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德魯克談教育:沒有壞學生,只有差老師
彼得·德魯克,管理學之父,摘選德魯克自傳小說《旁觀者》裡關於教育的一篇文章:沒有壞學生,
這是德魯克自傳小說《旁觀者》的序言,他回憶了自己學生生涯所經歷的老師。不管是天生的教師,還是利用教學法的老師,他們都是既熱情又負責,“有教無類”,在優秀老師的眼中,學生是沒有好壞之分的。
以下是彼得·德魯克《沒有壞學生,只有差老師》原文:
我一直在尋找真正的老師。我不遺餘力地在探訪他們的身影,觀察他們教學的方式,
因此,多年來,“教學觀摩”一直是我最大的喜好。好比看精彩的運動比賽,絕無冷場。至今,這種觀察的興味仍不減當年。
學生總能辨認出優秀的老師
有一件事,在我很小的時候知道了,
我還發現,“老師”實在是不易定義。或者說,“教學得力的因素何在?”這樣的問題是沒有答案的。我從未看過做法完全相同的兩個老師,每個老師都有其獨特的表現方式。使一個老師成為第一流的方法,似乎對另一個老師來說完全沒用,而另一個老師或許也不會採用這種方式。這個現象真令人困惑,至今我仍大惑不解。
有些老師是不用語言的,
一流老師的教學方式也不同
有的老師比較會教高深的課程,有的老師則較適合教初學者。
20世紀兩位卓越的物理學家也是偉大的老師:他們是哥本哈根的玻爾(1885-1962,
相形之下,費米比較會教大學部的學生,特別是新生、不準備踏入物理這個領域的,或是從來沒有修過物理的學生。現代舞大師瑪莎·格雷厄姆也是一位很厲害的老師,不管是初學者或是卓然有成的舞者,她都教得很好,而且用的是同一套教學法。
有些老師則比較會上大班課,在眾多學生的面前講課。富勒(1895-1983,美國建築師、工程師、發明家、哲學家,也是詩人,被譽為20世紀下半葉最有創見的思想家)的課堂上足足有2000個學生,大家可以連續7個小時目瞪口呆地聽他講課。有的老師則在教小班課時,比較得心應手,女高音勒曼就是最好的例子。還有些老師像馬克·霍普金斯(1802-1887,美國教育家、道德哲學家)則在一對一教學時,教得最好。有一句老話說,最好的學校就是要“霍普金斯站一端,一個學生在另一頭”。然而,我本人還未見識過這樣的老師。
好老師就像是節目主持人,他們需要觀眾。有的老師是用書寫的方式教學,而不是用口語。第二次大戰的美國將領馬歇爾就是一例,通用汽車總裁斯隆也是。斯隆的書信也彙集在他再版的書《我在通用的日子》當中;此書也是教學的大師之作。當然,教給我們基督教傳統的老師聖保羅,也是最偉大的老師,他是以書信教導後人的。
大師的老師未必是大師
表演者的能力和教師的才能似乎沒有什麼相關,研究學問與教學或是技巧與教學之間也沒有關聯。
在歐洲傳統中的大畫家只有了托列的學生很多,但是沒有一個學生可以達到二流畫家的水準。格列柯例外,所有大畫家幾乎都是名不見經傳的平庸畫家教出來的。儘管奧本海默是卓越的管理人才,卻未能臍身於相對論、量子物理和原子物理的偉人之列,但他卻是個天才老師,激發年輕一代美國物理學家的創造力,使他們發光發熱。像我這樣對物理一無所知的人,聆聽他在普林斯頓的講座,覺得眼前像是浮現出了壯麗的高山、大海。海頓、莫札特和貝多芬在維也納時,也受教於一位偉大的老師——迪亞貝利,而他留給後世的不過是些枯燥無味的手指練習曲。再下一代的名師並不是舒曼、勃拉姆斯、瓦格納,也非李斯特、柏遼茲,這些只能算是不錯的老師,真正的名師是舒曼的遺孀克拉拉,她才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鋼琴教師。
通過“教學觀摩”,我很早就下結論道:老師沒有一定的種類,也沒有完全正確的教學法——教學就像一種天賦,像貝多芬、盧本斯和愛因斯坦等那些與生俱來的奇才;教學是個人特質,和技巧和練習無關。
多年後,我又發現另一種老師。更正確的說法該是,他們會激發學生學習。他們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並非因為他們有特殊的天賦,而是憑藉著一種方法來導引學生學習,正如我小學四年級的老師埃爾莎小姐。
