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深夜,前男友突然打電話給她。
他沒有醉,他的話卻像醉話:“我想來想去,還是忘不了,不如我們結婚吧。”
她說:“好。”然后通知遠方的父母。第二天早上醒來,又后悔通知得太早。
她問前男友:“昨天說的還算數嗎?”
她向我報喜,我尖叫一聲“天哪”,那時,他們的婚期已近。
我知道她愛她的前男友——她博客上貼的照片,哪怕只是抓拍一個路人,也總有某個地方和前男友相像。
但我不知道的是,他們還有聯系,她解釋:我們的交集在過去的兩年里僅止于過年過節時的群發短信。
她總要躊躇一下,每每在前男友名字前的小方框里打鉤時;她總要在短信的開頭或結尾加上自己的名字,
大年三十,我收發短信時,總會想起她。
某人用手機給我拜了三次年——同樣的短信,也許他想借我向另一個人說三次話?
某人的信息上特地注明“這是原生態短信,不是抄的,不是下載的,是我手寫的”,或者她的目的除了表明誠意還希望得到另一個原生態短信?那么她最希望的是誰?
有多少人群發短信是出于禮貌?
有多少人真的認為通訊錄里的每個人都重要?
有多少人需要很多很多的其他人、一個重要的日子做陪襯,其實心中只有一個主角?
有沒有人,你總想做得不露痕跡卻旨在-撩-撥對方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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