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讀後感(一)
看了路遙的人生之後,心情有點沉重。有時候真的覺得戲如人生,人生如戲。當我們旅途不順時應該怎樣調節;當我們面對這一系列的艱難抉擇時,我們該怎麼辦;在一些誘惑面前我們,是否能夠把握好自己。人生這條路曲曲折折,走得越長,我們從中學到的東西越多,領悟得越多。
《人生》一書敘述了高加林回到土地又離開土地,再回到土地這樣人生的變化過程。他與兩個女人之間的事情構成了書的一個發展線索。我個人比較喜歡劉巧珍,她美麗善良、貼心,處處為所愛的人著想。當高加林是一個老師時,
對於高加林我有恨也有同情。恨他無情的拋棄了真心真意他好的人,同情他來來去去最後又回到了黃土,落下一個不好的下場。他是一個才貌雙全、文武皆備的高中畢業生,自信、有抱負、有思想,畢業後當上了民辦教師,但是被人不公平的頂替了。他的心裡很不平衡,是巧珍慢慢的安撫著他。給予了他無私的愛,讓他感受到快樂。但是當他進城工作之後,漸漸的覺得自己與巧珍有差距,開始拋棄在農村的相好。記得那次巧珍到縣城看他時,對他說他家裡的豬生了十二個豬娃,
到現在為止,看過路遙的好多作品,對《人生》和《平凡的世界》感觸比較深。作為一個南方人,不太瞭解陝北的文化底蘊。但是黃土高原千溝萬壑的印象是很深的。《人生》給了我很多想法和啟示,其中有句話特別好“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但緊要處常常只有幾步,特別是當人年輕的時候。”是啊,人生這條路需要我們好好的走,要記得曾經對我們好的人,不管在什麼時候都不能忘了。做事要憑自己的良心,不能被自己所處的環境所變化,保留自己最真實的一面。
《人生》讀後感(二)
讀完路遙的《人生》,有幾個小感觸,雖然我的閱歷有限,但是這其中的道理似乎也明白!
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但緊要處常常只有那麼幾步,特別是當人年輕的時候。沒有一個人的生活道路是筆直的,沒有岔道口的,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業上的岔道口,個人生活上的岔道口,無論哪一個,走錯一步,可以影響人生的一個時期,也可以影響一生。就像《人生》中的高加林一樣,其實所有的路都是他自己選擇的。
人們常說,浮的高,跌得重。
再有,最重要的一點:人似乎總在追求著自己得不到的東西,對於得到的,或多或少就缺少了那麼一點點價值。其實,真的不是這樣的,當你瘋狂的追尋著更加新奇,更加具有誘惑力的物品,突然間失去它時,或者再也不屬於你時,你才會猛然警醒,這樣東西早已融入你的血液……高加林失去了他的‘金子’,一輩子再也不會有了……縱然他疼得撕心裂肺……
說得再俗一點,我覺得人生就像打麻將,不管手裡的這副牌是好是壞,亦或是不留神發錯一張牌,你都得按照排場的規矩認認真真的玩下去,不能隨便就把牌一推,說,不玩了!
所以,我們都要好好珍惜我們所擁有的一切,利用這一切去創造我們魅力四射的人生吧!2011年,祝福,我愛的人和愛我的人!
