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時候,我有個同學被別班的人修理了。
他很瘦弱,連幫派的人都不要他,他氣不過,告訴他爸爸,他爸爸居然罵:“誰讓你不打回去?”然后送他去學跆拳道。
他先到外面拜師,又加入了學校的跆拳道社,每天中午還在走廊上擺個裝滿鐵砂的布袋,練“鐵砂掌”,我到今天都能記得他左一掌右一掌,手心一掌,手背一掌,啪啪啪的聲音在學校大樓間回蕩。
他后來居然練到一巴掌就能把桌角打掉。有同學特別把椅子上的木條拆下來,架在兩個桌子之間,要他劈,他能把粗粗的木條劈斷,手卻一點沒事。
更棒的是,他還得了校外比賽的大獎,成為校際的風云人物。
那欺侮過他的人當然緊張得要死。可是,我這同學明明有力量可以“討回公道”,他卻不動了。先說“練跆拳道只能防身,不能用來打人,這是跆拳道館的規定”,又說“何必呢?贏了也不光榮”。
又過一陣,當同學提到他當年練功夫是為報復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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