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上的男人都不是單身
網友傾訴:
我已經好幾次喜歡一個男孩子,然後發現他有女朋友或者結婚了。
我曾經很厭惡第三者,可是現在卻一次次扮演我曾經很厭惡的角色。有時候很痛苦,理智告訴我這樣的男人應該儘快離開,可是又總是像吸毒者一樣沉湎於這種糾結的痛苦中,享受著這種痛苦。
專家回復:
一個人長大後要發現很多殘酷的真相,其中一項就是悖論。這個世界上絕大部分的困惑都是由自相矛盾的需要的衝突組成的。比如像你所說的:我們發現自己總是“享受”著“痛苦”。這句話如果讓小學語文老師來看,會覺得是病句。可這才是現實:因為我們所享受的,除了快樂以外還有糾結的痛苦,我們忍受的痛苦中還有因為痛苦帶來的快樂。
這是一種強烈的糾結,就算是一個暖水壺,也無法承受長期冷熱水的反復折騰,遲早一天,它會因為受不了如此的強烈的刺激而出現裂痕,最終破裂。我曾寫了一本書叫做《愛到絕處便逢生》,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聽上去挺2012的,是的,要麼那麼多人都在討論這個話題?
有沒有不那麼恐怖的方式?
有,但需要我們做出不亞於這個痛苦所需要我們承受的精力自我成長。比如,不斷的痛苦的經歷起碼讓你發現了自己的情感模式:那就是一定要讓自己處於三人遊戲中。
問題出來了,為啥兩個人的戀愛不足以吸引我呢?因為我們談戀愛的時候不完全是為了傳宗接代來著,很多時候,是為了解決問題來著。解決什麼問題?
看看三人遊戲吧,它的樂趣或者說要點在於什麼?1.自由與禁忌;很多糾結於三人遊戲的人,
現在,我們要談談,三個人的“好玩”之處在哪裡。一個女孩,在3歲到5歲這個時期,要面臨決定一生的一個挑戰,那就是我不僅要媽媽愛我,我還要爸爸愛我,可是如果這時候,媽媽對爸爸愛自己這件事不是那麼確定,也需要丈夫更多在自己身上投入更多的愛,這時候,這個家裡就會出現兩個女兒和一個爸爸,此時就會出現種種“後宮”戲裡的場景。所以三人遊戲的好玩之處在於“爭”。爭寵,爭愛,爭光,爭溫暖,爭關注,爭照顧……爭一切可以爭的,而且活在比較中,要求我的要比你多,追求“更”的生活。
心理學引用了希臘神話的故事說明這個現象,從前有個人叫俄狄浦斯,他出生時,作為國王的父親聽巫師說,他將死于兒子的利刃之下,就讓僕人將兒子溺死,僕人的心慈手軟,讓這個孩子隱姓埋名長大,這個孩子長大後,因為宮廷之爭,殺死了自己的父親後才知道一切的真相,此時母親已經成為他的妻子,於是他就把自己的眼睛戳瞎,自我放逐。這是一個非常重口味的神話。佛洛依德也是比較喜歡重口味的人,於是就用這個神話來形容這種現象。
事實上,我們所有人都或多或少有這種三人行情結,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大多數時候,比較純正的小三是不真正願意這個遊戲結束的,因為這個遊戲的重點只是爭寵而不是奪嫡,也就是說,我感覺到愛是因為有比較,沒有比較,就沒有愛。把這個男人從其他女人手裡奪過來,並生活在比較的快樂中,才是這場遊戲的真諦,而一旦遊戲分出了勝負,這個男人也許就會味如嚼蠟了。
但凡這個遊戲玩的比較慘烈的都是恰好三個人都是喜歡這口的,所以大家就形成了一個“穩定結構”很難脫鉤。因為沒有人想毀滅誰,對那個小女孩來說,她不想毀滅媽媽,因為她也需要媽媽的愛,所以當她爭取爸爸的愛的時候,她會有糾結,有恐懼也由自我譴責於內疚感甚至罪惡感,因為她也是媽媽的女兒,她不希望媽媽也受苦。
這個遊戲非常有難度,因而也會引發大量的矛盾衝突,因而比較危險,說實在的,除非你有足夠的青春消受這麼多過山車遊戲,你很難真正支撐這樣的長期的鬥爭的生活的。
怎麼辦呢?也許我們需要看到,其實玩這麼多場遊戲,無非是內心遊戲的放射到外面而已,就像是放電影一樣,真正的影像是存在於攝影機裡,而非幕布上,我們需要修改內心的影像,需要讓內心的那個和自己競爭不已的媽媽恢復到媽媽的樣子,不是自己的競爭者,而是自己的照顧者,讓我們可以慢慢地瞭解,爸爸和媽媽的愛是一種愛,我們和爸爸的愛是另一種愛,這兩種愛是可以平行的,是無法比較的,也無需比較的,我們的美好,我們的理想都是得到爸爸媽媽祝福的,而不必隱藏和壓抑,我們可以驕傲地呈現我自己,那時,我們也許可以離開這個廝殺的戰場,離開父母的牽絆,尋求屬於自己的愛,可是這是需要一種人格層面的改變,這個改變是如此巨大,以至於我們只有兩種方式實現:
1.通過緩慢地但卻是非常堅持的自我成長實現
2.通過巨大的無可挽回地毀滅現存生存方式的危機來實現。