他們發掘每個學生的長處,並為他們立下近期與遠端的目標,讓他們更上一層樓。然後,再針對每個學生的弱點下對策,使他們在發揮自己長處時,不至於受到弱處的牽制。這些老師並使學生從自己的表現中得到相當的回饋,進而培養自律、自我引導的能力。這樣的老師多半會鼓勵學生,而不是一味地批評,但是他們也不會濫用讚美的言辭,以不至失去刺激的效果。他們認為該給學生的主要獎勵就是滿足和成就感。他們並沒有“教”學生,而是為學生設計出學習的方法。因為總是採取一對一的方式,這種教學法幾乎適用于每一個學生。因此,教學並不是指某個學科的知識,或是所謂“溝通技巧”,而是一種特質。對蘇菲小姐那樣的老師而言,教書和人格特質有關;至於埃爾莎小姐,教學則是一種方法。
因此,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老師:一是天賦型的,另一則為學生設計學習課程,以方法為主的。教書是一種天賦才能,天生的老師可自我改進並成為更好的老師;以方法為主的老師則有一套幾乎人人適用的學習法。事實上,天生的老師再運用一點教學法,就可以成為偉大的老師,也可成為無所不能的名師,不管是在大講堂上課、小組教學、教初學者或是指點已相當精進的學生都能愉快勝任。
蘇菲小姐就有天生老師的魅力,而埃爾莎小姐則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蘇菲小姐讓學生豁然開悟,埃爾莎小姐則教給我們技能;蘇菲小姐把夢想傳達給我們,而埃爾莎小姐導引我們學習——蘇菲小姐是教師,而埃爾莎小姐則是利用教學法的人。這種區分並不會使古希臘的先哲,如蘇格拉底大為意外。傳統上,蘇格拉底亦被稱為偉大的老師。對此稱呼,他本人應該不以為忤。但是,他從來就沒有說過自己是個老師,事實上他也是一個利用教學法、引導學生學習的人。
“教書”是天賦,“學習”則為一種技巧
蘇格拉底的方法並不是“教的方法”,而是“學的方式”,一種特別設計的學習法。蘇格拉底對詭辯學派的批評就是因為他們太強調教的一方,並認為老師教的是“學科”。蘇格拉底則覺得這種看法沒有意義,他以為:老師教的不是“學科”,而是“學習方法”,學生從而學到該學科的知識。“學”是有成果的,“教”則是虛假的;這種看法使他成為阿波羅神話中“希臘最有智慧的人”。
然而,過去兩千年來,主張教學是可教的詭辯學派一直是主流。他們最後的大勝利就是美國高等教育盲目的信條,認為博士學位或是對某一學科的深究就是教學的先決條件。還好,詭辯學派所能主導的,也只有西方。其他文化中的老師並不像西方詭辯學派所說的。印度文裡的老師就是“宗師”(guru),亦即靈性的導師,這些“古魯”是天生的,而不是後天學成的;他的權威不是出自對某一個大學學科的研究,而是由精神而來。同樣地,日本人所稱的“先生”(Sensei)就有“大師”的意思,也不是單指老師。但在西方傳統中,我們卻把教書視為一種技巧而忘卻蘇格拉底的話:“教書”是天賦,“學習”則為一種技巧。
直到20世紀,我們才重新發現蘇格拉底對“教”與“學”的定義。過去100年來,由於我們比以前更認真地研究“學習”這個課題,所以才能重新體認蘇格拉底的話。我們發現,學習是深植於每一個人身上的,人類以及所有的生物都是照著一定方法學習的“學習體”。研究了一整個世紀後,我們對學習的認識,還比不上埃爾莎小姐,但是我們很清楚,她的所知所行都是對的,而且適用於每一個人。
從蘇格拉底的時代至今,兩千年來,我們一直在辯論“教”與“學”到底是屬於“認知的”還是“行為的”範疇。這真是一場無謂的戰爭。其實,兩者皆是,也是另一種東西,那就是熱情。天生的老師一開始便滿懷熱情,而善於利用教學法的老師在學生有所領悟時,而獲致熱情;學生臉上那心領神會的微笑比起任何藥物或麻醉品更令人上癮。老師自己都教得煩悶無趣的話,教室有如被瘟疫肆虐一般,不管是教書或學習都會受到相當大的阻礙——這種病症,只有“熱情”能夠解救。教與學好比是柏拉圖式的愛(PlatonicEros),也就是柏拉圖《會飲篇》(Sympasium)中談到的愛;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匹尊貴的柏拉圖飛馬,從教或學當中,才能找到伴侶。對天生的教師而言,熱情就在他們身上;對利用教學法的老師來說,則可在學生的身上看到熱情。但是,不管教與學,都是熱情,一種是天生就有的熱情者,另一種則是陶醉於熱情而不可自拔者。
