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變不離其宗。如果再深一步研究,其實還有一些相對更高明的處置辦法。下屬承辦事情,力爭想在領導之前,不僅預想出工作本身應該怎樣做,充分準備方案和建議,力求使之切合客觀實際,而且要預測出哪些環節意見不容易統一,領導各自對此事可能會有什么想法,在方案中把這些因素考慮進去,適當有所照顧和體現。
沒有照顧和體現的,一旦他們提出來,該如何解釋,去說服他們放棄這部分意見,使他們能按照你提出的方案去辦。這種方法的優點在于可以避免矛盾,利于工作,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
有時不等你想好辦法,領導就把意圖交代下來了,這個說這么干,那個說那么干,弄得你左右為難。在這種情況下,
事后當領導問起時,可在適當的場合與時機解釋一下:一來這件事對推動單位建設作用不大,或者說時機尚不成熟,應該適當推遲一下,二來領導意見不統一,我們貫徹起來有困難,并懇切希望領導部署工作要盡量一致起來,以利于工作的展開和單位建設。
我們應該有勇于承擔責任的精神。只要對單位建設造不成危害,下屬就應該有這么點敢于承擔責任的勇氣和不怕領導誤解的精神,那我們的工作進行起來就會越加的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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