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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為了孩子而維持婚姻 這三點必須考慮

“要不是為了孩子,我早就跟你離婚了!”

多少對夫妻吵架的時候會把這個理由搬出來,這句話細細追究起來,可以看出其中的多少無奈:離婚不是兩人的事,

而是幾個人的事。

在這個問題上,許多情感專家曾給出了不同的意見,聽起來都很有道理,但都不實用。

但每個家庭的婚姻情況都不相同,孩子的接受程度不同,你不可能完全聽從別人的意見。

這就要求你有這樣的觀念:無論我做什么決定,

都要從目前自己的婚姻情況出發,這段婚姻到底有沒有必要繼續下去?

該不該維持這段婚姻,我覺得主要應該考慮以下三個因素:

1、2年內不要離婚

如果是結婚兩年左右的話,暫時先不要離婚,結婚對每個人來說,開始的兩年就是磨合期。

由剛長大的孩子變成要付責任的父母難免不適應,吵架是正常的,有小孩還是三思而后行,試著培養一下感情。

但如果結婚多年了,兩個人還無法磨合,家里戰爭硝煙不斷,誰也不會為誰改變,那就要考慮離婚。

2、孩子的接受能力

你可以說為了孩子來維系婚姻,

但這樣做是否也傷害到了孩子?

目前孩子因為你們未離婚的狀態是否幸福?是否開心?

在孩子已經具備理解能力的情況下,可以側面征求一下他的意見,無論離婚與否,和孩子溝通非常重要。

如果必須要離婚,孩子在3—18歲之間,在離婚前讓孩子知道,父母離婚的原因不是因為不愛他。

3、感情的破裂程度

如果夫妻兩人只是為一些瑣事爭吵、磕磕絆絆、個性不合等,這段婚姻還是要繼續下去,既然你選擇這段婚姻,就要懂得負責。

當你選擇和這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就必須明白你要和這個人白頭到老。你必須對ta負責,對這段婚姻負責。

如果夫妻關系到了相互仇恨的地步,有一方人品上自私、貪婪、行動上有家暴、吸毒、嗜賭、酗酒、出軌成癮等惡習,且從來不會因為自己不足去反思、悔改,只會抱怨,那么一定要果斷抉擇,不要為了孩子去維持這即將破碎的家。

以上三個因素是必須考慮的問題,如果真的走到離婚那一步,那么無論為了誰,我們都應該妥善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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