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總是感覺時間變短了?
我們對不起時間
忘了是哪位作家曾講過:時間是我的戀人。
小時候的冬夜,晚飯前便可以把作業寫完。晚飯後,七點到八點的時間段,我們一邊等待著中央電視臺的電視劇,一邊爬在床上和兄弟姐妹們玩耍。那種期待,如同長大後要出去旅遊一樣,一個小時的時間段,很長很長。看完僅有一集的電視劇後,睡意朦朧,於是美美的睡去了。小時候的冬夜,似乎我們能做很多事情,並未覺得時間短暫。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
我們人生的軌跡變長了,而時間卻變短了。在擁擠的城市裡,平均每天要花費將近兩個小時的時間趕路上班;在休探親家的幾天裡,按小時倒計時;在晚飯後,一部電影看過或者玩弄一陣手機,就該睡覺了。牆上的鐘錶舊了,再沒換過電池。快節奏的生活讓我們變得不再淡定。有時候,等待成了一件摧殘我們意志的事情。被爽約後,
仔細想來,誰又不曾自我暗示“度過”是“充實”的代名詞呢?當網路喧囂讓人的膽變“肥”了以後,平日裡想都不敢想的話,被丟到了一群陌生人中。這種無需擔心劈頭蓋臉的痛駡,而且還可以理直氣壯或者歇斯底里予以反擊的形式,
可是,“主要看氣質”的當下,那內涵早就被吞噬了。為了找尋本真的自我,
鐘錶的指針走過無數個輪回,累了會停下來歇歇,但再次啟程需要有人幫她。而人所走過的軌跡,必然是不同的。即使有人說他每天重複著三點一線,
之所以感覺時間變短了,是因為我們不再像小時候那樣“相信我可以在今晚做些事情”。我們看得太遠了,往往會很累;我們功利的用效率和產出來對待自己僅有的自由時間,往往一事無成,虛度光陰。
最初,我們是愛時間的,因為她的分量很足;後來,我們會恨她,而且有一萬個恨她的理由。遙望著小時候,我們與時間並不知情、並沒被定義的戀愛,方才發覺,現在我們在強迫著戀人與自己未婚先育,如此,我們真的會快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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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感覺時間變短了,是因為我們不再像小時候那樣“相信我可以在今晚做些事情”。我們看得太遠了,往往會很累;我們功利的用效率和產出來對待自己僅有的自由時間,往往一事無成,虛度光陰。
最初,我們是愛時間的,因為她的分量很足;後來,我們會恨她,而且有一萬個恨她的理由。遙望著小時候,我們與時間並不知情、並沒被定義的戀愛,方才發覺,現在我們在強迫著戀人與自己未婚先育,如此,我們真的會快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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