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晚報開展“什么是幸福”調查活動,記者隨機采訪了街上的行人。
一個有閑的窮人說:有錢就是幸福。一個匆忙的富人說:有閑就是幸福。一個下崗工人說:能上班就是幸福。一個失去雙親的人說:父母在就是幸福。一個雙目失明的姑娘說:能看見就是幸福。一個撿破爛的人說:多揀些垃圾就是幸福。一個小學生說:每天都好多作業,沒有作業就是幸福……總之,好像得到不可能或難以得到的才是幸福。
明朝金溪人胡九韶,家境貧困,一面教書,一面努力耕作,僅僅可以衣食溫飽。但每天黃昏時,胡九韶都要到門口焚香,
孔子的弟子顏回,“一簞食,一瓢飲,居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
可見,幸福并不需要附加太多外在的標志,而是跟我們的內心有關的。幸福感是來自于自己的內心,向外無法求得。
如何來提升我們的幸福感呢?《道德經》說:“禍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佛教也主張人凡事要知足,認為一個人只有知足才是幸福安樂之法。
人能做到事事知足了,就能控制自己無限膨脹的欲望,做到平淡自足。人生的起起落落,欲望是其根源。因此,自我控制的層次,亦可視為個人修持成就之指標,不能控制六根欲望的人,自然就得不到安詳。
人就是欲望太多,才會有這么多的不幸福。如果我們能在每一剎那自我觀照、自我控制,長養智慧與安詳,沒有憂慮、沒有恐懼、沒有攀緣,就能擁有統一和諧的心靈,幸福也就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了。
在我們的生活中,到處充滿著機會,能讓人豐衣足食。生活中有這么多令人幸福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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