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可惜”這種感情,是讓物品變成了主導者,也就是并非“我要用”,而是“這東西還能用”,僅僅是因為還能用就沒辦法扔掉。不過,通常來講,“可惜”其實是“珍惜物品”的代名詞。在考慮某件東西要不要扔掉時拿出這句話,就等于是出于負罪感而不把東西扔掉的赦免令。不過,這種感情本身也并非錯的。
實際上,“可惜”還有另一種含義,那就是愛惜物品的心情。在決定把某樣東西帶回家的時候,請務必認真感受這種心情。因為,如果這種心情是發自內心的,那就不會把東西搬回家之后就對它置之不理。如果你連它的存在都忘光了,
“可惜”這個詞在日語里可以寫做“勿體無”,“勿體”就是“物體”,這原本是佛教用語,是對“物體”的否定形式,指的是因為物體失去了原本的形態而感到惋惜或慨嘆的心情。
最近,公共建設削減與劃分問題正在掀起一股熱議的風潮,而我認為,這些問題的根源大概就在于對“可惜”的兩種截然不同的解釋。
說到這,我想起2006年當選滋賀縣知事的嘉田由紀子知事。她當時以“可惜”為口號,要求終止正在施工中的新干線新站的建設。當初在制定建設計劃的時候,該車站的便利性、高額的建設費等方面就已經備受質疑,而這些質疑的聲音,也對嘉田知事的當選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后來,民主黨接管政權,水壩建設計劃凍結問題又突然間進入大家的視線。在這個備受矚目的問題上,同樣的情況再次發生。“都已經建了這么久了,現在要中止實在太‘可惜’了。
不過,一旦把這個問題重新放到個人水平上,我們就會意外地發現,自己也面臨過或正面臨著同樣的問題卻根本熟視無睹。如果不能理解“可惜”的真正含義,勢必也會出現同樣的對立。你會選擇哪種意義上的“可惜”呢?我甚至覺得,根據判斷的不同,我們的人生也會發生巨大的改變。而且,我覺得這種想法非常重要,既然覺得“可惜”,就不該僅僅是把它拿回來收著,而是要去分享。正是因為覺得“可惜”,才不能為了未來的某一天“可能會用到”而將其無限期地保管起來,
希望你不要認為“可惜”是不用扔東西的赦免令,而是對物品的愛惜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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