《人生》讀後感(三)
《人生》是路遙的一部中篇小說,發表於1982年,它以改革時期陝北高原的城鄉生活為時空背景,敘述了高中畢業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離開土地,再回到土地這樣人生的變化過程。高加林同農村姑娘劉巧珍、城市姑娘黃亞萍之間的感情糾葛構成了故事發展的矛盾,也正是體現那種艱難選擇的悲劇。
一直以來,我都比較喜歡看有故事情節的作品,而《人生》也就是以它那一波三折的故事吸引了我。小說的主人公高加林,一個才貌雙全、文武皆備的農村青年高中畢業後沒能跳進夢寐以求的城市,回到農村當上了民辦小學的教師。那時的他已經很滿足這個既能體現他的才能而又對他充滿希望的職業,但是好景不長,他被有權有勢的大隊書記高明樓的兒子三星頂替了,他重新回到了土地,當上了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然而,心性極高的他又怎能安於現狀呢?當機遇再次降臨到了高加林身上時,他義無反顧地抓住了這次機會,重新回到了城市,當上了縣裡的通訊幹事,一個有頭有臉,風風光光的“記者”,成了城裡引人矚目的人才。事實上,他確實也是相當出色的,他辛勤、樸實,他勇敢、自信,他熱愛生活,有著遠大的理想和抱負。他憑著自己的才能和努力在城裡大顯身手。但是終於有一天,高加林進城的背後原因被人告發了,他要面對的是重新回到生他養他的那片土地,他的所有的理想和抱負如同過眼雲煙難以挽留了。他難以承受這份打擊更難以面對生他養他的那片土地。他減少了狂熱而又冷靜的反省,接受了德順爺爺的一翻話,而後一下子撲倒在黃土地上。
人生變幻真是難以預料,誰又能知道自己今天以後會發生什麼呢?對於高加林的才華我是佩服的,對於高加林工作旅程中的變遷我是同情的,對於高加林的理想和追求我也是理解的。然而,對於高加林的愛情我卻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初戀是美麗,初戀也是激情彭湃的。正如小說中描述的,農村姑娘劉巧珍美麗、善良,她沒有文化,但是卻真心真意地愛上了高加林這個“文化人”,她的愛質樸純真,她以她的那種充滿激情而又實際的作法表白了她的熾烈的愛。就在高加林離開講臺,失意無奈的時候。她的愛給了高加林精神上的慰籍,但僅此而已。因為,這愛實在是太單純、太無助了。雖然,那時的劉巧珍是幸福的,她被自己傾慕以久的、多才多藝的、強壯標緻的“先生”所愛著;那時的高加林也是幸福的,他被大馬河川裡最俊的姑娘所愛著。但實際上呢,這愛的天平能平衡嗎?不能。當高加林重新離開土地,走進城市,重新遇到了他的同學黃亞萍時,這天平就一下子傾斜了。與巧珍相比,黃亞萍無疑是位現代女性,她開朗活潑,卻又任性專橫,她對高加林的愛熾烈大膽又有一種征服欲。高加林的確與她有許多相似的地方,他們有相同的知識背景,又有許多感興趣的話題,當他們倆口若懸河、侃侃而談時,高加林已經進入了一種艱難的選擇之中。當高加林隱隱地有了這種想法時,他的念頭很快便被另一種感情壓下去了,他想起了巧珍那親切可愛的臉龐,想起了巧珍那種無私而溫柔的愛。當巧珍帶著狗皮褥子來看他時,他的那種難以言說的複雜的感情一下子表現了出來。在經過反復考慮後,他終於接受了黃亞萍的愛,無情地拒絕了深深愛著他的姑娘巧珍。更令人感傷的是,當高加林委婉地對巧珍表達了他的這種選擇後,巧珍沒有任何言語含淚接受了,她沒有過多地責怪高加林,反而更擔心高加林以後的生活,勸他到外地多操心。但是淚水卻在臉上刷刷地淌著。
我被這無私的愛而感動著,也被巧珍那堅強和豁達而感動著。但也僅僅是感動而已,我又能說什麼呢?退一部想想,一字不識的農村姑娘巧珍能和才華橫溢、心性高遠的高加林生活到一起嗎? 如果說高加林當時選擇了巧珍,以他躁動的個性又能安於現狀嗎?兩個世界中的他和她,即使生活到了一起又能有共同的語言嗎?我不敢回答。也許人生就是這樣吧!
