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醉過兩次。
第一次,是她過年回鄉,還在機場,忽然收到一則電話:“……你還記得我嗎?”——怎么能說不記得?雖然已經三年不見。
三年不見,也不過抽個日子,找個肯德基坐坐,稍微聊幾句。大年下的,說深說淺,似乎都不是個事兒。很快就說拜拜,她踩著將化的殘雪,回家陪客吃飯。
席終人散,沒人發現她喝高了,她自己也沒發現。洗過油膩碗盤,她扎煞著雙手在廚房門口站一站,突然頭重腳輕,往事和心事一起涌上。她只有一個極強烈的念頭:這是過年,我不能夠、不能夠在家里哭。
能去哪里呢?她去逛外文書店。她的生活圈,
終于把持不住,她在衛生間吐了,一邊吐一邊一遍遍沖水,害怕酒的味道會擴散,這畢竟是書店不是餐館。外邊有人在等待,不知道她為什么老不出來,開始輕輕推門敲門。大冬天的,她急得滿頭大汗,還在拼命沖水,她不準備讓任何人知道這醉,知道的,只是這外文書店四樓衛生間里一個孤零零的馬桶。
離開書店時,她還買了一本書,是李長聲的《四貼半閑話》。李長聲,對于文學史對于她本人,都不是重要的作家,
她對他說這段故事。他問:“為什么醉?”
她愣了一會兒,仿佛沒想到他會問,笑:“你應該知道的。”但也許,只因為她醉了,她反應遲鈍。
就是刻意來醉的。一種賭氣,一種對自己身體的自暴自棄,一種矯柔造作――給他看的。事前事后,她都為這造作而尷尬而坐立不安。但當時,管不住自己。
她向店家要二鍋頭,他玩命阻止,她笑:“你是我什么人,你有什么資格管我。”他呆了半晌:“你醉了,你知道你在說什么嗎?”她于是放慢語速,口齒清晰地再重復一遍。他遂頹然不語。
這是他們的最后晚餐,就在一家不知名的小館子,三杯酒后,將各自西東。一口干掉一兩,他撲上來奪,于是她的第二口下去更快:啊,酒是這么滑,像一句甘美如絲的諾言,迅速流了她一身。她緩緩,解開了長發。
原來醉是這樣的,讓她清楚聰慧明白,把寂寞放大,把借口撕下。她的左半身在說:早知如此;她的右半身還在戀戀不已。
她的腳走不動了,出了館子上了街,沒幾步,就在馬路牙子上坐下來。他這么溫柔地抱著她:“你沒事吧?你行不行?”一切仿佛都沒變,但她知道,一切都不一樣了,他不再是那個為她填詞的男子,說:“昨夜有情難忘,今生無悔當初。”
她帶著醉意想:如果她口吐鮮血厥倒在地,他會不會不顧而去?她慘笑:不至于,他總歸要幫她打一個120。她控制不了自己的腳,總還可以控制自己的心,
這一次,仍然沒人知道她的醉,除了他――某種意義上,他何嘗不是她的馬桶。
她只愛過兩次,也只醉過兩次。醉和愛,這么接近,華麗喧器,都是生命中的佛拉明哥舞,一曲一曲的狂歡。從來醉,向來癡,而此刻,她的胃在痛,她輕輕掩著,決定:一生從此,再不喝酒。
她的誓不再醉,其實也就是,誓不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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