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多人眼里,做生意越成功、規模越大,那應承擔越多的社會責任。作為商人,財富越多,就應該把慈善事業當作自己的一種追求。李嘉誠說:“錢來自社會,應該用于社會。”投身公益、慈善事業,是商人一種美好的追求。但是要處理好生意與公益事業的關系,才能獲得好的結果。
(1)努力實現生意與公益事業的雙贏
實現生意與公益事業的雙贏,這不僅僅是公眾的一種期望,更應該是成功商人的一種追求。公司發展離不開社會發展,沒有社會的發展也就沒有公司的未來。責任是指公司對投資者以外的利益相關者群體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和道義責任。
(2)先解決生存問題,
商人的首要任務是追求利潤,這是無可厚非的,尤其是處于創業階段的公司,擺在他們面前最重要的并不是奉獻給別人,而是先解決自己的生存問題,然后再考慮發展的問題,在有能力的情況下,再去幫助別人,奉獻社會。否則,談論公益事業就是一場空。
事實上,把生意做好了,把公司辦好了,本身就是對社會的一種貢獻。因為,把公司經營好了,必然會培養出各種各樣的人才,會交納更多的稅收,這些都是善事。反之,如果總經理過分追求外界的評價,不根據自身實力做公益,必然引發經營危機,那就得不償失了。
(3)公司在一定階段應返哺社會
隨著公司實力的不斷增強,進入成熟發展階段,要按照計劃投身公益80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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