路遙在《人生》中引用了作家柳青的一()段話:
人生的道路雖然慢長,但緊要處常常只有幾步,特別是當人年輕的時候。沒有一個人的生活道路是筆直的,沒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業上的岔道口,個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錯一步,可以影響人生的一個時期,也可以影響一生。
我想,人生就如這段話一樣,讓我們慢慢去走,去體驗,去感受其中的酸甜苦辣。直到有一天,我們老了,回首往事時能欣然一笑。直到有一天,我們老了,回首往事時嘴角能流淌出幾個小小的故事。不也無憾嗎?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一)
這天,我讀了一本書——《野性的呼喚》。
它講了一隻叫巴克的狗,在北極給人類拉雪橇,在殘酷的環境下,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鬥爭,在鬥爭的過程中,巴克漸漸恢復了狼的本性,成為了一隻狼,在與其他狼做鬥爭的過程中,巴克擊敗了其他狼,最終成為了狼王。
這本書告訴我們,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環境需要,也許他能夠成為一隻狼;也許會成為別的動物的獵物;也許會碌碌無為只是一隻普通的狗;也許會不堪忍受環境的折磨,選取死。什麼樣的結果都與自身的付出有關聯。
正如我們的學習,在學習中,我們要像巴克一樣堅忍不拔,不被困難壓倒,這樣我們才能成為學習的“主人”,而不是學習的“奴隸”,不能戰勝自己,只能終生碌碌無為,不能立於不敗之地。因此,在任何時候,我們要有巴克那樣不服輸的精神,那樣才會做出取得很好的學習成績,才能做出更偉大的事業,才能探尋到更多未解之謎……期望這一天早點到來。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二)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隻狗??巴克從家犬到狼群首領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體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孫子和孫女嬉戲玩耍。巴克的父親是一隻聖伯納德狗,母親是芬蘭牧羊犬。巴克有它父親的王者風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親的細膩、機警,它讓它無比驕傲。
一次,園丁助手把巴克領到火車站,結果被賣了,巴克鬥但是陌生人,只好服從。之後,巴克又被一個人買走了,人家帶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學會了拉雪橇,之後又與一條狗決鬥當領袖。之後它們換了一個更有經驗的主人。有一次,巴克還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幫它贏了一千磅。再之後它們探尋到金礦後,巴克的主人被當地印第安人給殺害了,只有巴克倖存了下來。最後,當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歸荒野當了狼群首領。之後,一些優秀的獵人也都神秘的失蹤了。
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的傑克·倫敦,他是()美國?的現實主義專家,被譽為“美國無產階級文學之父”。傑克·倫敦常把筆下的人物置於極其殘酷、生死攸關的環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實的品格。他筆下那“殘酷的真實”常常使讀者的心靈受到強烈震撼。
讀了這本書,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殘酷變化,它由愜意到殘酷,真是巨大變化呀!
東霓讀後感
東霓是個很璀燦的名字。閃耀著色彩鮮豔的光。當然,一般漂亮的東西總會有被摧殘的痕跡。
感性一點講。東霓這個人吧。太需要被保護。畢竟一個女人的脆弱還是會纏繞她。影響她。
我在未看西決之前去理解她去同情她。去欣賞她。去祝福她。
昨天經過步行街,看見路邊貌似很漂亮的騰椅上坐著一個美女,手上拿著一個海棉寶寶的毛絨娃娃,旁邊站著的誰抱著孩子,他們以一步的距離相互逗樂。我當時就想起了東霓,想起了飽飽。
不管是死是活,是好是壞,為了養大你,一個人都是要付出很多的。怨恨你都要幫著你顧著你,那時無言以對。如果愛著你,就更是多了怨恨。如此迴圈繼續下去…
理性一點講。活著真應該現實點。因為她太真性情,所以導致很多的委屈。倔強的外表其實糊弄的只有自己而已,誰又會真的不明白?得到的得不到的,都是自己一念之間的事。
所以到後來。負擔只能自己扛著其實我不懂。被拋棄這個詞。到底上演的誰與誰的故事。
其實這算是一個比較慘烈的故事。有過佩服她的時候。可以敢做敢為。或者說,他們家的人骨子裡都有著這樣堅韌的魄力,深邃至底。
大概這就是人家說的,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可能他們的生活被我所羡慕,所以我會去感慨,甚至於會嚮往。我總是以一種不甘平庸的心態安於現狀地活著。相對於他們,果然不是故事裡的人,只是個看故事的人而已
後面看完西決再來想一下,這些奇怪的因果關係…
祝福,我愛的人和愛我的人!
