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佛之人,必須孝養父母,奉事師長。修十善業。又須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順,主仁仆忠,恪盡己分,不計他對我之盡分與否,我總要盡我之分。——印光大師
無論離合,婚姻是一場修行。
關于如何處理家庭倫理關系,佛陀在《善生經》中把在家佛弟子在修行和做人處事中的責任和義務都講得非常到位、非常明確。佛陀的教化契機契理,但古人比較重視哲理的探求,所以這部經典一直沒有真正受到重視。到了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太虛法師開始重視并講解這部經典。它的道理很淺顯,其中一段詳細地講了夫妻之間的責任和義務。
夫當以五事愛敬供給妻子。云何為五?
一者憐念妻子(憶念妻子操持家務的辛勞,生兒育女的辛苦);
二者不輕慢(不要有大男子主義);
三者為做瓔珞嚴具(讓妻子打扮得端莊美麗);
四者于家中得自在(家里的事情要讓妻子做主,讓妻子在家里有安全感);
五者念妻親親(愛敬妻子娘家眷屬親人)。
妻子當以十三事善敬其夫。云何十三?
一者重愛敬夫(感情是基礎);
二者重供養夫(使丈夫在飲食衣服上得到及時供養);
三者善念其夫(體貼,經常要想到丈夫在外面工作很辛苦很勞累);
四者攝持作業(使家產不致破敗,使事業不致破敗,想方設法,來增益家庭的財富);
五者善攝眷屬(使家庭和睦);
六者前以瞻侍(要能很好的侍奉丈夫的長輩);
七者后以愛行(背后決不說家庭、父母的長短);
八者言以誠實;
九者不禁制門(不要限制男方父母親友到家里來,要熱誠招待歡迎);
十者見來贊善(不但不限制人家來,來了還要歡喜贊嘆);
十一者敷設床待(客人來了,應該有座位和住處);
十二者施設凈美豐饒飲食(要用好吃的款待客人,溫暖親近);
十三者供養沙門梵志(恭敬供養三寶)。
做丈夫的只有五件事,做妻子的有十三件事,是不是不平等呢?
佛陀在2500年前男女極不平等的印度,提出丈夫要憐念妻子不輕慢,足以可見在佛陀的眼中,一切眾生平等無二,皆有佛性。
這十三條講得非常全面,可以從四個方面來說明。一是作為妻子對待丈夫應有的責任和義務,
說到這里,還有一部經,對于當今的家庭生活和婚姻矛盾的化解也有重要意義,即《玉耶經》。這部經是佛陀因須達長者(用黃金鋪地建立祇園精舍的的長者)的請求,對須達長者的媳婦玉耶進行教化。在此經中,佛陀以其無上智慧對女性及為**的問題做出了精細剖析和精辟分類。玉耶因出身名門貴族、容貌姣好但不信佛法,
佛告玉耶。女人不當自恃端正輕慢夫婿。何謂端正。除卻邪態八十四姤定意一心是為端正。不以顏色面目發彩為端正也。
本文由80后勵志網整理編輯,轉載請注明來源,鏈接地址:https://www.201980.com/zhupao80/jiating/279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