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感覺是不是愛情?TA是對的人嗎?好怕我們只是因為條件合適
三段感情都沒超過3個月,滿心傷痕,我信仰的愛情是怎么了?
談了一年,越來越不懂TA到底在想什么,總是莫名其妙吵架,心累
結婚3年,我們的話越來越少,我對他越來越不滿,甚至開始排斥,該怎么辦?
......
愛情中,你是否也遇到類似的困境,面對這些問題,你是怎么處理的?
是拼命減肥,變美變優秀,認為那個人總會在緣分來臨的時候來到你身邊?
還是一直在分手,再尋覓一個人,然后又卡在同一個地方的惡性循環中尋尋覓覓?
或是,為了孩子,
亦或者,困惑的、害怕的根本就不敢再相信愛情,擁抱愛情?
......
我們每個人都渴望愛與被愛,但愛情卻常常讓我們感受不到幸福快樂。要么遲遲不來,要么讓我們跌跌撞撞,碰得頭破血流。
亞里斯多德認為,幸福的前提必以自身為目的,想要獲得幸福愛情,前提是我們自身必須先要有“愛的能力”。
這種“愛的能力”就是“愛商”,即愛情商數,指一個人了解愛本質的程度和接受、表達愛的能力,包括覺察力、知心力、溝通力、平衡力、修復力、成長力6種關鍵能力。擁有了愛的能力,學會了該如何去愛,幸福的愛情將會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但如果我們缺乏了任何一樣能力,都可能導致愛情婚姻的不幸福。甚至會因為自己缺乏愛的能力,而潛移默化的傳遞給下一代,讓他們也重蹈覆轍你在愛情中曾經或者正在經歷的問題。
例如一個缺乏愛情覺察力的人,常常不知道自己究竟適合什么樣的人,
而一個缺乏知心力的人,跟愛人之間好像始終隔著什么,很難真的親密,有時候搞不懂TA的狀態,好心辦壞事,互相猜心思,愛得很累。甚至常常因為不明白自己究竟想要什么,需要得不到滿足而遷怒于伴侶,不明所以地發火或者指責抱怨;
愛情真的不是用心了,用力了,就一定會有好的結果。能不能走進一段愛情,能不能讓愛情長遠幸福,這不光是靠一份真摯的情感就夠的,還需要你真正地懂愛,會愛,擁有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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