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個性的特點中至少有一半是直接由基因的特性決定的,大量的基因混合在一起互相作用產生綜合效應決定了某人說話的語氣、風格以及脾氣等等。
”天性的決定因素有多少另一些心理專家則認為,雖然一個人肯定會受到天性的影響,但是遺傳的天性不僅不是決定因素,甚至遠遠達不到40%或一半的影響力。他們認為,環境,即包括家庭環境成長環境對孩子影響重大,尤其是家庭所能提供的教育與愛,是一個人性格的決定因素。
美國哈佛大學完成的一些研究顯示:兒童大概從兩歲開始就在自製力、易感性和外向性格方面有了差別。但要斷定父母和孩子的個性之間存在著某種遺傳因素,只能在下列情況下有效:如果這種遺傳因素緊密地同孩子存在的環境相關聯,如果他生活在他的家庭這樣的特定環境中。
為了證明這個論點,科學家們通過實驗證明了精神障礙的遺傳性只有與特定的環境發生聯繫時才能顯示出來。例如,如果父母一方患有一種特殊的神經緊張症,其孩子一定是神經質的;但如果孩子遠離他們的父母,那麼孩子的神經質會有所抑制。科學家們因此認為,
氣質、性格能夠在母體懷孕的過程中遺傳,但並不總是遺傳性的。一個人的遺傳基因實際上可以和一台電腦相比擬,它保存了所有感情範疇內的程式,大腦的電脈衝使其中一些程式啟動起來。而至今還沒有任何人知道為什麼會有這些程式的選擇。
精神病科醫生卡羅泰努托說:“儘管人們企圖確立遺傳因數在個體的心理和社會行為中的作用,但不管怎樣,我認為它不是決定性的因素,更有可能的是文化教育的因素。最有理由說明這一點的就是藝術家的孩子們,他們除了繼承父母特殊的天賦外,還生活在一個相當濃厚的藝術氛圍中,或許還受到他們的名人父母成功事業的影響。”但是有時候,如果家庭過度“引導”孩子向父母一方的職業發展,奢望孩子做出本不屬於他們所喜歡的事業的選擇,以至形成一種病態的控制欲,那就會造成孩子們極端的逆反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