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菲特說:“信心和理想乃是我們追求幸福和進步的最強大推動力。”
人生當立志。無志則人難做,事難成。
在人的一生中,除了年幼無知的童年時期外,其他每個不同的成長發展階段都與立志有很大的關系。簡而言之,青少年求學階段,尤其是大學時期,是人生志向的確立時期;中年工作階段,是人生志向的實現時期;老年休息階段,是對人生志向的回顧與檢查時期。由此看來,立志不是人生各個時期中不可或缺的事,這是值得青年們深思的。
一個沒有目標的人就像一艘沒有舵的船,永遠漂流不定,
聰明的人,有理想、有追求、有上進心的人,一定都有明確的奮斗目標,他懂得自己活著是為了什么。因而他的所有的努力,從整體上說都能圍繞著一個比較長遠的目標進行,他知道自己怎樣做是正確的、有用的。有了明確的奮斗目標,也就產生了前進的動力。因而目標不僅是奮斗的方向,更是一種對自己的鞭策。有了目標,就有了熱情,有了積極性,有了使命感和成就感。有明確目標的人,會感到自己心里很踏實,生活得很充實,注意力也會神奇地集中起來,不再被許多繁雜的事所干擾,
人生中的大多數人,都被生活的重負壓在身上,如同一塊巨石壓身,喘不過氣來。的確,我們的生活太沉重了,身心常有疲憊之感。但是又不能不為自己的前途靜下心來,去尋找出路。也許會發出這樣的感嘆:“唉,我的出路何在呀?我都熬到這樣的年齡了,怎么還是沒有希望。”嘆息是沒有用的,惟有挺著腰桿尋找出路才可能有最大的希望,才是硬道理。
不管你是誰,都免不了在探索自己的人生出路中尋找到準確的人生目標。這是對自己也是對生命的負責!
人生之所以迷茫,歸根結底主要是沒有遠大的志向和為之奮斗的明確目標。沒有人生的目標,只會停留在原地。沒有遠大的志向,
人生立志,先從“志”說起。古人對“志”的解釋,是認為“心之所指曰志”,也就是指人的思想發展趨向。當代漢語對“志向”一詞是這樣解釋的:“未來的理想以及實現這一理想的決心。”理解了“志”的含義后,我們對“立志”的含義就很好理解了。所謂立志,就是立下未來的人生理想。
慢慢人生路,讓我們立下自己的志向,蓋起自己成功人生的輝煌大廈吧!有志者,事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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