天生的教師和利用教學法的老師又有一個相同點:他們都非常負責。
對真正的老師而言,沒有所謂的壞學生、笨學生,或是懶學生之別,只有好老師和差勁的老師之分。
現代物理的第二代大師,從海森伯(1901-1976,德國物理學家,創立量子力學,1932年獲諾貝爾物理學獎)到薛定諤(1887-1961,奧地利物理學家,1933年獲諾貝爾物理學獎),乃至奧本海默(1904-1967,美國物理學家),在研究所深造時都接受過玻爾的指導,他們都把自己能成為科學家歸功於玻爾。
相形之下,費米比較會教大學部的學生,特別是新生、不準備踏入物理這個領域的,或是從來沒有修過物理的學生。現代舞大師瑪莎·格雷厄姆也是一位很厲害的老師,不管是初學者或是卓然有成的舞者,她都教得很好,而且用的是同一套教學法。
有些老師則比較會上大班課,在眾多學生的面前講課。富勒(1895-1983,美國建築師、工程師、發明家、哲學家,也是詩人,被譽為20世紀下半葉最有創見的思想家)的課堂上足足有2000個學生,大家可以連續7個小時目瞪口呆地聽他講課。有的老師則在教小班課時,比較得心應手,女高音勒曼就是最好的例子。還有些老師像馬克·霍普金斯(1802-1887,美國教育家、道德哲學家)則在一對一教學時,教得最好。有一句老話說,最好的學校就是要“霍普金斯站一端,一個學生在另一頭”。然而,我本人還未見識過這樣的老師。
好老師就像是節目主持人,他們需要觀眾。有的老師是用書寫的方式教學,而不是用口語。第二次大戰的美國將領馬歇爾就是一例,通用汽車總裁斯隆也是。斯隆的書信也彙集在他再版的書《我在通用的日子》當中;此書也是教學的大師之作。當然,教給我們基督教傳統的老師聖保羅,也是最偉大的老師,他是以書信教導後人的。
大師的老師未必是大師
表演者的能力和教師的才能似乎沒有什麼相關,研究學問與教學或是技巧與教學之間也沒有關聯。
在歐洲傳統中的大畫家只有了托列的學生很多,但是沒有一個學生可以達到二流畫家的水準。格列柯例外,所有大畫家幾乎都是名不見經傳的平庸畫家教出來的。儘管奧本海默是卓越的管理人才,卻未能臍身於相對論、量子物理和原子物理的偉人之列,但他卻是個天才老師,激發年輕一代美國物理學家的創造力,使他們發光發熱。像我這樣對物理一無所知的人,聆聽他在普林斯頓的講座,覺得眼前像是浮現出了壯麗的高山、大海。海頓、莫札特和貝多芬在維也納時,也受教於一位偉大的老師——迪亞貝利,而他留給後世的不過是些枯燥無味的手指練習曲。再下一代的名師並不是舒曼、勃拉姆斯、瓦格納,也非李斯特、柏遼茲,這些只能算是不錯的老師,真正的名師是舒曼的遺孀克拉拉,她才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鋼琴教師。
通過“教學觀摩”,我很早就下結論道:老師沒有一定的種類,也沒有完全正確的教學法——教學就像一種天賦,像貝多芬、盧本斯和愛因斯坦等那些與生俱來的奇才;教學是個人特質,和技巧和練習無關。
多年後,我又發現另一種老師。更正確的說法該是,他們會激發學生學習。他們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並非因為他們有特殊的天賦,而是憑藉著一種方法來導引學生學習,正如我小學四年級的老師埃爾莎小姐。
他們發掘每個學生的長處,並為他們立下近期與遠端的目標,讓他們更上一層樓。然後,再針對每個學生的弱點下對策,使他們在發揮自己長處時,不至於受到弱處的牽制。這些老師並使學生從自己的表現中得到相當的回饋,進而培養自律、自我引導的能力。這樣的老師多半會鼓勵學生,而不是一味地批評,但是他們也不會濫用讚美的言辭,以不至失去刺激的效果。他們認為該給學生的主要獎勵就是滿足和成就感。他們並沒有“教”學生,而是為學生設計出學習的方法。因為總是採取一對一的方式,這種教學法幾乎適用于每一個學生。因此,教學並不是指某個學科的知識,或是所謂“溝通技巧”,而是一種特質。對蘇菲小姐那樣的老師而言,教書和人格特質有關;至於埃爾莎小姐,教學則是一種方法。
