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男人與女人沒結婚就會住在一起,我與老公也是如此,不過同居沒多久我們就領了結婚證,但是我們的夫妻關係是不被村上人認可的,
可是老公突然說的話讓我非常的寒心,老公說婆婆喜歡兒子,婆婆要我先生了兒子再辦酒席,這樣婆婆就很有面子,而且可以結婚和孫子的滿月酒一起做。
我知道婆婆的意思,我們雖然是在城裡住,可是出於農村的老公一定得有兒子,再說公公婆婆的思想就是男孩能傳宗接代,女孩子到時嫁給別人了,所以生兒子就是必須要的,我真的很生氣。
現在我都不想擺酒席了,因為婆婆的另外一個附加條件也讓我們心裡負擔很重,誰都不能保證一定是個男孩,再說我現在還沒有懷孕了,懷孕的事情還不知道什麼時候的事,那我是不是這輩子可能都擺不了酒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