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中,一般情況下,下屬犯錯,一些領導唯恐避之不及。其實,誰都知道多做事就會多犯錯,領導的任務是管理,沒有做實事自然不容易犯錯誤,如果有罪責,自己當然能推得一干二凈。只不過,如此一來,就將成為一個沒有責任心、沒有能力的“等閑之輩”了,如此領導,下屬自然不屑一顧。而且,領導的“頭頭”也正看著呢。
而能為下屬扛責任的領導不僅會得到下屬的擁戴,還會讓頂頭上司看到自己的魄力和及時糾正缺點的信心。由此我們可以得出,有領導為下屬撐腰,才能使下屬的工作受到尊重。
翟春明被某電器集團高薪聘為銷售部經理,
這事讓老總很是惱火,質問翟春明:“你手下的人貪污客戶的返利,
“我也知道了這件事,”翟春明辯解道,“按照流程,小勞是把返利單報到我的助理那里,她審查并整理好后,再給我簽字。我的工作也多,可能當時沒看清楚。”
“是沒有看清楚那么簡單嗎?你的工作比我還多?”不解釋也罷,這一解釋更加激怒了老總。由于翟春明到公司的時間不久,對銷售部的關系還沒有理順,甚至在某些情況下,他還得順著助理的意思簽署一些文件。老總前去質問的意思,其實并非要處理哪一個人,只是希望不要再出現類似的問題了。可翟春明卻還在囁嚅著解釋原因,百般推脫:“回頭我會和助理商量改進工作流程,并嚴肅處理她。”
“處理助理能補回公司的損失嗎?這件事應負全責的是你!”老總對翟春明這種百般推脫、將責任都歸結到下屬頭上的態度很是氣憤,
不知翟春明想過沒有,部門經理都不愿意承擔責任,怎么能管理下屬呢?下屬怎么能服從呢?正所謂“大樹底下好乘涼”,如果你能給下屬提供一個“好乘涼”的地方,那么你的下屬將會由于你的施恩而報效于你。再則,敢于為下屬“撐腰”的上司必定是敢作敢為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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