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見到那種去培訓班學習、拼命地想要考取資格的人,就覺得她們應該還沒找到適合自己的事呢。
我呢——不知道到底是好是壞———對什么事都能很快掌握,所以在到達瓶頸之前可以比其他任何人都學得更快。也因此,每一次都很快就有“這就是我要走的方向了”的錯覺。
然而再繼續一段時間,一開始的那種勢頭就不知道跑到哪兒去了,我絕對會遭受挫折。每到那時,就又會變得不知道自己應該朝哪個方向走,陷入情緒的低谷。
我因為總是不斷地重復這個模式,所以老實說,我的30歲可是過得相當辛苦。
不過事到如今,有件事我可以很堅決地說出來了。那就是:尋找適合自己的事情其實非常簡單。
結論就是:自己喜歡的事情,就是適合自己的事情。
可能有人要說,
即使戀人啊丈夫啊朋友啊都背叛了你,你喜歡的事卻不會背叛你的。
30歲,不該被生活被他人的看法所迷惑,而應該是認清自己到底喜歡什么的時候了。這并不是你要不要往這條道上走的問題,而是你知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歡什么的問題。
你喜歡什么呢?請把手放在自己胸前捫心自問一下。對英語是發自內心地喜歡嗎?
“喜歡”這種直覺你一定要珍惜。如果太過于關注世俗的價值觀的話,上天賜給你的絕佳的能力———直覺———就會喪失掉了。
是喜歡還是討厭?你喜歡的是什么,你的目的地就在那里。在30歲的時候一定要把這個搞清楚。因為喜歡的事是你一生的良友,
能夠給予你支持的既不是丈夫也不是家庭,這一點,你能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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