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情感

傾訴:准岳母和我曾經有一段情感糾葛

傾訴:准岳母和我曾經有一段情感糾葛

我在感情上遇見了一件十分棘手和尷尬的事。我大學畢業後在某二線城市就業,外企白領。

當時大學裡的初戀剛吹。我情感寂寞,就每天在交友網上泡著,與陌生女人打情罵俏,偶爾也在語言和視角上揩她們的油。後來認識了一個女人,她自稱三十幾歲,離異,看她風韻猶存我也很動心,兩個人就有些曖昧。不久在她的提議下我們開了房,感覺在一起的感覺還不錯。從此一到週末兩個人就在一起,更多時候是來我的住處,我提出上她家去看看,她卻總是以種種理由拒絕。

考慮到她大我太多,不可能當結婚對象娶到家裡過日子,在父母催促下,我就又開始找女孩子。因為我是外市人,初來乍到,認識的人肯定有限,所以只能又上網上找。在另一個交友網站,我又認識了現在的女友小石榴。她比我小5歲,但很懂事,

人也長得漂亮,中專畢業。我很喜歡她,她也很中意我,倆人便開始處。當然,這期間,那個大女人還不時打電話或發微信說些曖昧和親昵的話,我也告訴她我處對象了,希望她重新尋找幸福。

三個月後,小石榴約我去她家裡,說父母要認識一下我。畢竟初次登門認親,

我總不能空手去。那天我去商場精心挑選了些禮品,就打車按女友留下的地址趕去她家。結果打開門的那一瞬間,我吃驚得幾乎叫出來。那個開門的人就是我前不久剛冷卻下來的情人。而小石榴叫那個女人媽!也許那女人也被突然造訪的我嚇著了。驚訝得好久愣在那裡說不出話來。在她身後的小石榴不明就裡,說媽媽你倒是請人家進來嘛,你站在門口像個門神不動,是被他的帥驚到了還是不歡迎啊!她媽媽才回過神來,掩飾著尷尬“啊啊”著,假裝不認識,請我進屋坐。

屋裡那個輪椅上的中年男人小石榴叫他爸爸。他向我點頭表示歡迎。我的心裡一下子開了鍋。雖然那頓飯很豐盛,可吃在嘴裡真的不知道是什麼滋味,

心裡只想趕快逃開她家,因為我和小石榴的媽媽都極不自在。走出小石榴的家我不知道說什麼好,就一直沉默著,甚至有些後怕,萬一我和小石榴的媽媽有一個沒控制住或說走了嘴那可怎麼得了!小石榴以為我嫌她有個癱瘓的爹或者嫌她家太窮而不開心了,很歉疚地向我解釋說:我不是有意要向你隱瞞我家裡的情況,只是不知道怎麼開口,就想讓你來看看,什麼都一目了然。你感覺能接受我倆就接著處,接受不了我也不勉強你。她告訴我,她爸爸的傷殘是在一聲場車禍中落下的。前幾年爸爸開大貨車去東北送貨,因為路滑又超載,結果了翻車,雖然好不容易撿回一條命,但卻造成下肢終生癱瘓。

小石榴介紹說,她母親是一個企業普通女工,還在上班。爸爸出事後,一家三口就只靠媽媽一個人的工資養活。這也是小石榴沒有選擇考大學而是選擇唯讀兩年中專的原因了。小石榴今年畢業已在一家食品企業找到了一份做化驗員的工作,

她想早一點幫媽媽減輕些負擔。她說媽媽這些年已經夠難的了。她一邊工作一邊還要照顧爸爸,爸爸還總莫名其妙向她發脾氣。她看在眼裡疼在心上。原來如此。看來她的媽媽——我那個情人真是個苦命的女人。只是她原本有老公,雖然他癱瘓在輪椅上,她卻為何騙我說她已經離異了呢?是在她心中老公已經成為一個毫無意義的符號還是她潛意識中已把自己當成單身女人?從男人的意義上來說,至少她老公早在八年前,就已經成了廢人;還有,她明明已經45歲卻為何告訴我她三十幾歲呢?是她渴望年輕還是怕我知道她的真實年齡而嫌棄她?

當然,這一切都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是我和媽媽有這樣一段情緣,我還可以和媽媽的女兒結婚嗎?對了,我去小石榴家第二天,她就告訴我說:她爸爸對我印象很不錯,希望女兒與我好好相處;她母親雖沒明確表態,可是也說就看我的態度了。也就是說,我的情人小石榴的媽媽不忌諱我娶她的女兒?何去何從她讓我自己選擇?

我們將來如何在一個屋簷下若無其事地相處呢?兩個人經常見面要有多難堪啊?露餡怎麼辦呢?

小編寄語

遭遇這樣的事,確實挺尷尬也挺棘手。稍不留神就可能陷入進退維谷的兩難境地。所以處理這件事要格外謹慎。

我認為,如果你和小石榴感情還不是很深,可以找理由在不傷害她的情況下與她速斷;但如果彼此都動了真情,那麼你就要處理好與她母親、你情人的遺留問題。要約法三章,從此完全了斷、肅清關係,只以單純的長輩與晚輩的身份相處,不再越雷池,且最好搬別住在一起。

我去小石榴家第二天,她就告訴我說:她爸爸對我印象很不錯,希望女兒與我好好相處;她母親雖沒明確表態,可是也說就看我的態度了。也就是說,我的情人小石榴的媽媽不忌諱我娶她的女兒?何去何從她讓我自己選擇?

我們將來如何在一個屋簷下若無其事地相處呢?兩個人經常見面要有多難堪啊?露餡怎麼辦呢?

小編寄語

遭遇這樣的事,確實挺尷尬也挺棘手。稍不留神就可能陷入進退維谷的兩難境地。所以處理這件事要格外謹慎。

我認為,如果你和小石榴感情還不是很深,可以找理由在不傷害她的情況下與她速斷;但如果彼此都動了真情,那麼你就要處理好與她母親、你情人的遺留問題。要約法三章,從此完全了斷、肅清關係,只以單純的長輩與晚輩的身份相處,不再越雷池,且最好搬別住在一起。

下一頁
推薦給朋友吧!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