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雅晴
22歲那年,我第一次走進婚姻,丈夫是我的初戀。我很愛他,認定他是今生與我天高水闊又同命共體的男人。但婚後第二年,
離婚後,我獨自生活了三年。發現身邊並沒有可靠的人。於是在這一年,我遠嫁到法國。男人是華僑,離異,原因是妻子出軌,有子女一對,年長我7歲。同樣帶著傷,嘗過痛,擁有過被背叛的前車之鑒,應該更知珍惜,我這樣以為,卻錯了。新婚夜,盡歡後他想喝水,我撒嬌說你自己去嗎,他二話不說摑了兩耳光。讓我有苦無處訴。自此,家庭暴力頻繁上演。
運氣不好,我認。識人不明,我接受。倒楣到家,是有點。我一個人咬緊牙關撐著,心想就這樣一輩子單著算了,一晃不也三年過去了。生理問題沒法解決,大不了找個情人,總之不敢再嫁了。是母親自作主張跑去婚姻介紹所,
這一次見的男人還不錯,教師,年屆四十,挺斯文。第二次見面吃了火鍋,出來後他提議隨便走走。誰想到,拐進一條無人的街道,他突然一把抱住我,說你真美,晚上去我那吧。不等我回應,吻強落下來。那張嘴剛剛嚼過蒜,味道令人噁心。我使勁掙脫,掉頭就跑,邊跑邊把高跟鞋拎在手裡。我飛快地跑,終於明白自己並非隨便的女人,我的確想男人,但不是哪個都行。
一直到現在,我還是單身,依然還在渴望著男人的懷抱,可是我再也不會輕易就認可一個男人,亦不會和他們走進婚姻的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