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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讀書苦

即使后來用英語教課,我也從來沒喜歡過英文。可是,我的小女兒,學英文不過四年,為什么已經能樂此不疲呢?

當我女兒上小學的時候,她最愛去的地方就是圖書館,因為每次都能抱回一摞英文故事書。總見她在燈下捧著書看,讀到緊張處,眼睛都不眨一下,甚至把腳縮起來,蹲在椅子上看。有一天,我好奇地問:“你看得懂嗎?書那么厚,你不覺得累嗎?”

“當然看得懂。”她頭也不抬地回答。我湊過去,發現那書寫得很深,便指著其中一個冷僻的字問她:“這是什么字?”“不知道!”

“不知道!”我驚訝地說,“不知道你怎么看?”小丫頭居然理直氣壯地說:“猜啊!多看幾次就懂了。

”每次見她抱著“磚頭書”看得津津有味,我就想起自己當年讀英文的窘況。即使后來用英語教課,我也從來沒喜歡過英文。可是,我的小女兒,學英文不過四年,為什么已經能樂此不疲呢?有一天,我看到她的英文課本放在桌上,便過去翻了翻。這下子,我懂了,原來她的英文課本寫得非常生動,就像一本故事書。我心想:“看!人家美國教育做得多好,課本編得多生動,怪不得孩子喜歡讀。”但事隔不久,我回到臺北,因為書愈來愈多,不得不把一些拋棄。我坐在舊書堆里一本本地翻,看到一本封面上畫得亂七八糟的書,打開,原來是害我重修的大一英文課本。

“恨死這本書了。”我咬著牙想,“害我差點沒能畢業。”翻開第一頁,是哈佛大學校長對新生的演講詞。讀了讀,使我憶起兒子進哈佛那年,我和太太陪他去新生訓練的情景。這演講詞寫得還真有意思。我繼續翻,看到毛姆的短篇小說《午餐》,寫一個女人多么愛吃,又專挑貴的吃,差點讓男朋友走不出餐廳,

后來她終于變成大肥婆。讀到這兒,我大笑了起來,因為自己的寫作風格,居然跟毛姆有點像,搞不好是當年受到他的影響。

我一頁頁翻下去,以前明明好像坎坷的石子路,卻發覺二十多年不見,已經變成平坦寬敞的柏油大道。艱苦的跋涉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四周美麗的風景。我突然發現,其實我們自己的課本也編得很生動、很好看。如果我今天在書店里見到,只怕還會買回家呢!多好啊,一本小小的書,收集了這么多深淺適中的名家精品。昔日的仇人,竟然變得這么親切可愛了。

跟著我又應邀到一所高中演講。演講后,為大家簽名。有些學生沒有我的書,就拿筆記本或課本請我簽。這時候,我常會停下來,

好奇地翻翻他們的課本,問學生:“這課本好不好看?”他們多半想都不想,就一搖頭:“不好看。”

也有個學生反問我:“你覺得好看嗎?”“現在覺得很好看。”我笑笑,“但是當我像你這么大的時候,也覺得很不好看。”是不是當年我們做學生的時候,從來也不會覺得課本的內容很有意思?我近來常想這個問題。我覺得并不一定。因為幾乎每個學生,在學期開始,剛拿到新課本時,嗅著新書的香味,看著漂亮的印刷,都會忙不迭地翻一翻,而且常常覺得很有意思,只有跟著想到這厚厚的一摞書,都將成為眼前的壓力,那興奮就消失了。

想起我以前受軍訓的時候,有一個營,都是異域求學歸來的學生。他們本來不必入伍,而是志愿參加。我覺得十分辛苦,

看他們卻總是很開心。有一天好奇地問:“你們連上的訓練是不是比較輕松?吃住是不是特別好?”

記得有一位回答得很有意思:“因為你們是非來不可,而我們是自己要來的,所以比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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