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從工作的經歷中能夠感受到:當你最初接觸一項工作的時候,由于陌生而產生新奇,于是你千方百計地了解熟悉工作,干好工作,這是你主動探索事物秘密的心理在職業生涯中的反映。而你一旦熟悉了工作性質和程序,日常習慣代替了新奇感,就會產生懈怠的心理和情緒,容易自我滿足而不思進取。一個人一時的敬業很容易做到,要做到在工作中始終如一,能將敬業當作一種習慣卻是難能可貴的。
《紐約時報》上有一篇文章講述了兩則故事,我想很多人已經讀過。
有個老木匠已經60歲了,他告訴老板,
在蓋房過程中,大家都看出來,老木匠的心已不在工作上了,用料也不那么嚴格,做出的活也全無往日水準,敬業精神已不復存在。老板并沒有說什么,只是在房子建好后,把鑰匙交給了老木匠。“這是你的房子,”老板說,“我送給你的禮物。”老木匠愣住了。同樣,他的后悔與羞愧大家也都看出來了。他這一生蓋了無數好房子,最后卻為自己建了這樣一座粗制濫造的房子,就是因為他沒有把敬業這種精神貫徹到底。
另一個故事是:在歐洲手工業時代,
原來,鑼心的一錘與周邊的錘法都不一樣,鑼心以外的每一錘都只是準備,最后的一錘才是定音的,或清脆悠揚,或雄渾洪亮,都因這一錘而定。這一錘打好了,就是好鑼,要打得不輕不重,恰到好處。否則,這只鑼就報廢了。論多么優質的銅材,不論剪裁的尺寸多么合理,也不論一開始打了多少錘,這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最后關頭的恰到好處的最后一錘,這才是一只鑼制造成功的關鍵。
文章講述的這二則故事的主要意旨是,一個人一生都要對工作保持敬業精神,直到他退休前的那一刻;做任何事情都要善始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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