因此,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老師:一是天賦型的,另一則為學生設計學習課程,以方法為主的。教書是一種天賦才能,天生的老師可自我改進並成為更好的老師;以方法為主的老師則有一套幾乎人人適用的學習法。事實上,天生的老師再運用一點教學法,就可以成為偉大的老師,也可成為無所不能的名師,不管是在大講堂上課、小組教學、教初學者或是指點已相當精進的學生都能愉快勝任。
蘇菲小姐就有天生老師的魅力,而埃爾莎小姐則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蘇菲小姐讓學生豁然開悟,埃爾莎小姐則教給我們技能;蘇菲小姐把夢想傳達給我們,而埃爾莎小姐導引我們學習——蘇菲小姐是教師,而埃爾莎小姐則是利用教學法的人。這種區分並不會使古希臘的先哲,如蘇格拉底大為意外。傳統上,蘇格拉底亦被稱為偉大的老師。對此稱呼,他本人應該不以為忤。但是,他從來就沒有說過自己是個老師,事實上他也是一個利用教學法、引導學生學習的人。
“教書”是天賦,“學習”則為一種技巧
蘇格拉底的方法並不是“教的方法”,而是“學的方式”,一種特別設計的學習法。蘇格拉底對詭辯學派的批評就是因為他們太強調教的一方,並認為老師教的是“學科”。蘇格拉底則覺得這種看法沒有意義,他以為:老師教的不是“學科”,而是“學習方法”,學生從而學到該學科的知識。“學”是有成果的,“教”則是虛假的;這種看法使他成為阿波羅神話中“希臘最有智慧的人”。
然而,過去兩千年來,主張教學是可教的詭辯學派一直是主流。他們最後的大勝利就是美國高等教育盲目的信條,認為博士學位或是對某一學科的深究就是教學的先決條件。還好,詭辯學派所能主導的,也只有西方。其他文化中的老師並不像西方詭辯學派所說的。印度文裡的老師就是“宗師”(guru),亦即靈性的導師,這些“古魯”是天生的,而不是後天學成的;他的權威不是出自對某一個大學學科的研究,而是由精神而來。同樣地,日本人所稱的“先生”(Sensei)就有“大師”的意思,也不是單指老師。但在西方傳統中,我們卻把教書視為一種技巧而忘卻蘇格拉底的話:“教書”是天賦,“學習”則為一種技巧。
直到20世紀,我們才重新發現蘇格拉底對“教”與“學”的定義。過去100年來,由於我們比以前更認真地研究“學習”這個課題,所以才能重新體認蘇格拉底的話。我們發現,學習是深植於每一個人身上的,人類以及所有的生物都是照著一定方法學習的“學習體”。研究了一整個世紀後,我們對學習的認識,還比不上埃爾莎小姐,但是我們很清楚,她的所知所行都是對的,而且適用於每一個人。
從蘇格拉底的時代至今,兩千年來,我們一直在辯論“教”與“學”到底是屬於“認知的”還是“行為的”範疇。這真是一場無謂的戰爭。其實,兩者皆是,也是另一種東西,那就是熱情。天生的老師一開始便滿懷熱情,而善於利用教學法的老師在學生有所領悟時,而獲致熱情;學生臉上那心領神會的微笑比起任何藥物或麻醉品更令人上癮。老師自己都教得煩悶無趣的話,教室有如被瘟疫肆虐一般,不管是教書或學習都會受到相當大的阻礙——這種病症,只有“熱情”能夠解救。教與學好比是柏拉圖式的愛(PlatonicEros),也就是柏拉圖《會飲篇》(Sympasium)中談到的愛;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匹尊貴的柏拉圖飛馬,從教或學當中,才能找到伴侶。對天生的教師而言,熱情就在他們身上;對利用教學法的老師來說,則可在學生的身上看到熱情。但是,不管教與學,都是熱情,一種是天生就有的熱情者,另一種則是陶醉於熱情而不可自拔者。
天生的教師和利用教學法的老師又有一個相同點:他們都非常負責。
對真正的老師而言,沒有所謂的壞學生、笨學生,或是懶學生之別,只有好老師和差勁的老師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