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境不錯,老公家裡也是很有錢的那一種。所謂的門當戶對無非就是這樣。美中不足的是,我的婆婆卻是一個很摳門的人,
正因為這樣,我和婆婆在生活理念上也存在著很多的不同之處。婆婆在金錢上斤斤計較,而我從小在優越的生活裡長大的,花起錢來未免大手大腳的。剛買的衣服,穿幾天就不要的,鞋子已經堆滿鞋架,可是我依然還想買。婆婆看不慣,就說你以後都可以去開一家衣服店和鞋子店了。儘管這樣,我以為這些都是生活必需品,也沒有去理會她怎麼說怎麼想。可是讓我無法忍受的是,在買菜做飯方面,她是省之又省,弄得我每次都想出去外面吃。
雖然有一些小矛盾,但也沒有什麼大事發生過。直到那一天,婆婆說在街上看到我和一個男人走在一起,要我確認那個人是不是我。笑話,我一天都呆在辦公室,哪裡有出去?但是我賭氣地說:“是又怎麼樣?”這一下她發飆了,“我就說怎麼放在桌面上的幾千塊錢不見了,然後在你放在廁所裡的褲子邊找到了,
兩個女人在那裡吵了很久。我實在無法再忍受這樣的婆婆了...
編輯:一個是一生都生活在貧困裡,
其實,你們只是把彼此的缺點無限地放大。但是,你們又沒有想過從自己身上找問題呢?確切來說,你和你婆婆都有錯。別以為你從小過慣一種養尊處優的生活,你現在也必須這樣,那麼,誰來為你花錢買單?你老公麼?你的性格也太固執了,也太在誤會你偷錢養漢子這件事上,她沒弄清事實,而你倔強地承認了。這樣對你有什麼好處呢?只不過逞一時口舌之快罷了!好好溝通才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