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要與人合作,這里就有一個信任的問題。信任,是合作的基礎。在與生意伙伴洽談的過程中,都要努力讓對方信賴自己,給人一個信任你的理由。這種理由,可能是你的誠意,可能是你的經濟實力,也可能是你出色的口才,關鍵是你要打動對方。
在商業世界里,有些“精明”的企業做生意時,往往隱瞞己方貨物的不足以次充好,甚至會采取一些欺詐的手段以假充真,從而使他人受損而自己獲利。這些看似“精明”的做法其實很愚蠢,他們對于經商之道理解得很膚淺,他們雖得到一時之利,卻失去了長久之利,
在商業社會,人與人之間每時每刻都進行著無數場交易。大到數百億的貿易、小到幾塊錢的買賣,生意人賣的就是一個信用。信用是一個私營公司經營者在長期經營活動中積累起來的良好聲譽,
香港洋參丸大王莊永競說:“做事情一定要講信用。言而無信不知其可也。這就等于自己砸自己的招牌。”作為生意人,他們總認為一次兩次不守信用并無大礙,因此常常會因為一些毫不起眼的小事而失去信用。但是在許多人看來,一個人一次失去了信用,也就永遠失去了他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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