《人生》讀後感(三)
《人生》是路遙的一部中篇小說,發表於1982年,它以改革時期陝北高原的城鄉生活為時空背景,敘述了高中畢業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離開土地,再回到土地這樣人生的變化過程。高加林同農村姑娘劉巧珍、城市姑娘黃亞萍之間的感情糾葛構成了故事發展的矛盾,也正是體現那種艱難選擇的悲劇。
一直以來,我都比較喜歡看有故事情節的作品,而《人生》也就是以它那一波三折的故事吸引了我。小說的主人公高加林,一個才貌雙全、文武皆備的農村青年高中畢業後沒能跳進夢寐以求的城市,回到農村當上了民辦小學的教師。那時的他已經很滿足這個既能體現他的才能而又對他充滿希望的職業,但是好景不長,他被有權有勢的大隊書記高明樓的兒子三星頂替了,他重新回到了土地,當上了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然而,心性極高的他又怎能安於現狀呢?當機遇再次降臨到了高加林身上時,他義無反顧地抓住了這次機會,重新回到了城市,當上了縣裡的通訊幹事,一個有頭有臉,風風光光的“記者”,成了城裡引人矚目的人才。事實上,他確實也是相當出色的,他辛勤、樸實,他勇敢、自信,他熱愛生活,有著遠大的理想和抱負。他憑著自己的才能和努力在城裡大顯身手。但是終於有一天,高加林進城的背後原因被人告發了,他要面對的是重新回到生他養他的那片土地,他的所有的理想和抱負如同過眼雲煙難以挽留了。他難以承受這份打擊更難以面對生他養他的那片土地。他減少了狂熱而又冷靜的反省,接受了德順爺爺的一翻話,而後一下子撲倒在黃土地上。
人生變幻真是難以預料,誰又能知道自己今天以後會發生什麼呢?對於高加林的才華我是佩服的,對於高加林工作旅程中的變遷我是同情的,對於高加林的理想和追求我也是理解的。然而,對於高加林的愛情我卻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初戀是美麗,初戀也是激情彭湃的。正如小說中描述的,農村姑娘劉巧珍美麗、善良,她沒有文化,但是卻真心真意地愛上了高加林這個“文化人”,她的愛質樸純真,她以她的那種充滿激情而又實際的作法表白了她的熾烈的愛。就在高加林離開講臺,失意無奈的時候。她的愛給了高加林精神上的慰籍,但僅此而已。因為,這愛實在是太單純、太無助了。雖然,那時的劉巧珍是幸福的,她被自己傾慕以久的、多才多藝的、強壯標緻的“先生”所愛著;那時的高加林也是幸福的,他被大馬河川裡最俊的姑娘所愛著。但實際上呢,這愛的天平能平衡嗎?不能。當高加林重新離開土地,走進城市,重新遇到了他的同學黃亞萍時,這天平就一下子傾斜了。與巧珍相比,黃亞萍無疑是位現代女性,她開朗活潑,卻又任性專橫,她對高加林的愛熾烈大膽又有一種征服欲。高加林的確與她有許多相似的地方,他們有相同的知識背景,又有許多感興趣的話題,當他們倆口若懸河、侃侃而談時,高加林已經進入了一種艱難的選擇之中。當高加林隱隱地有了這種想法時,他的念頭很快便被另一種感情壓下去了,他想起了巧珍那親切可愛的臉龐,想起了巧珍那種無私而溫柔的愛。當巧珍帶著狗皮褥子來看他時,他的那種難以言說的複雜的感情一下子表現了出來。在經過反復考慮後,他終於接受了黃亞萍的愛,無情地拒絕了深深愛著他的姑娘巧珍。更令人感傷的是,當高加林委婉地對巧珍表達了他的這種選擇後,巧珍沒有任何言語含淚接受了,她沒有過多地責怪高加林,反而更擔心高加林以後的生活,勸他到外地多操心。但是淚水卻在臉上刷刷地淌著。
我被這無私的愛而感動著,也被巧珍那堅強和豁達而感動著。但也僅僅是感動而已,我又能說什麼呢?退一部想想,一字不識的農村姑娘巧珍能和才華橫溢、心性高遠的高加林生活到一起嗎? 如果說高加林當時選擇了巧珍,以他躁動的個性又能安於現狀嗎?兩個世界中的他和她,即使生活到了一起又能有共同的語言嗎?我不敢回答。也許人生就是這樣吧!
