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東西來得太晚了,并不一定沒有它存在的意義。只是,我不想要了。
當年參加高考,見過很觸目驚心的一幕。
那天下午答完卷紙出考場時,發現一位考生暈在地上,父母在旁邊呼天搶地。問過路人才知道,原來是這位考生遲到了半個小時,哀求監考老師讓他進去,監考老師卻不為所動,說了一句:“遲了太久,就不必到了。”考生最后撲通一聲跪在地上,連連磕頭,磕到頭都破了,老師仍堅稱絕不破例,拒不放行。考生最終暈倒在地,父母指責老師不通人情,痛哭大罵不已。
這件事始終存在于我的記憶中,至今想起那考生血肉模糊的額頭仍覺得凄慘無比。我并不覺得那位老師做得有何錯誤,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他只是履行職責而已。如果他一時心軟,卻會對不起那千千萬萬按時抵達的考生。
高考是人生大事,想來那一次遲到雖不至改變那位磕頭考生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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