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的港灣

你敢說你不幸福M嗎? 怎樣才能算是不幸福呢

幸福是一種主觀感受,但是又與客觀因素密切相關,

它的發展變化表現為個體的特殊性,但它又在社會成長中遵循著普遍的客觀規律,它既受內部因素影響,又受外部因素制約,涉及自然、社會、心理等方方面面。

幸福感(I)=R*滿足感(R:幸福商),幸福(S)=幸福感(I)*時間(T)。
……
我們深知“所謂人生的意義,全憑我們對於人生的瞭解”,而不是每天醒來就要奔跑的獅子、也不是每天醒來就是奔命的羚羊。
其實生活中的幸福很簡單,不是金錢,不是權力。
而是小小的一些小事,家人能在一起吃飯是幸福,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就是幸福。每個人身邊都有幸福,只是還沒有去發現。
幸福有時候只是那一瞬間的感動,會讓一個人一直癡迷於此,幸福就是滿足,幸福就是知足!一個人只有主動去找尋幸福,才會得到它。
中西哲學家對“幸福說”有不同的意見,有的主張“精神的快樂為幸福”;有的主張“個人的快樂為幸福”;有的主張“全體的快樂為幸福”。

要素
愛與被愛
有的人雖然家財萬貫,可是在茫茫人海中卻沒有遇到自己真正深愛的女孩,因此單純以錢來評價一個人是否幸福是錯誤的。一個男孩,在茫茫人海中幸運的遇到了真正深愛的女孩,和這個女孩彼此相愛、彼此依戀、彼此關心、彼此知心、一起生活,快樂的、健康的相守到百歲,這才是真正的幸福。
有一個心理測試:如果你深愛一個女孩,假如有兩個選擇,
第一個選擇:此生無緣遇到這個女孩,但是可以有百億元的家產,第二個選擇:此生能在茫茫人海中遇到這個深愛的女孩,但是一輩子只能和她過普通的生活,你會怎樣選擇?
安全感
(1)情感的安全感:和所愛的人在一起,彼此深愛。
(2)身體的安全感:不得病、不傷殘。
(3)社會關係的安全感:不被人傷害。
(4)法律的安全感:不犯法。
(5)收入的安全感:夠用、穩定。
(6)福利的安全感: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

(7)房子的安全感:擁有自己的房子。
(8)生活環境的安全感:家的周圍有購物的地方、公車站等生活配套機構。
(9)心裡的安全感:和別人在一起。
精神和身體的舒適感
(1)降低精神的舒適感的因素:憂慮、恐懼、悲傷、煩躁、慌亂、抑鬱、心理不平衡、心理負擔重、心裡負擔多等因素。

(2)降低身體的舒適感的因素:勞累、困倦、疼痛、發癢、炎熱出汗、寒冷發抖等因素。

生活環境
安全、美觀、乾淨、舒適、方便。
協調
生活中需要思考:和什麼人,在什麼環境,用什麼生活用具,過什麼生活,有什麼情感。幸福這種情感需要幸福的生活作為支撐,而幸福的生活也需要三個支撐:和喜歡的人,在喜歡的環境中,擁有喜歡的生活用具。情感、人、環境、生活用具、生活這五個基本方面需要協調,這五個方面之間的不協調(缺少支撐)是造成不幸的重要原因。
例如:有的人,情感上希望過繁華都市的生活,而卻生活在貧困的山區,過著艱苦的生活。這就是情感與環境、生活的不協調(環境和生活無法支撐情感),這也就是造成不幸的重要原因。
這五個方面的協調需要努力去爭取,使原先的不協調轉化為協調,逐漸協調的過程,就是由不幸福到幸福的過程,或者是由幸福到更幸福的過程。

消除不應有的欲望就能減少痛苦,因為每一個欲望之情的產生,都需要生活、人、環境、物質來協調(作為支撐),如果無法協調(缺少支撐),就可能產生痛苦。此外,不應有的欲望也是產生罪惡的原因,但是,合理的欲望要積極的爭取,因為合理的欲望是人生的動力之一。

對比與滿足
(1)和生前做對比:
童年剛來到世上沒多久,潛意識裡和出生前什麼都沒有的狀況做對比,所以覺得生活有太多太多美好的方面,很多成年人覺得乏味的、冷漠面對的事情,小孩子卻覺得很有趣、很興奮。而長大以後,潛意識裡可能和很有錢、很有權的人做對比,可能就覺得自己不幸福了。
(2)和死後做對比:
人生短暫,好好珍惜活著的時光和所擁有的一切,短暫的人生過後,就化為了灰燼,什麼也沒有了。現在看來平常的生活,在生命即將結束的時候,卻會覺得很寶貴。
(3)重複的享受:
美好的樂趣可能會在每天重複的享受中而變得乏味,最初享受美好的樂趣是和享受之前做對比,而每天重複的享受,可能會因為失去了對比,從而不再感覺到美好的樂趣。
(4)也有人認為幸福就是在人生發展中過程中的先後對比,對比之中物質生活及心理滿足的表現。例如:沙泊柳在作品中認為“幸福就是追趕明天、追逐美好,在追求與收穫中綻放發自內心的歡笑。”

這五個方面之間的不協調(缺少支撐)是造成不幸的重要原因。
例如:有的人,情感上希望過繁華都市的生活,而卻生活在貧困的山區,過著艱苦的生活。這就是情感與環境、生活的不協調(環境和生活無法支撐情感),這也就是造成不幸的重要原因。
這五個方面的協調需要努力去爭取,使原先的不協調轉化為協調,逐漸協調的過程,就是由不幸福到幸福的過程,或者是由幸福到更幸福的過程。

消除不應有的欲望就能減少痛苦,因為每一個欲望之情的產生,都需要生活、人、環境、物質來協調(作為支撐),如果無法協調(缺少支撐),就可能產生痛苦。此外,不應有的欲望也是產生罪惡的原因,但是,合理的欲望要積極的爭取,因為合理的欲望是人生的動力之一。

對比與滿足
(1)和生前做對比:
童年剛來到世上沒多久,潛意識裡和出生前什麼都沒有的狀況做對比,所以覺得生活有太多太多美好的方面,很多成年人覺得乏味的、冷漠面對的事情,小孩子卻覺得很有趣、很興奮。而長大以後,潛意識裡可能和很有錢、很有權的人做對比,可能就覺得自己不幸福了。
(2)和死後做對比:
人生短暫,好好珍惜活著的時光和所擁有的一切,短暫的人生過後,就化為了灰燼,什麼也沒有了。現在看來平常的生活,在生命即將結束的時候,卻會覺得很寶貴。
(3)重複的享受:
美好的樂趣可能會在每天重複的享受中而變得乏味,最初享受美好的樂趣是和享受之前做對比,而每天重複的享受,可能會因為失去了對比,從而不再感覺到美好的樂趣。
(4)也有人認為幸福就是在人生發展中過程中的先後對比,對比之中物質生活及心理滿足的表現。例如:沙泊柳在作品中認為“幸福就是追趕明天、追逐美好,在追求與收穫中綻放發自內心的歡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