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要幫到點子上,要在別人真正需要幫助的時候伸出援助之手,更要注意幫忙的方式和分寸,不能幫倒忙、越幫越忙。
第一,要確認幫忙的對象。許多人都有助人為樂的熱情,但對哪些人真正需要幫助卻往往分辨不清,結果好心辦了錯事。人,不只是在遇到難關或者突發事件的時候才需要幫助,也不能等到人家到處乞告無門的時候才決定出手。由于遭遇、環境和個人性格的不同,任何人都可能會需要幫助,即使他是億萬富翁或者官高位顯。同樣,身處逆境的人不一定希望別人都來關注,特別是那些自尊心和獨立性比較強的人。
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在決定幫人的時候,也得有足夠的自我保護意識,防止上當受騙。特別是涉世未深的年輕人,更應該提防各式各樣的騙術,同情心不能泛濫。這不是冷漠,只有小心保護好自己的善心不受傷害,社會的風氣才能一天天好起來。
第二,要注意幫忙的方式。幫忙,可以直接幫,也可以間接幫。比如有人問路,可以指給他,可以帶他去,這是直接幫,也可以告訴他哪里有警察,哪里賣地圖,這是間接幫。對于拿不準是不是真的需要幫忙的人,最好是間接幫。例如,聲稱投親靠友錢包被偷的,告訴他救助站在哪兒。
第三,要注意幫忙的度。俗話說“救急不救貧”,幫忙得適可而止。若干扶貧地區,上級給的救濟款很多,結果養成了一批專靠吃救濟款生活的懶漢,飽食終日,無所用心,越扶越貧。社會的管理和個人的處世,道理都是一樣的。幫忙不能越俎代庖,
第四,幫人要符合自己的能力。幫人也要量力而行,不能幫完了別人,自己反倒成了需要別人幫助的人。幫人幫到什么程度,要視事情的嚴重程度和親疏關系而定。確實遇到很大難處,你不幫忙別人就過不了這個坎的,就得像顏之推說的“親友之迫危難也,家財已力,當無所吝”;一般的互通有無,無關大局的生活小事,根據自己的能力適當表示即可;至于無理請托,甚至違法亂紀的,還無原則地“幫忙”,自己受到損失不說,對他人也是姑息。
幫忙的學問還有很多,這里只是略舉大端。總之,古人講以“仁義”為標準,似乎有點玄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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