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九罭》
九罭之魚,鱒魴。
我覯之子,袞衣繡裳。
鴻飛遵渚,公歸無所,
於女信處。
鴻飛遵陸,公歸不復,
於女信宿。
是以有袞衣兮,無以我公歸兮,
無使我心悲兮。
注釋:
1、罭:音玉,一種捕魚的細網。
2、鱒:鯉科魚的一種。長二、三尺,前圓後扁,赤眼細鱗。
3、袞衣:古代王公穿著鄉有卷龍的衣服。
4、繡裳:繡有五彩圖案的下裝,此為泛指。
5、鴻:鴻鵠,喻男子。
6、信處:再處,再宿。
7、以有:與友,相親相愛。
譯文:
漁網中的魚竟是鱒和魴。
我遇見的那個人,龍袍繡褲。
大雁隨著小洲飛翔,公爺無處可歸,
請你再住一宿。
大雁隨著陸地飛翔,公爺一去不復來,
請你再住一宿。
攜起龍袍,不要讓公爺回去,
不要讓我心憂。
賞析:
《九罭》勸阻一位王公貴族將歸,而表達對他歸去的擔憂和悲傷。以九罭之魚鱒魴,表現主人和自謙。而以鴻飛遵渚,遵陸起興,暗示主人的歸去的危險,“無所”“不復”,最後一節直述心事,道出“心悲”的感情。
《九罭》一詩,解說紛繁。有人認為,《九罭》是《伐柯》姐妹篇,都是讚美周公的;《毛詩序》雲:“《九罭》,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朱熹《詩集傳》雲:“此亦周公居東之時,東人喜得見之。”這都是推測之辭。因為根據詩的文本,並不能落實到時、地、人,所以指實本事並不能令人信服。細味詩意,當如聞一多《風詩類鈔》所說“這是燕飲時主人所賦留客的詩”。
留什麼客呢?“袞衣繡裳”,穿著華麗禮服的大官。
這首歌並不難理解,它基本上順時間之序進行敘述。第一章的寫法,是先果後因。“九罭之魚,鱒魴。”急急忙忙拿了細網眼的漁網去捕美味的鱒魚、魴魚,是因為“我覯之子,袞衣繡裳”,那位穿著禮服的高級官員來了。用細眼網捕魚,志在必得,大小魚不漏網。只點明“鱒魴”,專取美味,不顧其餘。一開始就把主人殷勤、誠懇待客的心情訴說出來了。
第二章和第三章,基本上是語義反覆。鴻雁留宿沙洲水邊,第二天就飛走了,不會在原地住兩夜的。詩人用這個自然現象,比喻那位因公出差到此的高級官員:在此地住一晚,明天就要走了。但是,人怎能與鴻雁相同。難得一聚,何必匆匆而別?“於女信處”、“於女信宿”,請您再住一晚吧!挽留的誠意與巧妙的比喻結合,情見乎辭。
最後一章直抒胸臆。“是以有袞衣兮,無以我公歸兮”兩句,用當時下層官員、百姓挽留高級官員的方式:把高級官員的禮服留下來,表達誠懇的挽留。這種風習,到後代演變成“留靴”:硬把離任官員的靴子留下,表示實在不願讓他離去。當然,一旦成習俗,真情實意便減弱,甚至只成為一種形式了。最後一句“無使我心悲兮!”正面點出全詩感情核心:因高級官員離去而悲傷。
《詩經:狼跋》
狼跋其胡,
公孫碩膚,赤舄幾幾。
狼疐其尾,載跋其胡。
公孫碩膚,德音不瑕?
