的“詞”。丈夫太風流,妻子太能幹,是表面上的原因。其實兩者是長時間的互為因果。孰後孰先,可能很難判斷,也不必去判斷。妻子太能幹,容易導致丈夫向外“發展”,去尋求安慰與對自己的肯定。丈夫有向外發展的可能性的時候,也會加強妻子傾向事業,在事業上去尋求自我肯定與安全感。(否則,丈夫變心的話,自己如何為生呢?)

現代婦女時常缺少這樣一份安全感。因為女性們先天“自相殘殺”的特性,使大多數的家庭婦女處於一種“隨時自危”的境地。於是,稍微有點辦法的,最低限度也給自己弄個“生活圈子”和使自己略感放心的“收入”。婚姻專家們不是也常勸那些缺少安全感的家庭婦女們“出來參加一點活動”和“給自己建立一點謀生能力”嗎?其實,等這些婦女有了家庭之外的生活天地和自己的收入之後,副作用也就快要發生了——先生該產生“自卑感”啦!該覺得“家中清鍋冷灶,沒有溫暖”啦!本來有外遇還只能怪自己見異思遷,現在,可是有理由了——是你不顧家,處處表現比我強,逼我如此的呀!

做女人也真難!做現代女人更難。

古代女人沒有選擇,只能三從四德地聽天由命,隨丈夫納三妻四妾,還可傳名千古,落個“賢婦”之名,也令人羡慕做丈夫的名士風流。但也就閑為她“沒有選擇”,所以不必三心二意,這“太太”是當定了,古時叫“元配夫人”,多少比那些後來的還算是“居上”一點。她所生的孩子也享有光明正大的嫡子的權利,和庶出者不必相提並論。名分上落得個“正室”之名,也就罷了。現在不行,因為法律不准重婚,卻准許離異,所以一旦丈夫發生“二心”,最佳的成全自己和新歡之法,就是逼你“離婚”。而妻子這方面也正因為有離婚的最後一條路,在“被精神虐待得忍無可忍”的時候,也就不知不覺地加強了這樣的選擇。

既然夫妻感情不是先天的,那麼就“合則留,不合則去”吧!

家庭於是變成非常脆弱。

隨著家庭的脆弱而脆弱的是對愛情二字的信心。

什麼是“海誓山盟”。永恆不變的“愛情”呢?

每一對夫妻都曾海誓山盟過,但這並不能保證他們日後不會勞燕分飛。

愛清脆弱不要緊,承認這個事實也就罷了。要緊的是從開始醞釀要分手到真正分手這一個過程。局外人可以像看電影或看花邊新聞一樣地“欣賞”當事者悲歡離合的懸疑與曲折。當事者卻是必須“一寸傷心一寸血”(套句電影片名的格律)的從爭吵到傷心,從傷心到爭吵;從決絕到妥協,從妥協到決絕的折騰無數遍,直到“傷心淚盡”,徹底把多年來的恩恩怨怨都窒息掉,使它們死滅無遺,這才完成了屬於感情的“殺害”。這殺害不同於殺人逞兇,它是一種淩遲處死的殘忍,比陌路人更不容情。這過程才是真正可怕的,局外人不可全無同情心地只看熱鬧。當他們雙方把心中殘餘的最後一點點感情也“處死”了以後,新聞的讀者們才可以看到“大結局”。誰還忍心去評判他們誰是誰非?

離婚者雙方所經的過程大抵如下:

一、開始是向對方要感情——你為什麼變了?為什麼當初那麼愛我?為什麼不念多年夫婦之情?……

二、當明白感情已經要不到的時候,就開始要“公道”——

我為你做了多()少犧牲與奉獻,我掙了多少錢養家,我付出了多少青春年華給孩子,我犧牲了多少可能有的成就……

三、當發現“公道”也不能挽救婚姻的時候,最後只得要“權益”——這是最不得已的時候,也是最不獲大家諒解,對方更不諒解的時候,房子歸誰,存款多少,孩子誰要,明爭暗搶一番,以便分道揚鑣罷了。

以這第三階段來批評兩方中任何一方“貪婪”、“只認金錢,本認感情”,都只是皮相之談,是不曾徹底瞭解這雖非先天、卻極密切的夫妻之情如何才能了斷的真實過程所致。

對無論誰是誰非的離婚夫妻,我都覺得非常、非常地悲憫。而曾經同甘共苦的夫妻,彼此之間互相仇恨與折磨,有時反不如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之間可以發揮幾分人性與同情。人生不過數十寒暑,為什麼和這最親近的人互相折磨仇恨起來,卻是這樣地殘忍與冷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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