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當事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達成離婚協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作了約定,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或到法院進行協議離婚。
離婚後一方不承擔撫養費,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以通過組織部門(如不承擔撫養費一方的組織或其他社會組織)、親朋好友作工作,勸說另一方主動履行撫養協議。如果勸說無效,可以子女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人民法院會依法作出裁定。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第三十六 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子女的撫養費具體有哪幾項?根據司法解釋,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法院根據什麼標準確定撫養費?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準。三、撫養費具體數額如何確定?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
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撫養費應怎麼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子女撫養費可以由一方全部負擔嗎?如果協商一致,
是可以的,當然,如果有證據顯示承擔全部撫養費的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即使達成上述協議後,如果過一段時間後,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孩子的撫養費應給到幾時?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應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準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