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然,與人交往和幫助別人是重要的。尤其是主動的幫忙更會受到歡迎。但是,如果您是被某種心理的壓力所迫,對一切都點頭答應,實際上是在屈服,必須要改變這種狀況,最重要的行動之一就是學會說:“不”!
英國作家毛姆在小說《啼笑皆非》中講過這么一段耐人尋味的故事--一位小人物一舉成為名作家了,新朋老友紛紛向他道賀,成名前的門可羅雀與成名后的門庭若市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毛姆為我們描寫了這樣一個場面:一位早已疏遠的老朋友找上門來,向你道賀,怎么辦呢?是接待他還是不接待他?按照本意,
見面后,對方又非得邀請你改日到他家去吃飯。盡管你內心一百個不樂意,但盛情難卻,你不得不佯裝愉悅地應允了。在飯桌上,盡管你沒有敘舊之情,可是又怕冷場,于是又得強迫自己無話找話。這種窘迫相可想而知。來而不往非禮也,雖然你不再愿意同這位朋友打交道,但你還是不得不提出要回請朋友一頓。你還得苦心盤算:究竟請這位朋友到哪家飯店合適呢?去第一流的大酒店吧,你擔心你的朋友會疑心你是要在他面前擺闊;找個二流的吧,你又擔心朋友會覺得你過于吝嗇……
也許藝術有所夸張,但生活中的確不乏類似故事中的人物,他們不善于拒絕別人,擔心那樣會傷害彼此友誼,于是經常違心地答應別人的要求,結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為了別人而活,甚至逐漸迷失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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