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喬治·古納教授在講授秘書學時使用了這樣一個典型的案例,可以告訴職場中人如何提意見才能讓上司從諫如流:
一天,某公司經理突然收到一封非常無理的信,信是由一位與公司交往很深的代理商寫來的。經理怒氣沖沖地把秘書叫到辦公室,讓秘書記錄自己口述的回信:我沒有想到會收到你這樣的來信,盡管我們之間已有那么長時間的往來,但事到如今,我不得不中止我們之間的一切交易,并且按照慣例,我要將這件事公之于眾!
經理命令秘書立即將信打印寄走。
A.立即遵命將信打印寄走。
B.想到自己是經理的助手,有責任提醒他,為了公司的利益,于是說:“經理,這封信不能發,把它撕了算啦!”
C.當即向經理提出忠告:“經理,請您冷靜一點!給人家回一封這樣的信,后果會怎么樣呢?在這件事上,
D.快下班了,秘書才將打印好的信遞給已心平氣和的經理說:
“經理,可以將信寄走嗎?”
喬治教授認為:作為公司的領導人,經理有自己思考問題的角度和方式,他提出中止與這家代理商的關系,也許僅是一時沖動,也許是早有此念,那封信只不過是導火索而已。但不管怎樣,在不明白經理的真實思想之前,對作為助手的秘書來說,A行為看起來忠實、堅決,但實質上是一種失職;B行為雖從公司利益出發,但超越了秘書的權限;C行為明顯地干預了經理的最后決策,是典型的越權行為,最為惡劣;D行為正確,因為選擇在經理心平氣和之時,把打印好的信拿出來征求意見,這實際上就給經理創造了一次重新決策的機會,
扁鵲、Andy以及經理秘書給上司提意見,出發點都是善良的,目的都是為了組織的健康發展,但由于選擇的提意見的方式不同,其效果也大相徑庭。由此可見,給上司提意見能否成功,關鍵在于能否有針對性地采用有關策略,以便巧妙、有效地完成雙方的智慧碰撞、思維接軌、心理共鳴,神不知鬼不覺地將自己的“版權”轉讓給領導。
而這,正是溝通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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