這兩種都需要我們支付巨大的成本,只不過前者是我們實現的,後者是命運實現的。
我是和很多希望改變的人一起工作的人,在這個過程中,我經常會感受到,每個人都是一部史詩的創建者,無論她們做出什麼選擇,都是盡到了她們最大的努力的。一種模式和需要的轉折,真的是要付出很多的。只是在我內心,真的希望大家可以做出第一種選擇,這只是我的一種一廂情願而已,因為這畢竟是我們自己的改變,什麼時候改變,怎麼改變,只有我們自己最清楚。
我想說的是,無論我們怎樣看一個人,一旦我們慢慢走入一個人的心靈的時候,你就會被這個人的“初心”深深震撼,你會瞭解,為了愛一個人可以做出怎樣的努力和犧牲。所以此時你真的想去呵護她,讓她們可以不那麼辛苦地得到溫暖以及去愛。
那麼她的工作就是努力將三人遊戲變成二人遊戲。這樣,小三們就會感覺無趣,無聊,熱情就會慢慢消散掉了。現在,我們要談談,三個人的“好玩”之處在哪裡。一個女孩,在3歲到5歲這個時期,要面臨決定一生的一個挑戰,那就是我不僅要媽媽愛我,我還要爸爸愛我,可是如果這時候,媽媽對爸爸愛自己這件事不是那麼確定,也需要丈夫更多在自己身上投入更多的愛,這時候,這個家裡就會出現兩個女兒和一個爸爸,此時就會出現種種“後宮”戲裡的場景。所以三人遊戲的好玩之處在於“爭”。爭寵,爭愛,爭光,爭溫暖,爭關注,爭照顧……爭一切可以爭的,而且活在比較中,要求我的要比你多,追求“更”的生活。
心理學引用了希臘神話的故事說明這個現象,從前有個人叫俄狄浦斯,他出生時,作為國王的父親聽巫師說,他將死于兒子的利刃之下,就讓僕人將兒子溺死,僕人的心慈手軟,讓這個孩子隱姓埋名長大,這個孩子長大後,因為宮廷之爭,殺死了自己的父親後才知道一切的真相,此時母親已經成為他的妻子,於是他就把自己的眼睛戳瞎,自我放逐。這是一個非常重口味的神話。佛洛依德也是比較喜歡重口味的人,於是就用這個神話來形容這種現象。
事實上,我們所有人都或多或少有這種三人行情結,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大多數時候,比較純正的小三是不真正願意這個遊戲結束的,因為這個遊戲的重點只是爭寵而不是奪嫡,也就是說,我感覺到愛是因為有比較,沒有比較,就沒有愛。把這個男人從其他女人手裡奪過來,並生活在比較的快樂中,才是這場遊戲的真諦,而一旦遊戲分出了勝負,這個男人也許就會味如嚼蠟了。
但凡這個遊戲玩的比較慘烈的都是恰好三個人都是喜歡這口的,所以大家就形成了一個“穩定結構”很難脫鉤。因為沒有人想毀滅誰,對那個小女孩來說,她不想毀滅媽媽,因為她也需要媽媽的愛,所以當她爭取爸爸的愛的時候,她會有糾結,有恐懼也由自我譴責於內疚感甚至罪惡感,因為她也是媽媽的女兒,她不希望媽媽也受苦。
這個遊戲非常有難度,因而也會引發大量的矛盾衝突,因而比較危險,說實在的,除非你有足夠的青春消受這麼多過山車遊戲,你很難真正支撐這樣的長期的鬥爭的生活的。
怎麼辦呢?也許我們需要看到,其實玩這麼多場遊戲,無非是內心遊戲的放射到外面而已,就像是放電影一樣,真正的影像是存在於攝影機裡,而非幕布上,我們需要修改內心的影像,需要讓內心的那個和自己競爭不已的媽媽恢復到媽媽的樣子,不是自己的競爭者,而是自己的照顧者,讓我們可以慢慢地瞭解,爸爸和媽媽的愛是一種愛,我們和爸爸的愛是另一種愛,這兩種愛是可以平行的,是無法比較的,也無需比較的,我們的美好,我們的理想都是得到爸爸媽媽祝福的,而不必隱藏和壓抑,我們可以驕傲地呈現我自己,那時,我們也許可以離開這個廝殺的戰場,離開父母的牽絆,尋求屬於自己的愛,可是這是需要一種人格層面的改變,這個改變是如此巨大,以至於我們只有兩種方式實現:
1.通過緩慢地但卻是非常堅持的自我成長實現
2.通過巨大的無可挽回地毀滅現存生存方式的危機來實現。
這兩種都需要我們支付巨大的成本,只不過前者是我們實現的,後者是命運實現的。
我是和很多希望改變的人一起工作的人,在這個過程中,我經常會感受到,每個人都是一部史詩的創建者,無論她們做出什麼選擇,都是盡到了她們最大的努力的。一種模式和需要的轉折,真的是要付出很多的。只是在我內心,真的希望大家可以做出第一種選擇,這只是我的一種一廂情願而已,因為這畢竟是我們自己的改變,什麼時候改變,怎麼改變,只有我們自己最清楚。
我想說的是,無論我們怎樣看一個人,一旦我們慢慢走入一個人的心靈的時候,你就會被這個人的“初心”深深震撼,你會瞭解,為了愛一個人可以做出怎樣的努力和犧牲。所以此時你真的想去呵護她,讓她們可以不那麼辛苦地得到溫暖以及去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