注釋:
1、跋:踩。胡:頸下垂肉。
2、載:則。疐:同“躓”,跌倒。
3、公孫:諸侯之孫。碩膚:大腹便便貌。馬瑞辰《毛傳箋通釋》:“碩膚者,心寬體胖之象。”
4、赤舄:赤色鞋。幾幾:鮮明,毛傳:“幾幾,絢貌。”朱熹《詩集傳》又以為是“安重貌”。
5、瑕:疵病,過失。或謂瑕借為“嘉”,不瑕即“不嘉”。
譯文:
老狼前行踩頸肉,後退絆尾又跌倒。
貴族公孫腹便便,腳蹬朱鞋光彩耀。
老狼後退絆尾跌,前行又將頸肉踩。
貴族公孫腹便便,德行倒也真不壞。
賞析:
從《毛詩序》到清代學者,大多認定此詩所說的“公孫”即“周公”。詩以“狼”之“進退有難”,喻周公攝政“雖遭譭謗,然所以處之不失其常”(朱熹《詩集傳》)。近人聞一多先生則以為,詩中的“公孫”究竟是豳公的幾世孫,
至於這首詩的基調,《毛詩序》等舊說以為是“讚美”,當代的研究者則多判為是對貴族“醜態”的“諷刺”。似乎都不像。主讚美者,著眼在“赤舄幾幾”、“德音不瑕”,這只能是頌贊。但“狼跋其胡,載疐其尾”的比喻,卻分明帶著揶揄的口吻,與“讚美”並不協調。主諷刺者,著眼在喻比公孫的“狼”,既兇殘、又狼狽,若非諷刺,不會以此為喻。但《詩經》取譬,往往只注意局部之類似而不及全體。如以“蠆”(蠍子)尾喻比婦女的卷髮(《都人士》“卷髮如蠆”),以田犬的頸環喻比獵手虯髯(《盧令》“盧重鋂,其人美且偲”),均為形容而無譏剌之意。故此詩以狼之進退形容公孫之態,亦非必含有憎惡、挖苦之意。聞一多先生指出,《狼跋》“對於公孫,是取著一種善意的調弄的態度”,體味似更準確。
此詩二章,入筆均從老狼進退的可笑之態寫起。但體味詩意,卻須先得注意那位“公孫”的體態。詩中一再點示“公孫碩膚”。“膚”即“臚”,腹前肥者之謂;“碩臚”,則更胖大累贅了。一位肥碩的公孫,而穿著色彩鮮明的彎翹“赤舄”走路,那樣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種皮質、絲飾、底中襯有木頭的屨,形狀與翹首的草鞋相仿。據聞一多考證,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顏色搭配上有一定規矩。公孫既蹬“赤舄”,則其帶以上的衣、冠必為玄青,帶以下的韠、裳則為橙紅,還有耳旁的“瑱”、腰間的“佩”,多為玉白。正如聞一多所描摹的,給公孫“想像上一套強烈的顏色……再加上些光怪陸離的副件(按:即瑱、佩之類)的裝飾物,然後想像裹著這套‘行頭’的一具豐腴的軀體,搬著過重的累贅的肚子,一步一步搖過來了”——這便是詩中那位貴族“公孫”的雅態,令人見了會忍俊不禁,而生髮一種調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後再體味“狼跋其胡,載疐其尾”的比喻,便會忽如搔著癢處,而為此喻之維妙維肖絕倒了。古人大抵常與校獵、禦射中的獵物打交道,對於肥壯老狼的奔突之態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對此形態的絕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臚”),長尾大胡,前顛從躓,岐人悅喜”。此詩對公孫的體態,即取了這樣一隻腹白肥大、“前顛從躓”的老狼作喻比物。聞一多對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闡發:“一隻肥大的狼,走起路來,身子作跳板(seesaw)狀,前後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傾時,前腳差點踩著頸下垂著的胡,往後坐時,後腳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這樣形容一個胖子走路時,笨重,艱難,身體搖動得厲害,而進展並未為之加速的一副模樣,可謂得其神似了。”
本來,這樣的調笑,對於公孫來說,也確有頗為不恭之嫌的。但此詩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邊大笑著比劃老狼前顛後躓的體態為喻,一邊即又收起笑容補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沒什麼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著“開玩笑”的一端傾斜,而不至於被誤解為譏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詩的氛圍,便帶上了一種特有的幽默感。聞一多先生依據“德音”在《詩經》中的運用,多見於“表明男女關係”,而推測這是一位妻子,對體胖而性情“和易”、“滑稽”的貴族丈夫開玩笑的詩。雖說未必准到十分,似也不離八九了。
茲對此詩的作品賞析,多取聞一多之說。讀者倘有興趣,可直接閱讀聞先生的《匡齋尺牘》,當能從中得到更多的啟迪和樂趣。
《詩經:伐柯》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柯伐柯,其則不遠。
我覯之子,籩豆有踐。
注釋:
1、柯:斧頭的柄。
2、則;法則。
3、覯:遇見。
4、籩:古時竹制的盛果物的器具。豆:古時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踐:排列,陳列。
譯文:
怎麼砍伐斧子柄?沒有斧子砍不成。
怎麼迎娶那妻子?沒有媒人娶不成。
砍斧柄啊砍斧柄,這個規則在近前。
要想見那姑娘面,擺好食具設酒宴。
賞析:
遵守規則,這本身就是人間的一個普遍規則。
規則有自然的、客觀的,比如砍斧頭柄用斧頭;有人為的、變化的,比如娶妻需要嫁人。自然規則不可更改,無論是否願意,都必須遵守,沒有例外。人為的規則就複雜多了。
