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主動性?就是別人沒有告訴你,你正做著恰當的事情。這種對主動性的解釋的確很精妙。主動承擔責任是快樂的,而被動承擔責任總是會生出抱怨和不情愿,就不會有快樂的感覺,因為在這樣的人看來,責任就是一種壓力和負擔,能甩掉就甩掉,不承擔更好。所以說,主動承擔責任是一種境界。
每一個人都以不同的方式承擔著責任,無論是在工作中還是在生活上。在一家企業中,每一個員工都希望自己對于企業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只有當員工在為自己的企業承擔責任時,他才會意識到自己在企業中是重要的,
可能對于很多人來說,如果不給予一定職務或待遇上的承諾,很少有人愿意主動的去承擔一些工作,因為做的工作越多,意味著擔負的責任越重,做得好一切都會好,做不好就招致麻煩。所以,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其他的事情能不管就不管、能推則推。
瑞輝生物制藥公司的副總經理帕特·奧布瑞恩抱怨說:“我們公司有些員工在工作時只想著如何做才會不讓自己吃虧,凡事對自己有利就去做,稍微有些風險就害怕承擔責任。”事情的原本是這樣的:前不久,公司研發部根據計劃準備開發一種新藥,可是后來做了幾次初步的試驗后發現存在一定的風險,
凡是不愿意多承擔責任的員工只有兩種出路,一輩子在原地踏步,或是被別人踩在腳下,永無出頭之日。在一個企業里,往往會有一些員工認為,只有那些有權力的人才有責任,而自己只是一名普通員工,沒什么責任而言。如果你是有這樣想法的員工,那么,我想告訴你的是,沒有意識到責任并不等于沒有責任,沒有意識到責任就是對責任的另一種逃避,每個員工都要認識到自己承擔企業責任的事實。
沒有哪一位老板會對沒有責任意識的員工給予深深的信任,沒有多少人可以面臨大是大非的抉擇,也沒有多少人的責任感會經受大是大非的考驗,從小事就可以看出一個員工是否真的對企業有責任感,這也是考核員工的一個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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