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雷高強(化名),是一名貨車司機,今年二十六歲了,由於長期跑長途,接觸面窄,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女友,父母有些著急了,
去年九月份,我出車回家,伶牙俐齒的隔壁大媽給我介紹了一個女孩讓我相處。她叫陳夢竹(化名),比我小四歲,在外地打工才回來,我見她外表樸實,眉眼比較周正,就答應先接觸一段時間再說。
我父母是做夜市大排檔生意的,每天下午五點多出攤,半夜十二點多才收攤,他們白天還要買料備料配料,陳夢竹很勤快也有眼色,就留在家裡給我父母幫忙。
就這樣相處了二個月,我父母對她感到很滿意,我也覺得很好,就商議訂婚。她家要十萬元彩禮錢 ,我父母同意了,先給了九萬,等結婚證辦好後,再支付剩下的一萬元,並計畫春節前舉辦婚宴,老媽連酒店都預訂好了,並列好婚宴名單,提前通知了親朋好友,
去年12月18號,我同陳夢竹照了婚紗照,打算19號到民政局領結婚證。19號一大早,她就磨磨蹭蹭,我讓她把身份證給我,她說丟了。我說戶口薄也行,她說放在家裡。然後,我們去她家裡拿,她媽媽猶豫不決。僵持了一會兒,准岳母才告訴我,在我之前,女兒有過一段感情,並領取了結婚證,只是沒有舉行婚禮。
得知真相,我猶如五雷轟頂,感覺遭受到奇恥大辱。我質問陳夢竹:“為何要欺騙我們?是為了錢嗎?”她很委屈地哭泣,說那時她很年輕,同男友領取結婚證同居了一段日子,發現兩人並不合適,時常爭吵打罵,她就外出打工了。
但她說內心裡還是喜歡我及我父母,
老媽唉聲歎氣,說這事太丟人了,親友會笑話我找了個離婚媳婦。我老媽去找隔壁當初介紹我們認識的鄰居大媽“討說法”,隔壁大媽也很委屈,說真的不知道這女孩的實際情況,要知道打死也不會介紹給我。這結婚證,領還是不領?這婚宴,辦還是不辦?最煩心的是,如果我悔婚,按照我們當地的習俗,我送出去的九萬彩禮怕是要不回來了。陳夢竹這是唱得哪一齣戲?她是結過婚的人,
(圖片:華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