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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開多久可以離婚呀? 為你介紹導致婚姻破裂的五大因素

有些夫妻常常認為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這是因為他們誤解了《婚姻法》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條規定。首先,分居兩年並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種,比如異地工作等等。因此,並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規定,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導致分居滿兩年,才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其次,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只是法院作為判定准予雙方離婚與否的一個考慮因素,
法院必須根據整個案情,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最後,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不能自動離婚。法律沒有規定分居可以自動離婚,離婚必須按照法律程式進行,分居兩年不可以自動離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動離婚。

夫妻離婚只能通過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進行,不存在自動離婚的說法。兩人必須通過向民政局登記離婚,或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方式進行離婚。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因素有: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原因以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需要綜合考慮整個案情來去判斷感情是否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只是一個因素。現在已經沒有自動離婚的相關法律,只有在分居兩年的可以作為起訴離婚的感情破裂證據。你們分居兩年了然後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可以用這個分居兩年作為感情破裂的證據起訴對方,

法院就會判離的。