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幸福是指雙方在戀愛結婚之後,雙方保持和睦相處、彼此吸引、感情投入、付出真愛、耐心包容、共同創造一個和諧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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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間想達到心心相印、親密無間,做到彼此的信任與安全,就必須瞭解雙方的心理需求,從而達到和諧、美滿。美國著名心理學家默里對人類的心理需要進行了歸納,提出和諧婚姻中的心理需要,下面問渠心理網就為大家介紹一下!
一、尊重的需要
每個人都會有自尊心,人的自尊心從小就有,一旦受到損害,便會痛苦不已。如果受到尊重,則會感到欣慰和滿足。
二、交往的需要
人是社會性的,社會是人生活樂趣的源泉。如果一個人失去社會性,那麼就會出現嚴重的心理困擾。那種不准愛人與他人交往的做法,不但不能保證愛情的專一,還會破壞對方的心理平衡,對家庭生活感到厭倦,對愛人產生反感,其結果只能使婚姻破裂。
宣洩是調整不良情緒與心理壓力非常不錯的方式,愛人心裡不痛快時,總想找人訴說一番,一吐為快。這種宣洩的物件當然是自己的愛人,夫妻均以對方為宣洩的最佳對象。這也能加強夫妻之間的信任感與安全感。
四、自主的需要
人人都希望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辦事。這就是自主的需要。每個人都希望在別人面前表現自己,盡可能發揮自己的才能,運用自己的智慧創造出可觀的勞動成果,使自己的表現心理得到滿足。
五、愛好和感情的需要
每個人的愛好不同,應盡可能滿足對方的心理需求並為對方提供方便,不應對對方的愛好加以阻止與排斥。感情的需要以愛為中心,持久的愛會使對方得到最大的心理滿足。
最後建議大家,在婚姻生活中,要學會相互的理解,尊重,信任與接納。要多包容對方的缺點,在對方失意失落時,應多給予對方心理支持,並進一步勸慰、疏導,排解其內心的痛苦,使對方從內心矛盾中解脫出來,建立新的心理平衡。同時夫妻之間應多進行溝通,進行心靈上的交流,會讓夫妻感情進一步得到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