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評價是突出綜合素質、重視個體差異 教師評價比較注重對教師某一方面或某一時間範圍內的單項評價, 如教學態度、教學成績、班主任工作,
或者一堂課、一個教學單元、一次家長會議等, 一些學校甚至用學生的考試成績或升學率直接作為評價教師的惟一指標。
基本內容
評價內容: 突出綜合素質、重視個體差異 教師評價比較注重對教師某一方面或某一時間範圍內的單項評價, 如教學態度、教學成績、班主任工作, 或者一堂課、一個教學單元、一次家長會議等, 一些學校甚至用學生的考試成績或升學率直接作為評價教師的惟一指標。在這種評價機制的驅使下, 教師工作的目的不是為了學生, 而是為了獲得領導、同事、社會、家長的認可以及職業升遷, 甚至為了可憐的獎金和表揚, 拼命加班加點, 搞題海戰術, 限制了學生其它方面的發展。
這種教師評價體系既是“應試教育”的直接產物, 又使片面追求升學率的傾向得以強化和鞏固。同時, 現行教師評價也忽視教師的個體差異, 用統一的標準規範, 要求具有不同教學風格和方法的教師, 不但抹殺了教師的個性, 而且也不利於教師的專業化成長和學校創建特色。
新課程觀下的教師評價強調對教師進行綜合評價。綜合評價就是用動態的、發展的眼光, 對教師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系統的、全程的、較長時間的、循環往復的評價。教師從事的教育活動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 工作中的任何成績都是日積月累的結晶, 絕非一朝一夕的產物, 僅僅依靠一、兩次的單項評價, 不可能真實反映教師工作的整個發展過程, 也必然導致評價結論與教師實際工作表現的偏差。缺少綜合評價, 就無法全面瞭解評價物件的工作表現, 無法把握教師的發展傾向和發展需求, 也無法修正評價過程中的暈輪效應、趨同效應等引起的各種偏差。因此, 新課程必須強調對教師進行綜合評價。
同時, 新課程觀下的教師評價也注重教師的個體差異。由於教師在個性心理、職業素養、教學風格、交往類型和工作背景等方面都存在較大差異, 因此, 評價應根據這種差異,確立個性化的評價標準、評價重點以及選擇相應的評價方法, 有針對性地對每位教師提出改進建議、專業發展目標和進修計畫等。只有這樣, 才能充分挖掘教師的潛能, 發揮教師的特長, 更好地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和主動創新。
意義
1、在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中, 教師是課程實施的主體,也是影響課程實施的眾多因素中具有決定性的因素。教師評價適當與否, 不但影響教師參與教改的熱情, 而且與教師工作成效和專業發展密切相關。
2、《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 》指出: “建立促進教師不斷提高的評價體系。強調教師對自己教學行為的分析與反思, 建立以教師自評為主, 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共同參與的評價制度, 使教師從多種管道獲得資訊, 不斷提高教學水準。”
3、新課程改革對教師賦予更高的要求,
更多的期待,更大的職責,要求建立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建立科學的教師評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