路遙在《人生》中引用了作家柳青的一()段話:
人生的道路雖然慢長,但緊要處常常只有幾步,特別是當人年輕的時候。沒有一個人的生活道路是筆直的,沒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業上的岔道口,個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錯一步,可以影響人生的一個時期,也可以影響一生。
我想,人生就如這段話一樣,讓我們慢慢去走,去體驗,去感受其中的酸甜苦辣。直到有一天,我們老了,回首往事時能欣然一笑。直到有一天,我們老了,回首往事時嘴角能流淌出幾個小小的故事。不也無憾嗎?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一)
這天,我讀了一本書——《野性的呼喚》。
它講了一隻叫巴克的狗,在北極給人類拉雪橇,在殘酷的環境下,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鬥爭,在鬥爭的過程中,巴克漸漸恢復了狼的本性,成為了一隻狼,在與其他狼做鬥爭的過程中,巴克擊敗了其他狼,最終成為了狼王。
這本書告訴我們,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環境需要,也許他能夠成為一隻狼;也許會成為別的動物的獵物;也許會碌碌無為只是一隻普通的狗;也許會不堪忍受環境的折磨,選取死。什麼樣的結果都與自身的付出有關聯。
正如我們的學習,在學習中,我們要像巴克一樣堅忍不拔,不被困難壓倒,這樣我們才能成為學習的“主人”,而不是學習的“奴隸”,不能戰勝自己,只能終生碌碌無為,不能立於不敗之地。因此,在任何時候,我們要有巴克那樣不服輸的精神,那樣才會做出取得很好的學習成績,才能做出更偉大的事業,才能探尋到更多未解之謎……期望這一天早點到來。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二)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隻狗??巴克從家犬到狼群首領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體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孫子和孫女嬉戲玩耍。巴克的父親是一隻聖伯納德狗,母親是芬蘭牧羊犬。巴克有它父親的王者風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親的細膩、機警,它讓它無比驕傲。
一次,園丁助手把巴克領到火車站,結果被賣了,巴克鬥但是陌生人,只好服從。之後,巴克又被一個人買走了,人家帶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學會了拉雪橇,之後又與一條狗決鬥當領袖。之後它們換了一個更有經驗的主人。有一次,巴克還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幫它贏了一千磅。再之後它們探尋到金礦後,巴克的主人被當地印第安人給殺害了,只有巴克倖存了下來。最後,當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歸荒野當了狼群首領。之後,一些優秀的獵人也都神秘的失蹤了。
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的傑克·倫敦,他是()美國?的現實主義專家,被譽為“美國無產階級文學之父”。傑克·倫敦常把筆下的人物置於極其殘酷、生死攸關的環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實的品格。他筆下那“殘酷的真實”常常使讀者的心靈受到強烈震撼。
讀了這本書,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殘酷變化,它由愜意到殘酷,真是巨大變化呀!
東霓讀後感
東霓是個很璀燦的名字。閃耀著色彩鮮豔的光。當然,一般漂亮的東西總會有被摧殘的痕跡。
感性一點講。東霓這個人吧。太需要被保護。畢竟一個女人的脆弱還是會纏繞她。影響她。
我在未看西決之前去理解她去同情她。去欣賞她。去祝福她。
昨天經過步行街,看見路邊貌似很漂亮的騰椅上坐著一個美女,手上拿著一個海棉寶寶的毛絨娃娃,旁邊站著的誰抱著孩子,他們以一步的距離相互逗樂。我當時就想起了東霓,想起了飽飽。
不管是死是活,是好是壞,為了養大你,一個人都是要付出很多的。怨恨你都要幫著你顧著你,那時無言以對。如果愛著你,就更是多了怨恨。如此迴圈繼續下去…
理性一點講。活著真應該現實點。因為她太真性情,所以導致很多的委屈。倔強的外表其實糊弄的只有自己而已,誰又會真的不明白?得到的得不到的,都是自己一念之間的事。
所以到後來。負擔只能自己扛著其實我不懂。被拋棄這個詞。到底上演的誰與誰的故事。
其實這算是一個比較慘烈的故事。有過佩服她的時候。可以敢做敢為。或者說,他們家的人骨子裡都有著這樣堅韌的魄力,深邃至底。
大概這就是人家說的,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可能他們的生活被我所羡慕,所以我會去感慨,甚至於會嚮往。我總是以一種不甘平庸的心態安於現狀地活著。相對於他們,果然不是故事裡的人,只是個看故事的人而已
後面看完西決再來想一下,這些奇怪的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