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她跟我提出分手,我百般挽回卻無濟於事。6月我意外得知,她跟第三個男人上床。一氣之下,我把所有的事情告訴了她老公,
分開快一年了。分手最初的時候心裡的痛無法言表。後來,我把一切精神放在事業上。
說實在的。我不想影響現在我和我老婆的生活。我不能再做出對不起我老婆的事。但她畢竟曾經愛過。對於愛過的人也希望她過得好。現在我現在很結糾結。
肖軍諮詢師回復:
這裡,還是讓我們儘量還原你們之間的感情糾葛吧!
去年5月,她已經提出分手了。你不答應。6月他便有了所謂的婚外情中出軌。其實,你和她在一起,本身就屬於出軌。在出軌的過程中再次出軌,你就受不了了嗎?連婚外情中的出軌你都受不了(實際上,她已經明確表示要和你分手了,所以,這連婚外情中的出軌都算不上),那你的妻子為了什麼能承受你在婚姻內出軌,還對出軌後的你照顧得無微不至呢?是你很有魅力嗎?還是你事業有成,女人都求著你?而從你幫情人交社保費的事情,
無論是何種原因,你都做得不地道,無論是對老婆還是對情人。
可能是一絲一丁點的良心發現吧!你想告訴以前的情人:還是續交社保吧!別把你以前給她交的錢浪費了!可是,對於你以前的情人來說:和你相處的日子就是一種浪費!因為你根本就沒有愛過她!或者說:你根本就不知道什麼叫愛!
既然和你相處都是一種浪費,她還會在乎你交的半年社保費用嗎?
所以,不要說你愛過她,最多,你曾經需要過她!而一旦她不再滿足你的需要,你就不會管她是死還是活!可是,當這個人真的快死了,你又要假惺惺地掉幾滴眼淚!這和曹禺戲劇《雷雨》中周樸園懷念侍萍有什麼區別?都不過是鱷魚的眼淚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