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被一個售樓的姑娘弄煩了。
我想買個地下室,看了一個,挺滿意,準備定。下午看完,晚上八點,售樓姑娘給我打電話,說做好了合同,讓我過去簽。當時,我正忙別的事,而且時間也太晚,於是便拒絕了。
第二天早上七點多,我還沒起床,姑娘又打電話,說上午你來吧。我說,今天一天在外面,去不了。結果,這一天她又打了三個電話過來。最後一次是下午,我正跟朋友談事,她電話又來了,說那個地下室,剛才有客戶看了,想買,希望我早點定下來。
我無語:一個四五年都沒賣出去的地下室,怎麼那麼巧,我一看就有別人想買了?接下來的兩天,
最近,我終於簽了合同付了款。簽合同的過程中,姑娘一直在強調這是個多麼美妙的地下室,硬生生把那個十幾平米的小黑屋,描繪成了皇宮,而且還是個近乎白送的皇宮。
她完全沒看出我從頭到腳的不愉快,臨走時還特意囑咐:“如果有朋友買房也可以找我哦。”
我勉強給她一個微笑。心裡想的是:完全沒可能。
後來,我跟朋友說起這事。朋友笑了,這姑娘真努力。
我心想:這也叫努力?!但是,細細一琢磨,也沒錯。如果那姑娘跟領導同事實習生講述這次成功賣出地下室的經驗,估計是這樣的版本:你看,那個好幾年無人問津的小破屋,
好像也沒毛病啊。只是,這不過是表像。事實上呢,我買那個地下室是因為急需,而且我不怎麼挑剔,所以跟她的所謂“努力”沒半點關係。甚至,如果我稍微任性點,很可能因為她的窮追猛打而不勝其煩,最後賭氣不買。
更為關鍵的是,如今她永遠失去了我這個客戶。如果她也用同樣的策略對別人,想必不會有任何老客戶。
她的努力,用力過猛,適得其反。
我在跟讀者交流時,常常被問:我特別努力,為什麼成功遙遙無期?我的回答一般是:可能是努力的時間太短,
現在,還必須加上一條:還可能你努力的方式不對,用力過猛。
任何事都是過猶不及。欠一點點也許還好,過了火,就多半沒好下場。別以為努力就一定有回報,錯誤的努力,只會讓你應得的回報大打折扣。
前幾天我寫文章,講到單位有次招聘,來了個頭髮蓬亂穿著睡袍的姑娘,被人事主管因為外形一票否決。
有個讀者留言說,人確實應該注意形象,但也要適度。在面試時,穿睡衣拖鞋的肯定不行,但假睫毛大紅唇特別誇張的,也一樣不行。
我對此非常贊同。睡衣拖鞋是消極怠慢,而濃妝豔抹則是用力過猛。兩樣都是負分。就後者來說,你可能確實很想得到這個職位,並為此做了精心準備:早上五點起床,
曾有個電視女主持說,她第一次上節目,準備了很久的衣服,最終選了一件特別驚豔的大紅拖地禮服。導演看著她盛裝出場,愁眉苦臉瞪了她半天,最終憋出一句:戲過了。
我們也常常犯這樣的錯——因為太想達成一件事,太想得到一個好結果,所以如打雞血般不遺餘力去爭取,結果一不小心,戲過了。
更可怕的是,事情已經砸了一半,你還渾然不覺,還期待著自己的努力拼搏、用心良苦會得到厚報。
我們家樓下以前有個小時裝店,母女倆經營著。媽媽是特熱情的人,每次我一進門,她就立刻貼過來,站在我三十公分之內,不停介紹款式面料,
她的女兒就是另一種性格,話不多,問什麼說什麼,禮貌得體。
後來我每次想進店,都要先看看是媽媽在還是女兒在,瞅准是女兒才敢進門。
有次我問女兒,她和媽媽誰賣得好。她說,“我賣得好,我媽挺精心的,但人家可能看她年紀大,不信她的話吧。”
呃,我倒覺得是她媽媽太精心了,精心得把人都嚇跑了。沒有人喜歡那種滿臉都是欲望、滿心都是功利的人。你太過迫切地緊追不捨,只會讓別人心生反感退避三舍。倒是女兒這樣貌似漫不經心、實則周到得體的,才讓人覺得舒服,想要靠近。
其實世間萬事,都有個度。就算努力這麼正能量的事兒,
聰明的人,會懂得適度,把握做事的分寸火候,用恰如其分的力度,不疾不徐地達成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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