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段情已成為過往,就應該堅決地舍棄,不要讓它一直占據我們的心扉。人要坦然走好腳下的路,不要因為過去的不快讓自己打不起精神。
有些人,有些事,讓我們一生難忘。
人只是大千世界中的一顆微粒,與浩渺的宇宙相比微不足道,然而人卻是最有感情的。當昔日的同窗好友、親朋離我們遠去時,總會或多或少給我們留下難忘的回憶。他們往昔的一顰一笑、一個動作、一個眼神,都會勾起我們的記憶。如今天各一方,這樣的日子里,怎樣守候你們之間的情誼呢?是隨著時光慢慢淡化,
有時,曾經的一段情誼只可回味,不可讓它太折磨自己。一段情割舍不了,會使人活在過去與痛苦的寂寞當中,恰如李商隱的名句:“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如果一段情已經成為過去,那就只有細細去回味了,別讓那段情持續糾纏著自己。
有一位中年婦女,她的丈夫去世了,她每天都在寂寞與懊悔中度過。她很想念她的丈夫,但誰都知道無論她怎么哀求,怎么哭天搶地,她的丈夫也不能起死回生。中年婦女很消極,住進了醫院,有一位心理醫生過來開導她。中年婦女說,她很想念她的丈夫,恨不得永遠和他在一起。中年婦女一邊說,一邊痛苦地流淚。等到中年婦女不再言語了,
我們無法忘記一段情就把它回味,不可讓它折磨自己。《尚書》里說:謙受益,滿招損。“謙”字可以解釋為“欠”,只要心中留有一點留念就足夠了,要是始終無法忘懷,就如同灌滿酒的肚子,你一再澆愁反而會愁上加愁。
有什么事不可忘卻?有什么情讓我們牽腸掛肚?該忘記的就忘記吧!無論是感情還是其他東西,諸如財富、權力等,我們都要做到“不欲盈”。
當一段情已成為過往,就應該堅決地舍棄,不要讓它一直占據我們的心扉。人要坦然走好腳下的路,不要因為過去的不快讓自己打不起精神。忘記吧,忘記那些不該懷念的記憶,如果確實忘不了,
【心靈明鏡】
不懂得忘記、不停地追憶不快的人,會原地踏步、活在過去。人應當力求前進,不應該總活在過去。不能一味割舍不了過去的某些事情,或者是情,或者是愛,或者是名,或者是利,該記憶的要記憶,該忘記的要把它拋到九霄云外。只有這樣,才不至于讓它束縛你前進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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