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一個企業所做的績效考核方案是這樣的:
采用強制性分布法,就是正態分布法對員工的績效進行排序。具體內容見下表:
考核結果與績效獎金系數對應關系
考核檔次A(優秀)B(較好)C(稱職)D(不足)E(不勝任)
分布比例≤5%≤20%≈50%≈20%≈5%
績效工資系數1.4 1.1 0.9 0.6 0~0.2
分布要求嚴格控制比例嚴格控制比例參考比例盡量接近參考比例盡量接近對比例不做強制要求
從總體績效獎金的比例上,我們采取正激勵的方式,A和B比基本績效獎金范圍要多出0.5個點,A到C三個范圍的員工比例約占75%,也就是說大部分人的工資是比正常狀態多的。
從公司的總體薪酬上,A到D多余和不足部分的比例剛好是相等的,也就是A多出的0.4剛好和D不足的0.6相抵,而B多余的0.1和C不足的0.9恰好相抵。當然,總體上的多出部分還是要少于不足部分,所以公司總體薪酬并沒有大幅度提高,只不過是在分配比例上有所不同而已。但因為這套體系還有其他薪酬福利政策相配合,由于分配原則的不同,員工總體薪酬水平并沒有降低,反而提高了,以前公司績效和員工績效掛鉤不是很密切的情況如今也變得密切了。
相信很多人都看得出來,大部分的員工每月基本上只能拿績效獎金的90%,這還能說是正激勵嗎?
這才是這套體系的精髓所在!表面看是負激勵,
https://www.201980.com/zhupao80/money/32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