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做了錯事,做了不恰當的事,是難免的。但是,有的人做了錯事之后,面不改色心不慌,無事一樣,這就未必妥當。時間長了,會變成厚臉皮,說不定會“厚顏無恥”。這種人的表現,當然不能學習。另有一種人,做了錯事,做了不恰當的事,心里總牽掛著,總是充滿了歉意,并內疚,不斷地反省、自責、惶恐不安。這類事引起了情緒的消沉,人就會如同寒蟬,好端端的一個人可能會變得多愁善感、畏畏縮縮、膽小怕事、內斂而苦悶。這種過度的自責,不值得提倡。
做了錯事、不恰當的事,當然要有自知之明,錯則改之,人則明事理。
什么叫過度自責呢?大抵是指越過了常態。他們進入了一個誤區,認為笨人、蠢人才做錯事。其實恰恰相反,越是聰慧的人,越容易做錯事,屠呦呦她自己和她的團隊,不知道“錯”了多少次、做事“誤”了多少次才取得成功的,如果他們為失誤的事陷入深深的自責,茶飯不思,無心工作,在相互責備中加劇內責,他們會取得今天輝煌的成就嗎?相反,真正很蠢笨的人是缺乏是非判斷標準的,
懂得自律的人一定懂得自責,自責是十分正常的,它屬于自我控制、自我教育、自我糾偏的一種有力手段。但千萬不要過度自責,事情一走向極端,就會變成精神自虐,十分危險。古人曰“一日三省”,你如若一日三十省,那明顯就過度了。人們常說要“放下包袱,輕裝前行”,你是“加重負擔,原地踏步”,這明顯是不理智的行為。人常說“有錯即糾”,你是有錯捆綁,不去解脫,而是裝在心間,這種做法雖然會令人“感動”,但不可發揚,不值得提倡,怎能自己把自己釘在錯誤的架子上呢?絕對不適宜。
我們慢慢要養成一種習慣,
適度自責,好處甚多。若無其事,臉皮太厚;過于自責,陷入困境,屬于自擾。適度的自責,警醒自己,承認過錯、過失,坦然面對,洗心革面,才是正道。
所謂分寸,所謂把握好“度”,自責是其中的一種,把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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