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忍受家庭“冷暴力” 三十年夫妻勞燕分飛
1986年,21歲的張某通過同學介紹認識了鄰村小夥吳某,
此後便多次來往,漸漸產生感情。1987年,雙方步入婚姻殿堂,婚後夫妻雙方恩愛有加,後來兩個孩子的出生給這個家庭帶來了更大的喜悅。1998年,看著周圍許多人通過外出打工賺到了錢,吳某心動了,就和張某商量也要南下打工。考慮到孩子尚且需要人照顧,張某沒有同意吳某的想法,勸說其安心在家種地、接送孩子上學。
一次糾紛後,
吳某動手打了張某。此後幾年間,吳某多次因為生活瑣事,一不順心就動手毆打妻子。顧及到兩個兒女年幼,張某默默地忍受了下來。2006年,吳某不顧張某的勸說,一個人外出打工。兩年下來,吳某不僅沒有賺到錢,反而因為身體長期處於高強度勞動腰椎出現問題,不能再幹重體力活。生活得不如意,吳某將這一切歸咎于張某,打罵成了家常便飯,張某便多次向吳某提出離婚。
2009年6月,在孩子成年後,雙方經過協商,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手續。離婚後,雙方仍然生活在一起,並於2011年辦理了重婚手續。近年來,吳某不再打罵張某,但雙方一吵架,吳某便選擇“冷戰”,一言不發,甚至一個月內雙方不再說一句話。2015年年初,雙方因為一點生活小事,
又大吵了一架,吳某出去待了幾天後回到了家,此後的半年內不再搭理張某,雙方雖說居住在一個屋簷下,但各過各的生活。期間,張某多次試圖與吳某進行溝通,但吳某置之不理。雙方的兒女也參與了調和,但未見絲毫成效。
今年2月份,實在不堪忍受這種“冷暴力”的張某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並依法分割雙方共同財產。後來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吳某坦言,自己前些年多次毆打張某,
確實不應該。之所以一年多的時間內不與張某交流,是因為對婚姻已經失望透頂,不希望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同意離婚。鑒於雙方已經結婚三十年,兒女都已經結婚,法官還是努力促使雙方和好,多次進行調解。但是經過兩個多月的調解,雙方都執意離婚,不同意再維持名存實亡的婚姻。
最終,在法官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共同財產房屋、農用車等財產留給吳某,
吳某一次性給付張某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