人為的規則要普遍有效,首先要得到受規則制約的人們的認同,否則難以奏效。它也要求參與制定規則的人本身要受制約,而不應當有例外。此外,還應當有某些強制手段,用以強制或懲罰少數越軌者。並且,人為的規則是隨著時代、社會、民族的不同而不斷改變的。有形成文字的規則,比如法律、法規,也有不成文的規則,比如約定俗成的習俗、習慣、傳統和道德規範等等。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做人不可能沒有規則,財也不可能沒有規則,社會機器的運轉更不可能沒有規則。從這個意義上說,人是按規則生活的動物。
聞一多先生指出,《狼跋》“對於公孫,是取著一種善意的調弄的態度”,體味似更準確。此詩二章,入筆均從老狼進退的可笑之態寫起。但體味詩意,卻須先得注意那位“公孫”的體態。詩中一再點示“公孫碩膚”。“膚”即“臚”,腹前肥者之謂;“碩臚”,則更胖大累贅了。一位肥碩的公孫,而穿著色彩鮮明的彎翹“赤舄”走路,那樣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種皮質、絲飾、底中襯有木頭的屨,形狀與翹首的草鞋相仿。據聞一多考證,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顏色搭配上有一定規矩。公孫既蹬“赤舄”,則其帶以上的衣、冠必為玄青,帶以下的韠、裳則為橙紅,還有耳旁的“瑱”、腰間的“佩”,多為玉白。正如聞一多所描摹的,給公孫“想像上一套強烈的顏色……再加上些光怪陸離的副件(按:即瑱、佩之類)的裝飾物,然後想像裹著這套‘行頭’的一具豐腴的軀體,搬著過重的累贅的肚子,一步一步搖過來了”——這便是詩中那位貴族“公孫”的雅態,令人見了會忍俊不禁,而生髮一種調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後再體味“狼跋其胡,載疐其尾”的比喻,便會忽如搔著癢處,而為此喻之維妙維肖絕倒了。古人大抵常與校獵、禦射中的獵物打交道,對於肥壯老狼的奔突之態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對此形態的絕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臚”),長尾大胡,前顛從躓,岐人悅喜”。此詩對公孫的體態,即取了這樣一隻腹白肥大、“前顛從躓”的老狼作喻比物。聞一多對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闡發:“一隻肥大的狼,走起路來,身子作跳板(seesaw)狀,前後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傾時,前腳差點踩著頸下垂著的胡,往後坐時,後腳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這樣形容一個胖子走路時,笨重,艱難,身體搖動得厲害,而進展並未為之加速的一副模樣,可謂得其神似了。”
本來,這樣的調笑,對於公孫來說,也確有頗為不恭之嫌的。但此詩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邊大笑著比劃老狼前顛後躓的體態為喻,一邊即又收起笑容補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沒什麼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著“開玩笑”的一端傾斜,而不至於被誤解為譏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詩的氛圍,便帶上了一種特有的幽默感。聞一多先生依據“德音”在《詩經》中的運用,多見於“表明男女關係”,而推測這是一位妻子,對體胖而性情“和易”、“滑稽”的貴族丈夫開玩笑的詩。雖說未必准到十分,似也不離八九了。
茲對此詩的作品賞析,多取聞一多之說。讀者倘有興趣,可直接閱讀聞先生的《匡齋尺牘》,當能從中得到更多的啟迪和樂趣。
《詩經:伐柯》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柯伐柯,其則不遠。
我覯之子,籩豆有踐。
注釋:
1、柯:斧頭的柄。
2、則;法則。
3、覯:遇見。
4、籩:古時竹制的盛果物的器具。豆:古時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踐:排列,陳列。
譯文:
怎麼砍伐斧子柄?沒有斧子砍不成。
怎麼迎娶那妻子?沒有媒人娶不成。
砍斧柄啊砍斧柄,這個規則在近前。
要想見那姑娘面,擺好食具設酒宴。
賞析:
遵守規則,這本身就是人間的一個普遍規則。
規則有自然的、客觀的,比如砍斧頭柄用斧頭;有人為的、變化的,比如娶妻需要嫁人。自然規則不可更改,無論是否願意,都必須遵守,沒有例外。人為的規則就複雜多了。
人為的規則要普遍有效,首先要得到受規則制約的人們的認同,否則難以奏效。它也要求參與制定規則的人本身要受制約,而不應當有例外。此外,還應當有某些強制手段,用以強制或懲罰少數越軌者。並且,人為的規則是隨著時代、社會、民族的不同而不斷改變的。有形成文字的規則,比如法律、法規,也有不成文的規則,比如約定俗成的習俗、習慣、傳統和道德規範等等。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做人不可能沒有規則,財也不可能沒有規則,社會機器的運轉更不可能沒有規則。從這個意義上說,人是按規則生活的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